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约法三章 |
释义 | 约法三章前206年,刘邦率领农民起义军占领秦国都城咸阳并听从部将樊哙(音 kuai)和谋臣张良的劝告,将秦王宫中的珠宝财物封存起来,军队驻扎在咸阳附近,以示不贪财不扰民。同时刘邦召集附近各县父老和著名人士,对他们说:父老们受秦朝苛法之苦已久,讲话冒犯秦王就要灭绝全族;议论诗书也要在闹市处死并暴尸于众。我现在与你们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即判处相应刑罚),秦的法律都要废除。我到这里来是为父老们除害,并不是来侵犯你们。听者对刘邦留下很好印象。刘邦与百姓们约法三章,是针对民众对秦王朝的严刑酷罚的仇视心态而发,目的是争取民心,同时也有利于同项羽争霸。当然这只是汉王朝还没有统一全国的形势下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和暂时的措施。等到刘邦打败项羽,广有四海以后,随着国内政治经济的发展,就逐渐在司法审判中引用秦律,同时又根据斗争的需要而制定新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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