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蒙童西歌 |
释义 | 蒙童西歌二十世纪初,在变法维新思潮影响下,随着国内新式学堂的设立,中国的学校音乐教育也逐步兴起。作为新式学校教育,自1860年左右起步。当时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的清官务实派,为抵御外辱,发起了一场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西方化运动——洋务运动。为了培养急需人才,他们开办了新式学校,如北京、上海、广州同文馆,天津、广东水师学堂,天津电报学堂,上海机器学堂,福建船政学堂,湖北自强学堂和广东陆师学堂等,这些学校中,尽管没有近代意义的学校音乐教育,但客观上为中国近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出现作了教育体制上的准备。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因素迅速增长。一次又一次丧权辱国的条约,迫使政治精英认识到,只有向日本学习,走西方的路,才能避免灭种亡国的危险。正是在民族矛盾空前尖锐的背景下,中国开始了引进近代西方教育体制。康有为、梁启超等领导的变法运动代表了这一趋向。他们通过奏折、报纸和杂志宣传自己的主张,认为西方的富强并不仅仅是因为坚船利炮的先进技术,而是因为加强了学术研究和普及教育,他们试图改革传统的科举制和与现实脱节的教育体制,打算以其它国家尤其是日本为楷模,在全国各地开办新式学校。如康有为在1898年上书光绪请开学堂的奏摺中指出:“请废八股”,“令乡皆立小学”,“自七岁以上必入之,教以文史、算数、舆地、物理、歌乐,八年而卒业”。他主张“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他与梁启超一起,热情宣传音乐对思想启蒙的重大教育作用,积极提倡在学校中设立乐歌课,发展音乐教育,记述乐歌作者和评论作品,提出改革音乐的主张。梁启超认为:“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今日不从事教育则已,苟从事教育,则唱歌一科,实为学校中万不可缺者。举国无一人能谱新乐,实为社会之羞也”。他还谈到:“乐堂渐有发达之机,可谓我国教育界前途一庆幸。”(《饮冰室诗话》第58、77、119页)同时,他们还计划在各地创建学术团体、图书馆和创办报纸,强调评介外国书籍以增加对西方的了解。为了迅速培养精通西学人才,他们热心推动派遣学生出国留学计划。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主张和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清政府进行的教育改革,近代学校音乐教育也由此基础上萌生。 为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近代学校制度,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章程。其中,1903年颁布的《重订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课程规定》中就将“音乐”列为必设课程之一。授课对象以女子师范学堂的学生为主。随后,1907年又颁布了《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章程规定,在女子初、高两级小学堂开设“音乐”课;1909年后,在《修正初等小学课程》中更是明文规定,凡初等小学堂中必开设“乐歌”课以及在高等小学堂中需增设“乐歌”课。(参阅《中国音乐通史简编》第400页)然而,这一时期各小学堂先后所开设的音乐课均属于“随意科”范畴,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正式颁文规定中、小学必须开设音乐课,这才结束了以往音乐课处于“随意科”地位的历史(同前),以传授新音乐知识和技能的近代学校音乐教育由此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作为早期近代音乐教育的倡导者和实践家,曾志忞、沈心工、李叔同、高寿田、冯亚雄、朱云慧、朱织云、许淑彬等,在推动近代音乐教育发展方面,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和工作。他们是近代音乐教育实践的首批音乐教育家,都曾先后留学于日本,回国后,为改变中国落后面貌,提高国民素质,在学校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中进行了全面的西方化传播。尤其是曾志忞,他于1902年11月,与同仁在东京举办“音乐讲习会”,这是国人举办近代音乐讲习活动的首创。1904年,他发表了《音乐教育论》一文。文章系统地阐明了音乐的定义,音乐的作用,中国音乐落后的原因,音乐学习方法及音乐创作问题,是早期不可多得的音乐教材之一。他强调音乐教育,但不限于学校音乐教育,认为学校音乐教育只是普及音乐的一个方面,而社会音乐教育更是普及和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文章说:“犹以为普及不速,则日开音乐或日开讲习会,或于公共地方,设奏乐堂,俾上中下社会人民,各知学校音乐之美。”同年4月,他出版了《教育唱歌集》;5月,与同仁在前“音乐讲习会”的基础上,于东京重组“亚雅音乐会”;10月,在《江苏》杂志第七期上,发表了六首学堂歌曲。这是目前见到的出版物中最早的一批学堂歌曲。 在国内任教期间,曾志忞于1908年在上海创办了上海贫儿院,内设音乐部,积极推行音乐教育。他还编著了多种音乐理论和乐歌教材,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09年译补的《乐典教科书》和所编的《教育唱歌集》。《乐典教科书》是中国第一部介绍西洋近代音乐基础理论教科书的范本。基础乐理中的技术用语是该书的主要内容,至今仍在沿用。可见,他的工作对西方音乐在中国的传播起了不小的作用。梁启超曾这样评价过他:“上海曾志忞,留学东京音乐学校有年,此实我国此学先登第一人也。”(《饮冰室诗话》97节) 与此同时,沈心工于近代中国早期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上,有“蓝筚开山之功”。他与曾志忞是最早在中国学堂里介绍、普及西洋音乐的中国人。黄炎培称道:“沈子心工、曾子志忞,介绍西乐,于我学界。”沈心工自1903年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南洋公学附小(1911年起任该校校长)、龙门师范学校、上海务本女塾等校。为了在学生中进行启蒙教育活动,他编写了一百多首歌曲,并大都编入他1904年至1907年出版的《学校唱歌集》(共三集)中。这是我国最早正式出版的近代学堂中的音乐教材。书中刊出的乐歌,风行最早,影响较大。这套歌集可谓学校音乐教育活动最初阶段的结晶。以后,他又编辑出版了《重编学校唱歌集》(共六集)、《民国唱歌集》(共四集);在音乐教育家黄自的大力支持下,1936年,又将以前所编创的音乐教材,编选出版了一本专集——《心工唱歌集》。这些音乐教材中,大部分是他自己选曲、填词的作品,其中的优秀作品反映了他的美学思想和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沈心工在近代中国音乐教育上突出的成就,即他在实践中形成的学校音乐教育的经验。其经验的具体内容是:重视学校音乐教育的作用;在培养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强调美育的重要性,并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认为唱歌可以避免“发生种种败德伤身之事”,提醒社会“注意于此而利用之”(沈心工《重编学校唱歌集》一集“序”)。此外,在唱歌教学中,他十分注意运用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结合实际等科学原则,他提醒教师要注意,“歌义之深浅,乐曲之难易,以及时令之先后”(《心工唱歌集》序)。他特意翻译《小学唱歌教授法》一书,以倡导教学法的科学性,为教师提供参考方法;再者,他在编选教材上,尤其注意效果,强调教学实践的检验。他教材中的许多歌曲,几乎都经过学生“一再试唱”,直到学生和自己都满意后方定稿。沈心工在音乐教育方面的贡献,在近代中国音乐教育上,意义是重大的,他所从事的音乐教育活动,哺育了二十世纪初,乃至“五四”以后的几代青少年。 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师范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从早期学堂音乐教育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得以迅猛发展。至三四十年代,这些学校无论在学校建制,还是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都基本定型于西方化和走向正规化。至此,音乐师范已具备一定规模,并有高、中等之别。1919年至1949年间,其代表性的学校有:私立上海专科师范学校(1919年夏由吴梦非、刘质平、丰子恺等共同筹办);上海艺术专科师范学校(1922年);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音乐系(1920年创设,由萧友梅、杨仲子等先后任系主任);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师范科(1929年8月);国立福建音乐专科学校师范专修科;河北女子师范学院音乐系(1930年);国立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1938年);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系(1940年);国立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1942年);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音乐系(1944年);江西省立体育师范专科学院附设音乐专修科(1946年);安徽省立安徽学院师范部艺术科(1944年)。这些学校的主要任务和目的,被明确规定为,为中、小学校培养合格的师资,并向社会提供大批具有一定专业音乐水平的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1919年起,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由许多爱好音乐的教师和学生建立起的各种新的音乐社团。其中较重要的有: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由蔡元培任会长,萧友梅、杨仲子、王露等为导师,1919年1月成立)、中华美育会(1919年由吴梦非、丰子恺、刘质平、刘海粟、姜丹书等人发起)、北京爱美乐社(1927年由柯政和、刘天华等人发起)、国乐改进社(1927年5月由刘天华等人发起)。这些音乐社团,尽管都属业余性质,但从他们所奉行的办社宗旨以及所开展的艺术实践来看,实际上已是近代中国最早的一批具有专业音乐教育特点的学校。这些社团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介绍记谱法、基础乐理、和声学等西方音乐理论知识,并有组织地举办各种音乐讲座和短训班,进行有关音乐文化知识的传播及钢琴、提琴、唱歌、古琴、琵琶、昆曲等音乐表演技能的传授,为专业音乐人才的培养和专业音乐教育的早日形成作了组织、思想和实践上的准备。 近代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是以1922年在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基础上完善改建的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为标志的。其后又相继建立了大批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如国立北京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科(1923年)、私立上海美术专科学校音乐系(1925年)、上海艺术大学音乐系(1926年)、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1927年)、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1932年)、国立北平大学女子文理科学院音乐系(1930年)、私立京华美术专科学校音乐系(1930年,后改为私立京华艺术学院)、私立广州音乐院(1932年)、国立戏剧专科学校乐剧科(1935年)、山东省立剧院音乐科(1937年)、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38年)、国民党中央训练团音乐干部训练班(1939年)、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9年)、上海音乐馆(1939年由丁善德、陈又新创办)、国立音乐院(1940年,杨仲子、吴伯超先后任院长)、国立福建音乐专科学校(1940年,蔡继琨等人先后任校长)、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40年,主任满谦子)、国立歌剧学校(1941年,陈田鹤、郑志声等人负责)、私立西北音乐院(1943年,赵梅伯任院长)、国立湖南音乐专科学校(1946年胡然任校长)、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1946年,赵梅伯任系主任)、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1946年,马思聪任主任)等。与此同时,国外在中国的一些教会学校也分设了培养专业音乐人才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其中以沪江大学音乐系(1921年设)、燕京大学音乐系(1927年设)、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音乐系(1933年设)等较为有名,其办学时间较长,规模较大,影响也较大。 上述音乐教育实体中,以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影响最大。它是近代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发展水平的一个标志,是中国自办的,体制和规模都比较完备的第一所独立的专业音乐学校。它内设本科、师范科和选科。在教学指导思想上基本持“兼容并包”的方针,但主体还是采用欧美模式,国乐课程只是略设而已。可以说,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是近代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向西方学习并规范化的楷模。 综观近代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不难看出其历史进程和特点,即近代意义上的音乐教育首先得到发展的是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随后,在“五四”运动影响下,逐步建立了音乐师范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其任务是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普及发展和提高提供各种专业音乐人才和配置新的师资力量。从教育机构来看,实际上是一个西学东渐的渗透过程,同时也是逐步西化的发展结果。它与传统断裂,代之以完整的西方音乐建制、机构、行为、活动模式,乃至彻底的西方音乐观念。这一过程,首先得力于日本模式。教育家们认为,该模式对振兴国家、重组社会、培养人们为公众献身的精神的任务很为适合,也能应付国家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辛亥革命结束了日本模式的垄断,取而代之的是美国模式。由于当时美国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影响不是很大,根基也不深,所以,效法纯粹的美国模式也好景不长。 不管日本模式还是美国模式,在近代中国音乐教育史上都起到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深远。但有得有失:得到的是,从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中引进的众多的硬件部分。如新式学校、教育体制、原版教科书以及有关乐器、乐器制造工艺的技术和演奏技能的运用等;而失去的却是在采用外来模式的过程中,只注重硬件引入,忽视了文化互递关系中,外来音乐文化传统与本土音乐文化传统间价值并存及其对音乐文化思维过程的教育功效。这如同在江中筑坝截流不考虑可能造成生态平衡失控的效应一样。当然,由于当时政治背景的影响,在求取急功近利的指导思想下,是不可能让人们有更多的考虑时间和选择余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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