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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同善堂之筹组及早期活动
释义

同善堂之筹组及早期活动

同善堂成立之前,有几年的筹备阶段。在清光绪十四年(一八八八),已由一群热心慈善事业的港澳绅商发起,筹办了行善团体,设立临时办事处。捐资兴办善举,包括在高沙(今日之珠海拱北)设立义冢、并施棺木,医时病、赠丸散、讲圣谕、派善书及敬执字纸等。直到光绪十八年(一八九二)秋,再由一大群绅商名流发起倡建同善堂,把原有的行善团体正式命名为同善堂。同善堂的历史从这一年正式开始。
为甚么要创办同善堂?这完全是出于澳门华人社会的需要。虽然当时的镜湖医院开办逾二十年,尚未能满足华人社会需要。一八九三年十二月九日的中文《镜海丛报》头版的《照译西论》一文指出,当时的镜湖医院仍未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所以澳中善士,又多立一同善堂,以医人职此故也”。
同善堂的倡建人四百零八人,皆为热心人士:多为港澳绅商如梁郁明、鲍启明、卢九等,还有南海、番禺、顺德、新会、香山、省城以及日本横滨、美国檀香山等地的同胞和华侨。可见同善堂的诞生,实为各界同胞慈善自救的产物。其“同心济世”之宗旨维繫迄今,不断发扬光大。
在一群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港澳绅商发起下,在倡建同善堂之时,共捐资一万零七十一元零八分,购得议事亭前地一幅地段,兴建了二层楼宇一座,连装修耗资四千零一十九元零四分。当时倡建同善堂堂址的共二百六十九人。
同善堂堂址落成,影响颇为深远。进士出身的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廉都察院右都御史谭锺麟,特于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亲笔撰写“倡建蚝镜同善堂碑序”,以誌纪念。
而同善堂为隆重其事,在成立之时,即向政府申请注册成立。由“大西洋钦命澳门地扪暨属地总督”于光绪十九年正月初五日(一八九三年二月廿一日)颁布“倡建濠镜同善堂总例”。其中的第十九条称:“本堂乃善士捐资办善事之地”;第三条称:“本堂所有善士经捐至少五圆(元)为本堂股友”;而倡建时一共筹得一万零七十一元零八分,可见同善堂是由各阶层人士组成,“股友”不少,备受支持。
在一八九三年于政府立案注册的章程——《倡建濠镜同善堂总例》廿四条款中,首、二条款称:“一、澳门创设行善公会名曰同善堂”;“二、本堂原合善士捐资以送时症丸散赠医宣讲送书敬执字纸等事起见”。因此,倡办后几年间,陆续成立了几个善会展开工作:
一、一八九四年底,成立“保产善会”,由陈铎卿、张敬堂、林侣梅、鲍序义等卅二人担任值理。该会之成立,是为助贫苦孕妇分娩以保护母婴平安,“因人量施而救产后之危,以辅好生之德”。成立之初的规条是每位产妇送胎前后丸一个、生化汤一剂、生姜三斤、白米一斗、白醋五斤、柴五斤、小儿饼食杂用银一毫、封脐散一包、初生保养药一剂。
二、一八九五年初,成立“施棺木仵工工善会”,由麦润齐、缪辉堂等八十九人任值事,捐资得经费共折银一万五千零四十元五角八分,捐施棺木备抬工与家贫之苦主。
三、一八九七年,成立“施药剂善会”,由林向春、何绍蓉、陈述初等一百八十人为“倡建值事” ,共捐银七千六百零五元二角五分,由堂中医师向贫苦居民赠医施药。
四、一八九八年初,成立“赒恤善会” ,由同善堂劝捐钱银、棉衣、米粟分派给老弱无依、贫病交迫者。
五、一八九八年初,成立“中元水陆超幽会”(幽,指幽魂),规条订定:农曆“每年七月十五日早在高沙亭启坛礼忏,是晚放陆幽,即夕雇船放水幽,上至前山,下至妈阁,围绕一遭,普渡幽魂,同登觉岸。”
六、一九二四年秋,倡办“同善堂贫民义学” ,附设在同善堂新址后座,属书塾式学堂。祇收数十名男生,免费派发书簿,使贫民子弟有入学机会。且为匡正人心,每晚在堂内讲“圣谕”。
一九二五年,复倡办“施粥施衣救济会”。
同善堂创办后的三十余年间,由于陆续成立了上述善会,慈善工作日趋完善,不仅施济澳门贫民,还经常赈济内地受灾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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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