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什么是《文选》 |
释义 | 什么是《文选》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文选集。因其主编萧统(501-531)死后被谥为昭明太子,故又称《昭明文选》。《文选》所录,上至先秦(托名为子夏的《毛诗序》),下迄当代(南朝梁),唯不录生人,是当时最完备的诗文总集。古代一些作品得以流传下来,就是借了《文选》的光。萧统生活的时代,是传统文学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人们更加注意“文章”的艺术性,讲究情思和文采,即将文学视为语言的艺术。《文选》所谓“文”,就是指语言的艺术,用萧统在《文选序》中的话说,就是“综辑辞采”与“错比文华”,就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根据这一标准,《文选》所录为诗、赋以及富有文采而又独立成篇的文章(包括史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论赞”),而将经、史、子排除在外,其理由是:六经既经孔子删定,后人岂可再加“芟夷剪截”;诸子“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史书“繁博”,而且旨在“褒贬是非,纪别异同”,与所谓“篇章”有别。这种区分,似乎令人莫名其妙,如《庄子》历来以想象丰富(沉思)、词采瑰丽(翰藻)著称,即使按照萧统的标准,也应该属于典型的“文”。如果说《庄子》是“以立意为宗”,不是纯文学,那么《文选》中所选录的诏、册、令、檄、表、诔、碑文、行状等应用文,就更不是纯文学了。其实,《文选》所录之“文”,不但要“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而且要能独立成篇,这就是《文选》不收录经、史、子之文的根本原因。后代有些学者认为萧统是将经史子排除在“文”之外,这纯属误解。《文选》是分类编排的,大类分为赋、诗、骚、七、诏、册、令、教、文、表、上书、启、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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