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浮生痴情愁乐记 |
释义 | 浮生痴情愁乐记《浮生六记》是清代沈复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沈复,字三白,苏州人,生活在乾隆、嘉庆年间。《浮生六记》从六个方面记叙了作者一生的经历和见闻(今仅存四记:《闺秀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其中写得最感人的,是一个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作者饱和着血泪深情,以朴实无华的文笔,描述了他和爱妻的美好爱情生活,以及妻子被封建礼教、险恶世情摧残至死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心理和伦理道德毁灭人的天性、摧残人的自然情感的罪恶。 《浮生六记》中的爱情女主角姓陈,名芸,字淑珍,是沈复之舅陈心馀的女儿,比沈复大十个月。陈芸自幼聪慧异常,咿呀学语时,大人口授其白居易的《琵琶行》诗,她即能成诵。四岁时,父亲弃世,家境贫寒,她与寡母、弱弟相依为命。稍大一点之后,她工于女红,自此,三口之家的衣食,幼弟求学的费用,全都仰仗其纤纤十指的操作。一次,她偶尔从书箱中找到了《琵琶行》,把儿时背诵的诗和书中的字一一对照,从此开始识字。时间一长,于刺绣之暇,渐通吟泳,曾写下“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样清丽的诗句。沈复十三岁时,随母归宁。他与陈芸两小无猜,见到她的诗稿后,又爱慕她的才情,就对母亲说:“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沈母也喜爱陈芸婉顺柔和,当下就为这一双小儿女缔结了婚约。 半年之后,因陈芸的堂姐出阁,沈复与母亲又来到陈家。这时,陈芸出落得更美了:“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惟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二人相见,仍以姐弟相称,一起谈诗论文,亲密之情,不避嫌疑。不料,这时发生了一件小事,打破了这种天真无邪的心态: 是夜送亲城外,返已漏三下,腹饥索饵,婢妪以枣脯进,余嫌其甜。芸暗牵余袖,随至其室,见藏有暧粥并小菜焉。余欣然举箸,忽闻芸堂兄玉衡呼曰:“淑妹速来!”芸急闭门曰:“已疲乏,将卧矣。”五衡挤身而入,见余将吃粥,乃笑睨芸曰:“顷我索粥,汝曰‘尽矣’,乃藏此专待汝婿耶?”芸大窘避去,上下哗笑之,余亦负气,契老仆先归。(《浮生六记.闺秀记乐》人民文学出版社) 自此以后,沈复再到陈家,陈芸再也不肯和他见面了。这里,作者用仆实、平淡的文笔,描述了一件极为平凡的日常小事。但它对于展现人物性格,深化主题,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碗暖粥,一碟小菜,作为对情人的馈赠,实在微不足道,甚而至于有伤大雅,但这件事却鲜明地显示了陈芸身上的人情美和女性美:想到沈复送亲回来要饿,预先为他准备下暖粥小菜,而不像婢妪们那样临时以枣脯应付,正见陈芸的细心、周到,和对沈复的关切之情;堂兄要粥不予,又表现了陈芸对浓复的私心回护;只凭感情用事,关心爱护与自己两小无猜、情意相投的表弟,而不知避讳当时的少女们最为敏感的问题——婚姻问题,直待堂兄道破,上下哗笑,才羞得无地自容,又揭示出陈芸的单纯、可爱。父亲早逝,家境贫寒,使得陈芸较少地接受封建教育,而较多地保留了少女的天真情趣,这是她和沈复爱情的基础,也是后来致祸的缘由。看似漫不经心的描述,却含蕴无穷,具有一种天然妙趣,这正是《浮生六记》中爱情描写的艺术魅力之所在。 沈复再见到陈芸,是五年以后迎娶她的时候。花烛之夜,只见她瘦怯身材,依然如昔。揭去盖头,二人相视嫣然。合卺之后,新郎新娘并肩用膳。沈复殷勤劝食,陈芸却迟迟不肯动箸,原来适值陈芸吃斋的日子。陈芸吃斋已数年,而她开始吃斋之日,正是沈复出痘之时,显然,往日那种天真童稚的友情,已蜕变为深挚的爱情。沈复笑着恳求她:今如我已光鲜无恙,姊姊总可以开戒了吧?陈芸笑之以目,点之以首,一种娇羞之态,难以描画。 沈复与陈芸之间的爱情,决非仅仅体现于日常起居中的相互关心与爱护。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和相同的生活情趣。在他们新婚不久,是沈复之姊出阁的日子。沈复送亲回来,已是夜深人静。悄然入室,只见婢妪们已入睡,而陈芸还在忘情地读书。沈复轻抚其肩,说:姊姊连日辛苦,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孜孜不倦地读书呢?陈芸答道:适才正要睡,开厨得此书,不觉读之忘倦。《西厢记》的书名我早听熟了,今天才得见此书。作者真不愧是个才子,只是形容得未免尖薄了些。沈复说:惟其才子,笔墨方能尖薄。对于爱情的执着追求,使得两颗心贴得更紧了。他们并肩谈笑,恍如密友重逢。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共读于我取轩,赏月于沧浪亭,游戏于弋园,爱恋之表,难以备述。“自以为人间之乐,无过于此矣。”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友情,是沈、陈二人爱情产生的基础;共同的生活情趣,使他们的爱情进一步发展;而他们二人的才情,和他们比较放纵的天性,又使这种爱情得以升华。他们之间的爱情,不是那种鄙琐猥亵的色相之爱,也不是那种理性原则指导下的迂拘呆板的“相敬如宾”,他们的爱,是一种心灵的富有诗意的交融和契合。下面,让我们看看他们一次妙趣横生的日常谈话: 一日,芸问曰:“各种古文,宗何为是?”余曰: “《国策》、《南华》取其灵快,匡衡、刘向取其雅健,史迁、班固取其博大,昌黎取其浑,柳州取其峭,庐陵取其宕,三苏取其辩。他若贾,董策对,庚徐骈体,陆贽奏议,取资者不能尽举,在人之慧心领会耳。”芸曰:“古文全在识高气雄,女子学之恐难入彀;惟诗之一道,妾稍有领悟耳。”余曰:“唐以诗取士,而诗之宗匠必推李、杜,卿爱宗何人?”芸发议曰:“杜诗锤炼精纯,李诗潇洒落拓;与其学杜之森严,不如学李之活泼。”余曰:“工部为诗家之大成,学者多宗之,卿独取李,何也?”芸曰:“格律谨严,词旨老当,诚杜所独擅;但李诗宛如姑射仙子,有一种落花流水之趣,令人可爱,非杜亚于李,不过妾之私心,宗杜心浅,爱李心深。”余笑曰:“初不料陈淑珍乃李青莲知已。”芸笑曰;“妾尚有启蒙师白乐天先生,时感于怀,未尝稍释。”余曰:“何谓也?”芸曰:“彼非作《琵琶行》者耶?”余笑曰:“异哉!”李太白是知己,白乐天是启蒙师,余适字三白,为卿婿,卿与‘白’字何其有缘耶?”芸笑曰:“白字有缘,将来恐白字连篇耳。”(吴音呼别字为白字。)相与大笑。余曰:“卿既知诗,亦当知赋之去取。”芸曰:“《楚辞》为赋之祖,妾学浅费解,就汉、晋人中,调高语炼,似觉相如为最。”余戏曰:“当日文君之从长卿,或不在琴而在此乎?”复相与大笑而罢。 这真是一段别具风味的闺中情话,庄论以谐语出之,文字辨析又浸润着夫妻深情,男女主人公的学识、志趣、性情,全都在这段情话中显现了出来。陈芸不取杜诗之精炼、森严,而爱李诗之潇洒、活泼,是其天性使然。“宛如姑射仙子,有一种落花流水之趣,令人可爱,”是陈芸眼中之李诗,又何尝不是沈复眼中的陈芸呢!鄙弃玉堂金马、志在高山流水的沈复,有陈芸这样—个知已相伴终身,又复有何求?这就无怪乎沈复离别陈芸到杭州求学时,“恍同林鸟失群,天地异色”,“居三月如十年之隔”了。而当富有同情心的先生给沈复出了十道题,让他带回家去做时,他竟像发配充军的人遇赦那样高兴。 沉浸在爱情幸福之中的陈芸,并没有忘记做媳妇的规矩。她缄默寡语,终日无怒容,别人和她说话,她只是微笑而已。“事上以敞,处下以和,井井然未尝稍失”。天刚亮她就赶忙起床,就像有人催促一样。沈复问她:现在你已经嫁给我了,非往日吃粥时可比,难道还怕别人取笑吗?陈芸说:往日藏粥待君,传为话柄;现在我不是怕别人取笑,而是怕堂上公婆嫌新娘子懒惰。日常生活中,她对丈夫也迂拘多礼,行动像个腐儒:沈复偶尔为她披衣整袖,她必定连声说:“得罪”;随手递给她巾、扇之类,她也必定要恭恭敬敬地立起身来接。虽然这曾使得生性爽直、落拓不羁的丈夫不为不快,但她还是固执地坚持这样做。因为她也像封建社会的大多数妇女一样,努力要做一个贤妻良母。但她万万没想到,在童年时代比较自由地发展起来的天性,以及对丈夫的一片痴情,都使她的行动不自觉地逸出了封建礼教的轨道,成为一个为封建家规所不容的人。 我国以儒学为正统的封建意识,一贯主张以理节情。宋元以来,随着理学的不断渗入,封建的伦理观念越来越残酷地扼杀人的自然情感,而男女的爱情首当其冲。沈复与陈芸,却偏偏是对情深似海的夫妻:“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家庭之内,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问曰:‘何处去?’私心忒忒,如恐旁人见之者。实则同行并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芸或与人坐谈,见余至,必起立偏挪其身,余就而并焉,彼此皆不觉其所以然者。始以为惭,继成不期然而然。”尽管我们今天看来,这是光明正大的夫妻之情,但在当时,这种爱情的表现未免有伤风化。后来陈芸被公婆赶出家门时,曾对女儿说:“汝母命苦,兼亦情痴,故遭此颠沛。”陈芸死后,沈复也悲痛欲绝地说:“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语去:‘恩爱夫妻不到头,’如余者,可作前车之鉴也。”可见,使他们违反了封建家规的,主要的竟然是他们美好的爱情。 封建礼教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扼东妇女的才智,不允许她们有独立的人格。而陈芸却有才情,有智慧,对生活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有一件小事很能说明她的这种特点:沈复的弟弟娶妻,催妆时缺少珠花,新娘子不肯梳妆上轿。陈芸知道后,马上把自己的珠花送给她。丫环仆妇见她把这样贵重的首饰轻易地送人,都为她惋惜。她却说:“凡为妇人,已属纯阴,珠乃纯阴之精,用为首饰,阳气全克矣,何贵焉!”也就是说,她不满于身为女子就只有阴柔之气,而要使自己具有在封建社会里只有男子才具有的襟怀才识。她也的确有一点男子的气度和胸怀。嫁给沈复后,生活清苦。有时沈复迫于生计,奔波在外,家中衣食缺乏,她都能纤悉不介意。等丈夫居家时,二人也只以文字相辨析,而从不计较那些生活琐事。陈芸不看重珠宝首饰之类,但对破书残画却极为珍惜。书之残缺不全者,她总要收集起来,分门别类地汇订成帙,称之为“断简残编”;字画之破损者,她也必定要找来相同的纸粘补成幅,破缺的地方请丈夫补好,称之为“弃馀集赏”。有时从破笥乱卷中偶尔得到片纸可观的文字,就如得异宝,因此,邻居冯妪经常收集一些零乱的书卷卖给她。在这方面,陈芸和沈复也是癖好相同,声气相通,这使得她不仅是沈复的爱妻,也是沈复的挚友。有一次,沈复不无遗憾地说:“惜卿雌而伏,苟能化女为男,相与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不亦快哉?”陈芸怅然答道:“今世不能,期以来世。”于是,他们请友人画了一幅月下老人像,每逢初一十五,二人必焚香拜祷。求月老保佑他们来世再结为夫妻,并实现他们今世所不能实现的理想。 尽管陈芸把和丈夫同游名山大川的理想寄托于来世,但是,像她这样一个生性活泼,才识超群的女子,要收心敛性、麻木不仁地“雌伏”终生,又谈何容易?何况身边还有一个风流倜傥、藐视礼俗的丈夫在不断地鼓动、怂恿她。终于有一天,他们“相机而动”了: 离余家半里许,醋库巷有洞庭君祠,俗呼水仙庙,回廊曲折,小有园亭。每逢神诞,众姓各认一落,密悬一式之玻璃灯,中设宝座,旁列瓶几,插花陈设以较胜负。日惟演戏,夜则参差高下插烛于瓶花间,名曰“花照”。花光灯影,宝鼎香浮,若龙宫夜宴。司事者或笙箫歌唱,或煮茗清谈,观者如蚁集,檐下皆设栏为限。余为众友邀去,插花布置,因得躬逢其盛。归家向芸艳称之。芸曰:“惜妾非男子,不能往。”余曰:“冠我冠,衣我衣,亦化女为男之法也。”于是易髻为辫,添扫蛾眉,加余冠,微露两鬓,尚可掩饰。服余衣长一寸又半,于腰间折而缝之,外加马褂。芸曰:“脚下将奈何?”余曰:“坊间有蝴蝶履,小大由之,购亦极易,且早晚可代撒鞋之用,不亦善乎?”芸欣然。及晚餐后,装束既毕,效男子拱手阔步者良久,忽变封曰:“妾不去矣,为人识出既不便,堂上闻之又不可。”余怂恿曰:“庙中司事者谁不知我?即识出亦不过付之一笑耳。吾母现在九妹丈家,密去密来,焉得知之?芸揽镜自照,狂笑不己。余强挽之,悄然径去。遍游庙中,无识出为女子者。或问何人,以表弟对,拱手而已。最后至一处,有少妇幼女坐于所设宝座后,乃杨姓司事者之眷属也。芸忽趋彼通款曲,身一侧,而不觉一按少妇之肩。旁有婢媪怒而起曰:“何物狂生,不法乃尔!”余欲为措词掩饰,芸见势恶,即脱帽翘足示之曰:“我亦女子耳。”相与愕然,转怒为欢。留茶点,唤肩舆送归。 这一段文字,准确、细腻、生动地展现了陈芸第一次出游时兴奋而又疑惧的心态。仅仅是观看离家只有半里地的灯会,便有如许的周折:又要化装成男子,又要练习男人的拱手阔步,时而变卦,时而狂喜,封建社会里的女子要走出牢狱般的闺房,得见天日,竟是这样的难。在这里,作者没有对他所描写的生活作任何评论,甚至没有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语去影响读者的感情,只是不露声色地描述,像行云流水那样自然。但是,它对封建伦理观念残酷地扼杀人性、人情的谴责,是深刻有力的。这种客观描写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使任何偏激的言词、理性化的描写都显得逊色。 陈芸第一次走出闺房是勇敢的,也是艰难的。然而,这第—步既已迈出,渴望自由的感情就像决堤之水一样,再也遏制不住了。后来,陈芸竟毅然决然地为自己安排了一次远游。 事情是这样的:沈复奉父命去吴江祭奠一位刚刚过世的亲友。临行前,陈芸私下里对他说:去吴江必经太湖,我想和你同去,一宽眼界。沈复说:我正悉独行无趣,得你同去,自然很好,可惜找不到托词。陈芸说:就说我回娘家。第二天—早,沈复先到船上等着,陈芸托言回娘家,乘肩舆赶到,二人乘船同行。出虎啸桥后,渐渐地看到风帆沙鸟,天水—色。陈芸兴奋地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太湖吗?今日得见天地之宽,也就不虚此生了。可惜闺中人有终身不能见此景致的。到吴江后,沈复上岸祭奠完毕,就匆匆赶回舟中,等他们返棹至万年桥下,日尚未落。当时正值夏日,只见霞映桥红,烟笼柳暗,银蟾欲上,渔火满江。沈复与陈芸及船家女儿素云待月快酌,射覆为令。美酒醉人,眼下的景致更醉人,入夜,船家女素云以象箸击小碟而歌,陈芸则欣然畅饮,不觉酩酊大醉。这次同游太湖,更是尽兴而归。陈芸的两次出游,都瞒过了沈复的父母。但是,她平时种种不合乎封建礼俗的举动,却引起了那些卫道士们的不满,“先起小人之议,渐招同室之讥”,最后,竟酿成大祸,两次被封建家长赶出家门。 陈芸之被逐,除了不遵从封建女德外,还有更直接的原因。《坎坷记愁》中说,在她二十三岁那年,沈复随其父到海宁官舍,陈芸常给沈复写一些小函,附在家书中寄出。沈父知陈芸识字,就令她负责为婆婆代笔写信。后来,家里偶有闲言。沈母以为陈芸述事不清,不再让她代笔。沈父见后来的家书都不是陈芸的手笔,大怒,认定是陈芸狂傲,不屑为婆婆代笔。陈芸明知发生了误会,却无法辩解,因为辩解就会得罪婆婆。就这样,陈芸莫名其妙地获咎于公公。 五年之后,又发生了一件让陈芸左右为难的事。在邗江服侍父亲的沈复,在父亲的授意下给陈芸写了封密信,让她为公公在家乡物色一个妾。陈芸明知做这件事肯定会得罪婆婆,但父命难违,给他找了个姓姚的女子,由沈复接到邗江。果然,婆婆又为此事迁怒于陈芸。 导致陈芸被逐的事就更为荒唐了。陈芸三十八岁那年,沈父病于邛江,沈复与弟启堂都去邛江服侍父亲。沈母认定丈夫之病是由纳妾而起,并把此事归罪于陈芸。而启堂在家时,曾向邻妇借贷,请陈芸作保,邻妇又向陈芸索债。陈芸给沈复写了封信,先说了邻妇索债之事,又说:“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痉,宜密嘱姚托言思家,妾当令其家父母到杨接取,实彼此卸责之计也。”不料信到邛江时,沈复已到真州设馆,这封信就落到沈父手中。沈父阅信后,恼羞成怒。问启堂借贷之事,启堂竟回答:“不知”。沈父马上写信给沈复,说:“汝妇背夫借债,谗谤小叔;且称姑日令堂,翁曰老人,悖廖之甚!我已专人持札回苏斥逐,汝若稍有人心,亦当知过。”沈复接到信后,如闻睛天霹雳。他当然明白陈芸是无辜的:信中所说的第一个理由,根本不能成立,纯属启堂的陷害;至于不该称公婆为“令堂”、“老人”,也只是一种托词,实际上,这是沈父沈母之间的一声醋海风波,只不过双方都拿不得他们欢心的儿媳出气而已。然而,封建孝悌观念不允许晚辈向长辈提出任何异议。所以,沈复一面写信向父亲“认罪”,一面又担心陈芸会自寻短见,抢先赶回家中。结果,由于沈复不舍陈芸,夫妻俩都被赶出家门,投靠了一个好心的朋友。过了两年,沈父知道了启堂借贷之事,便把沈复夫妇招回家中。 两年之后,陈芸再次被逐,原因是她结交了一个叫憨园的女子。事情由一位亲友纳妾而起:沈复的表妹婿纳一美妾,人人称赞新人美丽。陈芸却认为,新人虽美,但缺少风韵。一则因为争强好胜,二则也自以为是对丈夫的好意,陈芸不顾沈复的一再劝阻,决心为丈夫物色一个既美丽又有风韵的女子为妾。终于,她选中了憨国。憨园是名妓的女儿,人很美,通文墨,且与陈芸感情投合。沈复知道憨国之母贪财,不会让女儿嫁给自己这样的寒士。而单纯痴情的陈芸却以为当事人的感情起决定作用。于是,她对憨园以诚相待,并和她结为姊妹。陈芸亲自向憨园提亲时,憨园答应了亲事。但是过了不久,她就在母亲的逼迫下,嫁给了一个有钱有势的人。这件事对陈芸打击很大。她原来就有血疾,那是因弟弟外出不归,母亲又念子病亡,自己悲通过度而得。遭此打击之后,她病情加重,骨瘦形销。沈复的父母因她结交妓类,对她憎恶日甚,尽管沈复极力调解,陈芸在这个家庭中也已无法生活。谁知不久,祸事又落到沈复头上。沈复为朋友作保借债,朋友挟资而逃,放债人唯保人是问,催逼下己。年终,沈父回家过年,正赶上放债人咆哮于门,不禁大怒。恰在此时,陈芸幼时结拜的姐姐华氏,派人来看陈芸的病情,沈父以为来人是憨园所使,就更是怒不可遏了。他指责陈芸:“不守闺训,结盟娼妓”,指责沈复“不思习上,滥伍小人”,限他们三日之内,自寻出路,迟则到官府告他们忤逆。沈复、陈芸这一次的被逐,情况更为凄惨:一双儿女尚幼,陈芸又在病中。无奈,他们硬着心肠把女儿送给人家当童养媳,儿子为友人荐引到店中当学徒。沈复与陈芸投靠盟姐华氏。一家骨肉,生离死别,惨不可言。 一个被家庭驱逐的人,就更难在社会上立身了。沈复离家后,一直找不到职业,靠求亲告友,借债为亲。陈芸则贫病交加,在四十一岁时,竟至于不治。临终前,她对沈复说:“妾病始因弟亡母丧,悲痛过甚;继为情感,后由忿激。而平时又多过虑,满望努力做一好媳妇,而不能得,以至头眩、怔忡,诸症毕备,所谓病入膏肓,良医束手,请勿为无益之费。”又说:“忆妾唱随二十三年,蒙君错爱,百凡体恤,不以顽劣见弃。知已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若布衣暧,菜饭饱,一室雍雍,优游泉石,如沧浪亭、萧爽楼之处境,真成烟火神仙矣。神仙几世才能修到?我辈何人敢望神仙耶?强而求之,致干造物之忌,即有情魔之忧。总因君太多情,妾生薄命耳。”最后,她紧握沈复的手,断续叠言“来世”二字,含泪长逝。陈芸临终前的这一段话,很清楚地展示了人物的精神境界。尽管为了天生的痴情,使她备受折磨;尽管她也没能当一个好媳妇而遗憾,而怅惘;但是,她对于自己所走过的路却至死不悔。因为在她看来,人生最可宝贵的是爱情。如果有了爱情,再能粗得温饱、家庭和睦,优游于泉石的话,这就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而她之所以备受磨难,正是因为她强求达到在那时人生还不能达到的这种境界。尽管陈芸还不能自觉地反抗封建礼教和封建伦理观念的压迫,但是,她的这种人生理想,她对于爱情与自由的实际上的追求,都使得这一形象的社会意义,远远高出那些追求郎才女貌、夫贵妻荣的妇女形象。 明清以来,许多进步作家对人性和人格的尊严,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他们经常通过文学作品,反映“情”与“理”的斗争,表达一种个性解放的要求与愿望。《浮生六记》中的这个爱情故事,就表现了这种进步思想。此外,作品文笔自然流畅,感情真挚动人,对日常生活的描述巧夺天工而又天然无饰,”虽有雕琢一样的完美,却不见一点斧凿痕。犹之佳山佳水,明明是天开的图画,然仿佛处处吻合人工的意匠。”(俞平伯《重刊浮生六记序》)无论从思想意义还是从审美价值上看,《浮生六记》都称得上是一部佳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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