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伸纸共作字 米芾 苏轼》 |
释义 | 《伸纸共作字 米芾 苏轼》元祐末,米知雍丘县,子瞻自扬州召还,乃具饭。既至,则对设长案,各以精笔、佳墨、妙纸三百列其上,而置馔于旁。子瞻见之,大笑就坐。每酒一行,即伸纸共作字。二小史磨墨,几不能供。薄暮,酒行既终,纸亦书尽,更相易携去。 ○清·余怀《东山谈苑》卷八 [述要] 元祐年间,米芾(字元章)任雍丘县知县,苏轼(字子瞻)从扬州被召回京。于是米设酒饭款待苏。苏来到后,米对设二桌,各摆上精美的毛笔、砚墨和好纸三百张,而将酒菜放在一旁,苏见之大笑入座,每喝一回酒,就铺开纸一起写字,二书童磨墨,还几乎跟不上。傍晚时两人饮罢,纸也写完,相互拿着对方的字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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