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优秀作文140〕 “摊主”初试 |
释义 | 〔优秀作文140〕 “摊主”初试有一次,她去杭州进货,没人看摊,我跃跃欲试,想过一回老板瘾,就主动提出帮忙,姐姐经不住我磨,同意了,于是我平生第一次当上了摊主。 说起当摊主,以前见姐姐不就是卖啊买的嘛,总以为很简单。其实不然,这里大有名堂,也就是常人所说的生意经。 那天晚上,我把摊子摆好,那五颜六色,千姿百态的小装饰件,在路灯下闪闪发光,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我盼望着顾客的光临。 不一会儿,来了个中年妇女,指着一个蓝底白花的发夹问道:“这发夹多少钱?” 我正高兴着呢,一听却愣了。不好! 我一时紧张把价钱给忘了。于是赶紧翻包,找到价格表,说:“2元。”那位中年妇女笑着说:“小姑娘,做生意哪能这样,连价钱都记不住!”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不停地抓耳搔腮,好像是犯了错误给老师批评似的。 她拿起那种发夹在路灯下挑挑拣拣,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放下去,又拿起来,戴在头上试试,又用手掰掰看弹性怎样,像是质量检查员。就这么挑啊,拣的,看啊,试的。好一阵子,才从中挑到一个满意的,对我说:“便宜点卖不卖?”“只要诚心买,我就便宜点。”我也用起了姐姐做生意时的口头禅,觉得这会儿还挺像个摊主。 “一块五,卖吗?” “啊,一块五角,你把价也杀得太狠了,小本生意受不了。”我连忙摇手笑着说:“你看这货,比较上档次的,最起码一块八!”中年妇女有些犹豫了,又拿起发夹看。这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老太太,看了一下货,对中年妇女说:“晚上在路灯下,颜色看不清,白天买比较好。”“对!”中年妇女点头赞同道,放下发夹,转身就走了。不用再说,你们一定知道,我当时火冒三丈,快要做成这笔生意了,竟给老太太搅和了。我狠狠瞪了她一眼,真恨不能揍她一顿,可是我是中学生,又是头一次,只好在一旁忍气吞声。 过了一会儿,我不经意地转头一看,敢情那老太太也是个摆摊儿的! 她见我狠狠地看她,还笑眯眯的呢。哼! ……时间很慢又很快地过去了,眼看街上行人越来越少,我兴致大减,一看手表快十一点,已在这整整坐三个小时了,什么也没有卖掉,腿却坐麻了。不再练了,收摊回家吧! 街上光怪陆离的霓虹灯光不停地闪烁,天上稀疏的星星狡黠地眨眨眼睛,像是在嘲笑我的狼狈。 垂头丧气中,我不由得想,挣钱可真不容易啊! 下次,可得让姐姐少给我买东西了。 (吴昊) 【评点】 虽然是自然地记来,但在情理之中。姐姐摆摊经商,给“我”买吃的、穿的,让“我”羡慕不已,引发当了一次摊主。整整三个小时,什么也没有卖掉,才知挣钱之不易。 写做摊主,具体写了一个顾客的挑挑拣拣,试试掰掰,加上讨价还价,老太太的搅和,“商场如战场”,饶有趣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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