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蒋恒审案 |
释义 | 蒋恒审案原文 贞观中,卫州1板桥店主张迪妻归宁2。有卫州三卫杨贞3等三人投店宿,五更早发。夜有人取三卫刀杀张迪,其刀却内鞘中4,贞等不知之。至明,店人趋贞等,拔刀血狼藉5,囚禁拷讯。贞等苦毒,遂自诬。上6疑之,差御史蒋恒7覆推。至,总追店人十五以上集,为人不足,且散,为留一老婆,年八十已上。晚放出,令狱典密觇之8,曰:“婆出,当有一人与婆语者即记取姓名,勿令漏泄。”果有一人共语者,即记之。明日复尔。其人又问曰:“使人作何推勘9?”如是者二日,并是此人。恒总追集男女三百余人,就中唤与老婆语者一人出,余并放散。问之具伏,云与迪妻奸,杀有实。奏之,敕赐帛二百段,除侍御史10。 选自张鷟《朝野佥载》 注释 1.卫州:地名。 2.归宁:女人回娘家省亲。 3.杨贞:人名。 4.却内鞘中:放入刀鞘中。内,放回。 5.狼藉:散乱,不整齐。 6.上:即皇上,唐太宗。 7.差御史蒋恒覆推:派御史蒋恒追查。御史,主掌监察弹劾的官员。 8.令狱典密觇之:让监狱中的官吏秘密地跟踪监视她。觇,偷看,侦 察。 9.推勘:追问勘察。 10.除侍御史:任命他为侍御史。除,授给,任命;侍御史,官名,地位在普通御史之上。 释义 天亮以后,店里的人见店主人被杀,追上了杨贞等人,将刀从刀鞘拔出后,上面布满了血污,就将他们送到州府。府衙对他们严加拷问,杨贞等三人在苦刑之下,不得已,只好承认杀了人。 这个案件报告给了唐太宗,唐太宗对判决觉得有些蹊跷,他就下令御史蒋恒去重新审理。蒋桓到了那里,将店附近15岁以上的人都召集一起,又让大家散去,只留下一个80多岁的老太婆直到晚上才将她放回。蒋恒对狱吏说“暗中监视她”。并告诉狱吏:“老太婆出去后,一定会有人来找她,谁来跟她说话,你们就记住那个人,但切莫惊动他。”老太婆出去不久,果然有一个人来找她打听。到了第二天,蒋恒又召集15岁以上的人,照样又留下那位老太婆,晚上才放回。那个找老太婆的人就又来找她。如此这样,反复了两三天,找老太婆的,原来都是同一个人。 蒋恒将附近的人都召来,男女约有三百余人,他只把与老太太说话的那个人留下来,其余人都放了回去。一经他审问,原来这个人与张迪的妻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他们密谋杀害了张迪。 蒋恒将复审结果上报给太宗,太宗很高兴,赐给蒋恒丝绢200匹,并升他为侍御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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