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约法三章 |
释义 | 约法三章典源出处 《史记 ·高祖本纪》:“ (刘邦) 召诸县父老豪桀曰:‘……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释义用法 刘邦率军进入咸阳之后,召集附近各县父老,临时制定三条法规以共同遵守,而尽废秦朝的种种苛法。后用此典泛指订立的简明法规。 用典形式 【三章】 清·顾炎武:“三章布国门,企踵咸乐从。” 【三章约】 唐·李商隐:“愿守三章约,尝期九译通。” 【三章律】 唐·骆宾王:“慎惩宁凭两造辞,严科直挂三章律。” 【汉三章】 唐·李商隐:“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 【约法三章】 元·耶律楚材:“约法三章日,恩垂四百基。” 【关中新约法】 宋·汪元量:“关中新约法,江左旧清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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