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印度教徒的婚姻观念 |
释义 | 印度教徒的婚姻观念结婚是一种社会现象,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在乡村,还是城市,人们都要结婚。印度有不同的宗教、文化和社会团体,婚姻观念情况非常复杂,因此影响到人们对婚姻的看法,决定了各自婚姻的民俗特点。在印度的诸宗教中,尤以印度教的婚姻民俗特点最为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其特点不断在变化,但有些婚姻传统几千年流传不衰,基本上无甚变化,流传至今。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印度教徒认为,一个人通过结婚,才能建立家庭。男女结合,生育后代,才能达到“法”“利”“欲”“和”“解脱”的目的。要完成五大祭祀,即梵祭、神祭、鬼祭、祖祭和人祭,必须有妻子参加。因此,男子必须结婚。印度教徒还认为,婚姻也是一种宗教仪式,必须完成。他们认为结婚的主要目的有三,即完成宗教仪式、实现情欲和生育后代。这三个目的中的前两个最为重要。要举行祭祀活动,必须有妻子参加,未婚的男子是不完全的。正如《百道梵书》中所说,“妻子是丈夫的一半。”他们认为,生育儿子非常重要,一个人结婚,生儿子,才能使自己死后升天。在《梵天往世书》中说,“神,通过甘露而不死;人,要‘解脱’靠儿子。”儿子能使父亲免入地狱。在印度最古的文献《梨俱吠陀》中不少地方提到祝愿生儿子的事情。今天,人们结婚举行巴里格拉合纳仪式时,新郎还对新娘说:“我为了得到儿子同你结婚。”在大史诗《摩诃婆罗多》中提到没有儿子的男人是有罪的。 印度教青年男女结婚讲究,挑选对象条件严格,一般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1. 选偶的范围。一般讲究门当户对,种姓内通婚,即在本种姓内挑选,如婆罗门种姓的找婆罗门种姓的,刹帝利种姓的找刹帝利种姓的,依此类推,吠舍种姓和首陀罗种姓的也是同样。而每个种姓又有不少副种姓,人们大都喜欢在自己的副种姓内挑选,这就是所谓内婚,但是忌讳近亲结婚。 2. 择偶的权利。父母有权为儿女选偶,传统上历来如此。认为这是儿女必须遵循的一种美德,即使父母不在人世,可由某位长者或保护人为他们做主。在婚姻大事上,有些父母有时也能听听儿子的意见,但女儿的意见一般不受父母的重视。即使女儿选好了意中人,最后还得由父母决定。这种情况至今就多数人而言,仍然如此,并未得到彻底改变。现在虽出现了自由婚,但并不普遍。 3. 讲究门第。一般来说女孩愿意嫁给一个与自己家族地位平等,或比自己家族地位高的人,而不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家族地位低的人,这是印度的传统。目前,这方面正在发生变化,例如一个女孩搞对象,不只是考虑男方的种姓地位有多高,经济上多么富有。男方的家境优越,在有些人看来,并不是主要条件,更不是唯一条件。现在不少人家,考虑新郎的主要条件是:年龄大小,能力才干如何,受过什么教育,有没有职业,职业的好坏,收入的多少。然后再看家庭状况,经济负担的大小等等。同样,男方挑选新娘,也主要看女孩的教育程度,年龄大小,相貌姿色,健康状况和品行道德,家境情况,操持家务的能力,有否职业,能否歌舞等。随着物价的上涨,城市人选新娘越来越重视女孩的文化程度和有无职业。若女孩具备了上述两个主要条件,则找婆家容易。若女孩受过教育,暂时没有工作,问题也不大,男青年对女青年的条件也较满意。因为将来随时可让妻子外出从事某种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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