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社学教条 |
释义 | 社学教条蒙学著作。不分卷。明王守仁撰。颁布于明正德年间,时王守仁为南赣巡抚,令各县立社学,加强伦理教化,故特颁此教条给各社学教读,作为教学准则。(撰者事迹参见“《王文成公全书》”条) 内含《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和《教约》两部分,体现王守仁有关儿童教育思想。在此他对当时儿童教育提出了尖锐批评,教师每天只是督促儿童读句子,背课文,摹仿写字和作诗文,检查责备儿童的行为举止,而不知道应对儿童用礼来教导,晓之以理,只是想使儿童聪明,但不知应在道德礼仪上养成儿童的善行,因此“彼视学舍如图狱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因此主张教学要顺应性情与鼓舞儿童学习兴趣,采取使儿童“趋向鼓舞”和“中心喜悦”的积极教育方法,根据儿童心理特点进行启发诱导。认为学习必须独立思考强调自求自得,反对崇拜偶像,盲从教师的学习方法,如果儿童的学习是出于内心,是通过自己的思考获得知识,那么这种学习就是有效的,单靠读书是不行的。他认为教学必须注意循序渐进,儿童学习应从现有基础出发,逐渐加深,既不能要求过高过急,也不能停留在固定的低水平上,如果不顾及儿童的接受能力,把大量的高深的知识灌输进去,就会像用一桶水倾注在幼苗上把它浸坏一样,对儿童有害无益。在教学内容上,主张安排多种形式的授课内容,给儿童以“歌诗”、“习礼”与“读书”三方面的教育,陶冶儿童的思想和性情。此外,他认为还应有“考德”这门课,并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每天清晨,检查儿童在家里,在街坊中的言行礼节情况,为了使儿童“乐习不倦”,还制定了儿童每日的活动程序,作为教育和检查的依据,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这样就把儿童的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等教学内容,在每天的教育活动中都做了切实的安排。 总之,《社学教条》中的儿童教育思想是比较完备而符合儿童心理特点的,他反对教条式的教学方法和粗暴的教育手段,有积极意义。 《社学教条》收入《王文成公全书》,有《四部丛刊》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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