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裴琰之 |
释义 | 裴琰之原文 裴琰之弱冠为同州司户1,但以行乐为事,略不视案牍。刺史李崇仪怪之2,问户左3,户左对:“司户小儿郎,不闲4书判。”数日,崇仪谓琰之曰:“同州事物殷系5,司户尤甚。公何不别求京官,无为滞此司也。”琰之唯诺。复数日,曹事委积6,众议以为琰之不知书,但遨游耳。他日,崇仪召入,励而责之。琰之出问户左曰:“文案几何?”对曰:“急者二百余道。”琰之曰:“有何多,如此逼人?”命每案后连纸十五张,令五六人研磨点笔。琰之不上厅,语主案者略言其事意,倚柱而断之。词理纵横,文笔灿烂,手不停缀,落纸如飞。倾州官僚观者如堵。既而回案于崇仪,崇仪曰:“司户解判耶?”户左曰:“司户大高手笔。”仍未之奇也。比四五案,崇仪悚怍7,召琰之降阶谢曰:“公词翰若引,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此名动一州。数日,闻于京师,除雍州司判8。 选自《大唐新语》 注释 1.斐琰之句:此句意为斐琰之很年轻就做了同州司户的官。弱冠,指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司户,州县掌管财务及户口的下级官员。 2.刺史李崇仪怪之:州的行政长官李崇仪感到奇怪。刺史,官名。李崇仪,人名。 3.户左:官员,司户的助手。 4.闲:熟悉。 5.殷系:繁多且杂乱。殷,众多。系,乱。 6.曹事委积:分管的公案积压很多。曹,分科办事的衙门。 7.悚怍:吃惊而惭愧。 8.除雍州司判:被任命为雍州司判。除,授予,任命。司判,官名。 释义 裴琰之很年轻,就当上了同州的司户,但他对要他办的公案,却从不去审理,连案件的卷宗,他也从不过目,而是整天玩乐自娱。同州刺史李崇仪对此感到奇怪,便向户左了解琰之的情况,户左说:“司户还是个孩子,并不懂文书与案件审理。”过了几天李崇仪对裴琰之说:“同州的公事,特别是司户管辖的事情非常繁琐杂乱,你为什么不到京城里去找个官做做呢?”裴琰之听说后表面上应承,实际上却不动声色。又过了几天,司户分管的事情大量积压,以致大家都认为琰之不通文墨,只会游玩。 有一天,李崇仪将琰之叫去,并严厉地批评了他。琰之出来后问户左:“有多少案卷等着要处理?”户左说:“急待办理的就有两百多件。”琰之说:“这并不算多,为什么要这样逼我?”就让户左在每一件案卷背面附上十五张纸,又命令五六个人磨墨润笔以供他使用。然后他并不在厅堂就座,而是斜倚在柱子上,让管理人员将案情扼要地说明后,立即予以判决。他不停地听,不停地断案。那些案件纷纷落实,每一件都判得合情合理。判词明确,文笔流畅。全州的官员都来观看,只过了一阵子,即将全部案卷判完。过后,户左将判完的案卷送到李崇仪那里。李崇仪问户左说:“司户懂得办案吗?”户左说:“司户其实是个有才华的很能干的人。”崇仪仍不相信,等到他看了几个案卷后,他就感到既惶恐又惭愧。随后李崇仪将琰之找到,又亲自下台阶迎接,并表示歉意地说:“您有这样了不起的才干,为什么要隐藏不露呢?还让我这个老头儿子犯下错误?”此后,裴琰之成了出名人物。几天后消息传到京城,朝廷提升他为雍州司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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