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公元344—386年),字子敬,王羲之之子,王徽之之弟。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为东晋著名书法家,尤以行草擅长,英俊豪迈,饶有气势。与父齐名,并称“二王”。存世墨迹有行书《鸭头丸帖》,小楷刻本有《十三行》。其正、行、草书帖札,散见于宋人所刻丛帖中。
[正 史]
献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年数岁,尝观门生樗蒲,曰:“南风不竟①。”门生曰:“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献之怒曰;“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遂拂衣而去。尝与兄徽之、操之俱诣谢安,二兄多言俗事,献之寒温而已。既出,客问安王氏兄弟优劣。安曰:“小者佳。”客问其故,安曰:“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尝与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献之神色恬然,徐呼左右扶出。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工草隶,善丹青。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尝书壁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为能,观者数百人。桓温尝使书扇,笔误落,因画作乌驳牸牛,甚妙。
起家州主簿、秘书郎,转丞,以选尚新安公主。尝经吴郡,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相识,乘平肩舆径入。时辟疆方集宾友,而献之游历既毕,傍若无人。辟疆勃然数②之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齿之伧③耳。”便驱出门。献之傲如也,不以屑意。
谢安甚钦爱之,请为长史。安进号卫将军,复为长史。太元中,新起太极殿,安欲使献之题榜,以为万代宝,而难言之,试谓曰:“魏时陵云殿榜未题,而匠者误钉之,不可下,乃使韦仲将悬凳书之。比讫,须鬓尽白,裁④余气息。还语子弟,宜绝此法。”献之揣知其旨,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安遂不之逼。安又问曰:“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故当不同。”安曰:“外论不尔。”答曰:“人那得知!”寻除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征拜中书令。
及安薨,赠礼有同异之议,唯献之、徐邈共明安之忠勋。献之乃上疏曰:“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风,道誉洋溢。弱冠遐栖⑤,则契、齐、箕、皓;应运释褐⑥,而王猷允塞。及至载宣威灵,强猾消殄。功勋既融,投韨⑦高让。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践阼,阳秋尚富,尽心竭智以辅圣明。考其潜跃始终,事情缱绻,实大晋之俊辅,义笃于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于省察。”孝武帝遂加安殊礼。
未几,献之遇疾,家人为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得失。对曰:“不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献之前妻,郗昙女也。俄而卒于官。安僖皇后立,以后父,追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曰宪。无子,以兄子静之嗣,位至义兴太守。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桓玄雅爱其父子书,各为一帙,置左右以玩之。
《晋书·王献之传》卷八○
〔注 释〕
①南风不竟:南方习俗不改。竟,完,尽。②数:责数,责备。③不足齿之伧:不足挂齿的粗野人。伧,伧夫,骂人的话,犹言鄙夫。④裁:通“才”,仅仅。⑤遐栖:远栖,指隐居。⑥释褐:脱去布衣,换上官服,即做官之意。⑦韨:系印玺的带子。投韨,即辞官的意思。
〔相关史料〕
钟、张①方之二王,可谓古矣,岂得无妍质之殊?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间又为今古,子敬穷其妍妙,固其宜矣。然优劣既微,而会美俱深,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
虞和《论书表》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傍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人②伧③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箸门外,怡然不屑。
《世说新语·简傲》
〔注 释〕
①钟、张:三国魏钟繇、东汉张芝。②人:“之”字之误。③伧:粗俗、鄙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