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六十四、事义 |
释义 | 六十四、事义文章的题材和逻辑 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 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 《附会》)按锺嵘 《诗品序》: “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 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 又《梁书·文学传》: “词采妍富,事义毕举。” 事指文章中运用的具体事实或描述的具体事件,义指文章中论述的道理或包含的逻辑。事、义均来源于现实,而又经过作家的加工提炼。事、义可以合用,也可以对举。合用的事义是事与义的统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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