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比较法 |
释义 | 比较法指通过比较以求熟练掌握汉字规范的训练方法。运用比较法,必须充分调动汉字使用者的自觉性,把汉字规范化的要求贯彻到汉字使用的全过程中,逐步达到习惯与规范要求的统一。 比较法的核心是习惯与规范要求的比较。通过比较,汉字使用者熟悉汉字规范要求,了解自己的使用习惯与汉字规范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改变习惯,服从规范,并把汉字规范要求逐步转化为自己的使用习惯。 例一:“钅”的书写。写惯繁体字的人,把金字旁写作“金”,第二笔是点;改写简化字以后,往往习惯写作“钅”,第二笔仍作点,这样就与字形规范出现了差距:规范字形金字旁的第二笔是短横,不是点,应写作“钅”。通过比较,注意及此,就要改过来。 例二:“少”的写法。很多人往往认为“少”字就是“小”字加一撇。其实,字形规范表明,“少”字中间的一竖不带钩,不应写作“少”。推而广之,“省”、“雀”、“妙”、“抄”、“炒”等,其中的“少”字竖都不带钩。 例三:“鬼”的写法。旧字形写作“鬼”,10笔,为上下结构,上部中间的竖与下部左边的撇不连贯。新字形写作“鬼”,9笔,长撇从上贯下。 例四:“毋”的写法。许多人习惯于把上半部分写作“母”,是错误的。应写作“毌”,4笔,笔顺为:𠃊一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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