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勃极烈制 |
释义 | 勃极烈制金建国初期建立的最高中央统治机构。1115年正月,完颜阿骨打以都勃极烈即皇帝位后,废部落联盟时期的“国相制”,而采用勃极烈制。在皇帝以下,初设立勃极烈四人,组成为最高统治系统。分为谙班(尊大)勃极烈、国论(贵)忽鲁(诸部统帅)勃极烈、国论阿买(第一)勃极烈、国论昃(第二)勃极烈。后又增国论乙室勃极烈,负责管理对外事务,和国论移赉(第三)勃极烈。金初建立的勃极烈制度,是由皇室贵族成员构成,权力极大。它保留了部落时代贵族长老议事制的痕迹,但已在实际上成为辅佐皇帝的最高行政管理中枢。在对外战争中,皇帝直接任命国论忽鲁勃极烈来统帅军队。皇帝在亲自领兵外出作战时,内部事务,一般交由谙班勃极烈来进行管理。皇位的继承,一般也需由诸勃极烈拥立。但在太子制确立以前,谙班勃极烈成了实际上的皇位继承人。太祖末年,诸勃极烈出现一些变动。因病故等自然原因减员后,一般不再补任。金太宗时对勃极烈制稍作改动。太宗天会十年(1132)再定额仍为四员。谙班勃极烈与国论忽鲁勃极烈依旧不变,而改其它为国论左和国论右勃极烈,后者并兼都元帅。金太宗于都城会宁府乾元殿内,仍保留着君臣杂坐火炕之上议政的旧制。熙宗继位后,废勃极烈制,改行汉官制度。原勃极烈分授太师、太傅与太保衔,并领三省事。 |
随便看 |
诗文大全共收录221028篇诗文,基本覆盖所有常见诗歌美文的中英文翻译及赏析,是不可多得的汉语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