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青川木牍 |
释义 | 青川木牍《青川木牍》是1980年在四川省青川县城郊郝家坪发掘一处战国土坑墓葬群时出土的,所以叫《青川木牍》。在众多的出土遗物中,发现木牍两件,一件残损过甚,不能辨读;一件较为完好,长46厘米,宽2.5厘米,墨书字迹,清晰可辨。正面三行,文字识读如下: “二年十一月乙酉朔,朔日,王命丞相戊(古通茂)内史匽、民(取? )臂,更修为田律。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畛,亩二畛,一百(陌)道,百亩为顷,一千(阡)道,道广三步。封高四尺,大称其高。埒高尺,下厚二尺。以秋八月修封埒。正疆(疆)畔,及发千百(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波(陂)隄,利津梁,鲜草离。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相为之。……”(119字内重文二字)。反面四行,一行“四年十二月不除道者”九字; 二行“□一日,□一日,辛一日”七字; 三行“壬一日,亥一日,辰一日”九字; 四行“戌一日,□一日”五字。(共30字)总计连重文149字。 牍文中有“二年……丞相戊(古通茂)”等字。按《史记·秦本记》“[秦武王]二年(前309),初置丞相。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武王谓甘茂曰: ‘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 ”又《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 “武王立, 蜀王𪹎, 相壮反, 秦使甘茂定蜀。还,而以甘茂为左丞相。”此牍出土地点,正在古蜀地,与史传相合,可见牍文书写于战国秦武王二年至四年间(前309—前307),距秦始皇统一中国时(前221年)88年至86年。 这枚木牍虽只一百余字,对研究先秦治理土地施政情况,是第一手重要资料; 对研究书法发展史,又是从大篆中派生出来的最早的隶书实物,而且是墨迹,就更足珍贵了。 牍文书法是由大篆直接演化派生的隶书,为隶书的最初造型,故其中还夹杂着大篆结体的字,如“梁”、“败”。更值得注意的是,三个“大”字已萌发出草书的新芽,这种非篆非隶的造型,也是前所未有的。后此的章草“天”字下面的“大”,就是从这个新芽茁壮成长的。这又证明,草书与隶书乃是同时派生和发展的两根分枝。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说:“……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这就是说,秦始皇时代,为了解决“官狱职务繁”忙,提高书写效能,已用隶书书写文牍。西晋时卫恒《四体书势》中说: “下杜人程邈为衙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梁·庾肩吾《书品》说:“隶书发源秦时,隶人下邽程邈所作。”唐代张怀瓘在《书断》中说:“案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为衙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 善之, 用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书,故曰隶书。”由于张怀瓘不但说程邈造作隶书,而且有三千字的数据,这就把程邈创造隶书的专利权完全肯定了。这个说法一直流传到20世纪70年代,谈论隶书源流者皆津津乐道,其实是不正确的。 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1100多枚秦简,其邻近七号墓椁室门楣上有“五十一年曲阳士五邦”九字隶书;1980年又出土《青川木牍》。这两批早期隶书实物的出现,完全否定了程邈造隶书的传说。 纵观中国文字各种书体的产生,都先是底层群众从实用开始,逐渐发展,而后由知识阶层加以整理归纳,达于规范化,推广流传的。从来就没有那一个天才个人创造出来的事。从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刻划符号,直到现代的简化字,都是从生活实用中逐渐演化发展。若说程邈对隶书作过一番整理工作,则是合乎客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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