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尽诛所与谋者。 |
释义 |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尽诛所与谋者。于是乃遣淮南王,载以辎车[1],令县以次传[2]。是时袁盎谏上曰[3]:“上素骄淮南王,弗为置严傅相[4],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5],陛下为有杀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复之[6]。”县传淮南王者皆不敢发车封。淮南王乃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骄故不闻吾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7]!”乃不食死。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8]。上哭甚悲,谓袁盎曰:“吾不听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盎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9]。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守冢三十户。 【段意】 写朝廷对淮南王谋反的处置情况和淮南王的死。朝廷把参与谋反的人全部杀掉,以邮传方式遣发淮南王。淮南王不食而死,他自认这不是勇的表现,而是因为骄横得不知己过的结果,他不肯悒郁苟活。而文帝为脱“杀弟”之责,以“不发封馈侍”为罪名,处死了各县有关传送淮南王的人。 字数: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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