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杂记下第二十一 |
释义 | 杂记下第二十一 【经文】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①,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②;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③,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 如三年之丧,则既④,其练、祥皆行。王父死⑤,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今注】 ①没丧:服丧期满。②除服:除丧后的服装,指服丧满两年后举行大祥时,孝子除去麻绖而穿的细麻布衣服。③诸父:伯父、叔父。昆弟:叔伯兄弟。为他们服丧用轻服。④顈(jiǒng):麻一类的植物。虞祭卒哭之后,变麻带为葛带,如无葛,就用代替。 既:虞祭卒哭之后。 ⑤王父:祖父。 【今译】 有父亲的丧服在身,如果丧期未满而母亲又死,那么在为父亲举行大祥祭的时候,应改服除丧的服装。大祥祭结束后,再继续为母穿丧服。即使在为叔伯父母和兄弟服丧期间,遇到父母之丧要服双重丧服,在为叔伯兄弟除丧时,都要改服除丧的服装。事毕之后再穿上为父母所服丧服。如果同时遇到两个三年的丧服,那么在后一个丧事的虞祭卒哭之后,前一个丧事的小祥和大祥,都要按上面的方法进行。祖父死后还没有举行练祭和大祥祭,而孙子又死了,孙子的灵位还是附在祖父后面。 【经文】 有殡,闻外丧①,哭之他室。入奠,卒奠②,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今注】 ①外丧:居住在别处的亲属死亡。②入奠、卒奠:指棺柩在殡时的朝夕奠。 【今译】 父母死,灵柩在殡,又听到居于别处的亲属的死讯,应当到别的房间中去哭泣。第二天早晨先到殡宫设奠祭父母,奠祭完毕后出殡宫,换去原来的丧服到另外的房间去即位哭泣新死的人,仪节就和刚遭丧即位时一样。 【经文】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①,则犹是与祭也②,次于异宫③。既祭,释服出宫门外,哭而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④;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同宫⑤,则次于异宫。 【今注】 ①视濯:祭祀前检视祭器的洗涤情况。②犹是与祭:大夫、士参加公家的祭祀,视濯之前已接受主人约请,不敢失敬鬼神,所以虽有父母之丧,仍需要参加祭祀。③次于异宫:不和家人住在一起,因祭祀是吉礼,丧事是凶礼,吉凶不同处。④宿:祭祀之前三日宿宾斋戒。⑤同宫:指参加祭祀的人与死丧的亲属同住一处。 【今译】 大夫、士将要参加公家的祭祀典礼,在检视祭器的洗涤情况之后,而遭父母之丧,那还是要参加祭祀,但应该住在另外的地方,不和家人住一起。祭祀结束后,脱去祭服再出公门,沿途哀哭回家。其余的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如果还没有举行检视祭器的仪式而遇到父母之丧,就应派人向公家报告,等到报告的人回来之后,才能哀哭。如果遇到伯父、叔父或兄弟、姑、姊妹死丧,只要是在宿宾斋戒之后,都要参加祭祀,祭祀结束后,走出公门再脱去祭服回家。其余的仪节也和奔丧礼一样。如果死者与自己同住在一处,祭前也要住到别的地方去。 【经文】 曾子问曰①:“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②,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③,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④,必有前驱。” 【今注】 ①这一节与《曾子问》最后第二节同。②宿:邀请的意思。祭祀前三日卜日卜尸,卜吉,则邀请作尸的人到时前往,称为宿尸。③舍于公馆:祭祀为吉礼,丧事为凶礼,吉凶不相混,所以要住到国君的客馆中去。④式:通“轼”。此指在车上倚着轼作为答礼。 【今译】 曾子问道:“卿大夫即将要做国君祭祀的尸,已经接受了邀请并斋戒了,突然遇到自己家族中有服齐衰的丧事,该怎么办呢?”孔子说:“那就离开家,住到国君的客馆里去等待祭祀,这是合乎礼法的。”孔子又说:“做尸的人冠戴而出家门,卿大夫碰见他,都要下车致敬,做尸的人必须倚靠着车轼作为答礼。做尸的人出门,前面必定要有开道的人。” 【经文】 父母之丧,将祭①,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②,执事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今注】 ①祭:指小祥祭或大祥祭。②散等:一步跨一级台阶。古时行祭礼,上下台阶有两种步法。吉祭时第一只脚踏在第一级台阶上,第二只脚也跟着踏在第一级台阶,然后第一只脚再踏上第二级台阶,第二只脚跟着踏上去,双脚都要接触每一级台阶。这叫做“涉阶”,又叫“拾阶”。(见《曲礼上》)丧祭时第一只脚踏第一级台阶,第二只脚踏上第二级,第一只脚再踏上第三级,双脚不同级。这叫“历阶”,历阶也就是这儿说的“散等”。小祥和大祥属吉祭,本当用“涉阶”,因有兄弟的丧事而用“历阶”。 【今译】 父母的丧事,到了即将举行小祥或大祥的时候,又遇到兄弟死丧,要等兄弟的灵柩入殡之后,再为父母举行小祥祭或大祥祭。如果后死的人与父母同住在一起,即使后死的人是臣妾,也要等把他埋葬之后才能为父母举行小祥祭或大祥祭。遇到上面的情况,举行祥祭时,主人上下台阶要用“历阶”步法,协助祭祀的人也用“历阶”步法,即使是举行虞祭和祔祭时也是如此。 【经文】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①,哜之②;众宾兄弟,则皆啐之③。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④。 【今注】 ①酢:宾客回敬主人的酒。②哜(jì):用嘴唇沾一下。③啐:喝一小口。④侍祭丧者:协助主人举行祥祭的人,相当于“司仪”。荐:祭祀时的干肉、肉酱等。祭荐:吃菜肴时,先拿少许菜肴放在盛食物的器皿旁边。 【今译】 从诸侯到士,举行小祥祭时,主人接过宾客回敬的酒,只用嘴唇沾一下。众宾和兄弟接过主人敬献的酒,都只喝一小口。到大祥祭时,主人对宾客回敬的酒可以喝一小口。众宾和兄弟对主人的献酒,全喝完是可以的。在祥祭时,凡是司仪告知宾客祭荐时,宾客只祭荐而不食。 【经文】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①。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是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②。”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③,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今注】 ①瘠:形体因哀伤而枯槁憔悴。瘠为下:指哀伤得枯槁憔悴以至病倒而不能守丧,这也是不孝,所以是最不可取的。②夺丧:自己剥夺哀情。指体弱不能依礼守丧。③少连、大连:二人名。 【今译】 子贡问怎样为父母守丧。孔子说:“诚心守丧是最重要的,有哀伤的表情则在其次,哀伤得枯槁憔悴是最不可取的。守丧时,脸色要和哀情相称,悲伤的仪容要和所服丧服相称。”子贡又问怎样为兄弟守丧。孔子说:“为兄弟守丧的礼节,书本上都有记载了。有德行的人既不剥夺他人守丧的礼节,也不减省自己的守丧礼节。”孔子说:“少连和大连二人都很懂守丧的礼节。父母刚死的三天内,各种礼节都不怠慢;三月之内,哭奠等事不松懈;周年之内经常哀哭,除丧之前还都有忧伤的表情。他们是东夷地方的人,也能如此懂礼。” 【经文】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①,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②。庐,严者也。妻视叔父母③,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④。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⑥,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今注】 ①言:指自言丧事,语:指为别人论述。②疏衰:齐衰三年,父卒为母。③视:比照。④长殇:十九至十六岁而死。中殇:十五至十二岁而死。下殇:十一至八岁而死。⑤外除:丧期已尽而哀情不尽。内除:哀情随丧服改变而递减。⑥瞿:通“惧”。 【今译】 为父母守丧三年,和别人讲话时只谈自己的丧事而不论及其他,只回答别人的问话而不向别人提问。在倚庐与垩室之中,不和别人坐在一起。住在垩室中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依时节拜见母亲,就不进家门。服齐衰丧服的人都住在垩室中而不住倚庐。倚庐是最哀敬严肃的地方。为妻守丧,可以比照为叔父母;为姑、姊妹守丧,可以比照为兄弟;为长殇、中殇、下殇守丧,可以比照为成人。为父母亲守丧,丧期已尽而哀情不尽;为兄弟服丧,哀情随丧期而尽。为国君的母亲或妻子服丧,可以比照为兄弟服丧。食后会影响脸部哀容的食物,不要吃喝。除去丧服之后,走在路上见到有与死去的亲人相像的人或听到与死去的亲人相同的名字,心中都会突然感到惊骇;到人家去吊丧或探视病人,仪容要哀戚,显得和一般人不同。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服三年的大丧。为其他人服丧,只是按丧礼规定的程序直行其事罢了。 【经文】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①,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②,然后反服。”当袒③,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其踊。 【今注】 ①祥:大祥。于夕为期:大祥祭的前一天傍晚除丧服,换朝服而宣告大祥的日期。②缟:素缟麻衣的简称。素缟:用白色布条装饰的缟冠。素缟麻衣是大祥祭时主人的服装。不当缟者必缟:指祥祭以后主人已不穿素缟麻衣,但如果有人来吊时,主人一定要穿素缟麻衣受吊。 【今译】 大祥祭,主人除丧服的仪节是:前一天傍晚穿上朝服宣布大祥祭的日期。大祥祭时就穿着朝服。子游说:“大祥祭以后,有宾客来吊时,主人虽然已不穿素缟麻衣了,也必须穿上素缟麻衣接受来宾吊丧,完事之后再穿原来的衣服。”小敛和大敛,主人袒露左臂跺脚哭泣,这时如果有大夫来吊丧,主人即使正在哭泣跺脚,也要停下来先出门拜大夫,拜完后返回原位重新哭泣跺脚后,再穿上衣服。如果是士来吊,那就等敛事完毕跺脚哭泣之后,穿上衣服再去拜谢他,拜后不再哭踊。 【经文】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①、附②,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③;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④,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今注】 ①成事:成吉事。卒哭之后的祭祀为吉祭。②附:通“祔”。死者之神主附于其祖。祖,同昭穆。③犆牲:即特牲。④孙:指重孙。 【今译】 上大夫死后的虞祭用羊豕二牲,卒哭和祔祭都用牛、羊、豕三牲。下大夫死后的虞祭用一豕,卒哭和祔祭都用羊、豕二牲。在卜葬日和虞祭时用的祝词为:子、孙自称“哀子或哀孙某某”,夫自称“乃夫某某”,兄弟自称“某某”。如果是为兄弟卜葬,就称死者为“伯子某某”。 【经文】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①,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②,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③,公羊贾为之也。冒者何也④,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⑤,不设昌则形,所以袭而后设冒也。 【今注】 ①叔孙武叔:鲁国大夫叔孙仇。 ②关:通“贯”。 (huì)轮:转动车轮。③凿巾:在布巾上开一个口子。饭:饭含。④冒:套尸体的布袋,分上下两段,上段从头套起,下段从脚套起。⑤袭:为沐浴后的尸体穿上最里面的三层衣服。 【今译】 古时候,无论地位高低,走路都可以用手杖。有一次叔孙武叔上朝,看见制作车轮的匠人用手杖穿在轴孔中转动车轮,从这以后就有了得到爵位后才能用手杖的规定。用中间有孔的布巾盖在尸面上再饭含是大夫用的礼,而公羊贾是士人,也这样做了。冒是什么东西呢?就是用来遮掩尸体形状的布袋。从尸体沐浴后穿了衣服到小敛之前,假使不用“冒”套起来,那可怕的形状仍然会露出来,所以尸体穿了衣服后就用“冒”套起来。 【经文】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①,犹既食而裹其余乎,君子既食而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②,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③,归于宾馆④。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今注】 ①遣:大遣奠。棺柩即将从祖庙拉往墓地时设的祭奠。包其余:把大遣奠用以祭奠的牲体用苇席包起来,送入墓中。②大飨:国君宴请宾客的盛宴。③三牲:牛、羊、猪。三牲之俎:放在俎上的三牲。④归:通“馈”。 【今译】 有人问曾子说:“大遣奠之后又把陈设的牲体包裹起来送入墓中,这不像吃饱之后还把剩下的酒菜都带走吗? 难道有德行的人吃过之后还要把剩下的都带走吗?”曾子说:“你没有见过国君大宴宾客吧? 大宴之后还把吃剩的牛羊猪肉包裹好送到宾馆去。父母将葬就像宾客一样,就用这种方法来表达哀情。你大概没有见过大宴吧?” 【经文】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①?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②。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兄弟以下③,既卒哭,遗人可也。 【今注】 ①郑玄说这一句上面有脱文。问:指探望馈赠。②丧拜:郑玄注:“稽颡而后拜曰丧拜。拜而后稽颡曰吉拜。” ③从父兄弟:叔伯兄弟。 【今译】 守丧时对于不是为了丧事而来的馈赠和赏赐怎么办呢? 如果是为父母守丧的人,接受时用丧拜,不是为父母守丧的人用吉拜。为父母守丧时,如果有人馈送酒肉,接受时先要再三推辞,推辞不掉,主人便穿着丧服接受下来。如果是国君的赏赐,就不敢推辞,接受下来供祭父母。守丧的人不能给别人送东西,而别人可以送东西给他,所以即使是酒肉,也可以收下来。如果是叔伯兄弟以下的丧事,在卒哭之后,馈赠别人是可以的。 【经文】 县子曰①:“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②。”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③。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④,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⑤,则服其服而往。练则吊⑥。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今注】 ①县(xuán)子:人名,已见《檀弓上》注。②剡(yǎn):割削。③期之丧……十五月而禫:郑玄注:“当在‘练则吊’上。”今依郑注译。④功衰:已见《杂记上》注。⑤有服而将往哭之:有功衰在身虽不吊丧,但遇有五服以内的亲属死时须去哭泣。⑥练则吊:指服期为一年的丧服,练后可出外吊丧。 【今译】 县子说:“遇到三年的丧事,哀痛如刀斩;期年的丧事,哀痛如刀割。”有三年的丧服,即使到练祭后换成大功布做的丧服的时候,也不出外吊丧,从诸侯到士都一样的。如果遇到五服之内的亲属死,要去哭吊的时候,要换成自己应该服的丧服再去。期年的丧期,第十一个月举行练祭,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祭,第十五个月举行禫祭。练祭之后,服一年丧服的人可以出外吊丧。入葬之后,服大功丧服的人可以出外吊丧,但哭泣后就退出来,不等待其他仪节进行。服一年丧服的人,在自己的亲人未葬之前,到同乡人家中吊丧,也是哭泣后就退出来,不等待其他仪节进行。身有功衰而出外吊丧的人,虽然可以等候丧事进行,但不去帮忙。服小功和缌麻丧服的人出外吊丧,虽然可以帮忙,但不参加行礼。 【经文】 相趋也①,出宫而退。相揖也②,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③。相见也④,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⑤。吊,非从主人也⑥。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今注】 ①相趋:与孝子本无交往,听到他遭丧而去吊问,交情较薄。②相揖:指已有过初次交往,但只是互相认识而已。③相问:指互相问候并赠送过物品的人。封:通“窆”。④相见:指自己曾经执见面礼去拜访过的尊者。⑤虞附: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附”衍文。⑥从:跟随。 【今译】 吊丧在丧家所停留的时间:如本无交往而慕名往吊的人,等到灵柩出了门就可退出。有过点头之交的人去吊丧,等到灵柩过了门外的倚庐或垩室再退出。曾经相互馈赠过物品的人,等到灵柩入墓坑后再退出。行过相见礼的人,葬后要随主人回家反哭后才退出。交情很深的朋友,要到虞祭之后才退出。吊丧,不只是跟随主人走走,而要帮着干事,所以四十岁以下的吊丧者都要帮着牵引柩车。到同乡人家去吊丧,五十岁的人在灵柩入坑后随着主人还家反哭,四十岁的人要留在墓地帮助填土筑墓。 【经文】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①。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②。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③。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今注】 ①病:犹忧虑。②疑:恐惧。③盐酪:醯酱之类食物。 【今译】 守丧的人吃的饭食虽然粗恶,但必须能够充饥。如果饿得不能行礼,那就是失礼了。但因温饱而忘记悲哀,也是失礼。守丧时眼睛看不清,耳朵听不清,行走不稳,就不知道哀伤了,这是有道德的人所担心的。因此守丧时有病,就可以喝酒吃肉。守丧时,五十岁的人不要因哀伤而变得很憔悴,六十岁的人可以不显出憔悴,七十岁的人可以照常喝酒吃肉,这些都是因为担心死去。有丧服在身的人,别人邀请吃饭也不能去。如果是大功以下的丧服,到了死者入葬之后,可以走访亲友;人家请他吃饭,如果是自己的亲属,就接受,不是自己的亲属就不接受。为父母守丧的人到了练祭之后可以吃菜肴果物、喝水浆,但不能食用醯酱之类的食物。在有病吃不下饭的时候,可以用醯酱。孔子说:“守丧的人身上有疮就要洗澡,头上有疮就要洗头,有病就喝酒吃肉。过分哀伤憔悴而病倒,有德行的人是不这样做的。如果憔悴而死,有德行的人就认为那是没有尽孝道。” 【经文】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①。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②。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③。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④。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 【今注】 ①免(wèn):已见《檀弓上》注。堩(gèng):道路。②挚:见面时所带的见面礼。也写作“贽”。③辟:通“避”。④从政:服役。 【今译】 如果不是送葬和葬后返家的时候,服丧的人都不要戴着“免”走在道路上。凡是守丧的人,从小功以上,不遇到虞、附、练、祥等祭祀,都不洗头洗澡。服齐衰丧服的人,在亲人入葬后,别人来求见时就出来接见,但不能去求见别人。服小功丧服的人可以求见别人。服大功丧服的人去求见别人时不能带见面礼。只有遇到父母的丧事时,可以带着眼泪接待别人。守三年丧的人,在大祥之后才服徭役。守一年丧的人,在卒哭之后才服徭役。守九月丧的人,在葬后才服徭役。守五月以下丧的人,灵柩入殡后才服徭役。 【经文】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①?”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今注】 ①常声:指规定的哭法。如《间传》所说的“斩衰之哭,若往而不返;齐衰之哭,若往而返;大功之哭,三曲而偯”。 【今译】 曾申问曾子说:“哭父母有规定的哭法吗?”曾子说:“就像婴儿在半路上找不到母亲时哭泣一样,哪有什么规定的哭法呢?” 【经文】 卒哭而讳①。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②。 【今注】 ①讳:避免直称死者的名。②从祖昆弟:叔伯祖父的孙子。 【今译】 从卒哭祭祀开始,就避免直称死者的名。父亲应避讳已死去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及姊妹的名。儿子与父亲所避讳的名相同。母亲为其亲避讳的人名,全家人在家中都不要直呼其名。妻室为其亲所避讳的名,只要不在她们身旁直呼其名。如果母亲和妻室所避讳的人名中有和自己的从祖兄弟同名的,那在别的地方也要避讳直称。 【经文】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①,乃出。大功之末②,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③。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④。 【今注】 ①哭踊三者三:哭三次,每哭一次都跺脚三次。②末:指即将除丧服。③父小功之末:或说“小”当作“大”。④下殇之小功:本当服齐衰的亲属,在八至十一岁之间死亡,降为小功丧服。为这样的亲属服丧时间虽短,但亲情仍在,所以不能在卒哭之后就举行冠礼和婚礼。 【今译】 即将行冠礼而遇到丧事,就穿着丧服加冠,即使是三年的丧服也是可以的。在丧次加冠后,就到灵堂里哭踊,每哭三踊,连哭三次,才出灵堂。服大功丧服的人在即将除丧服的时候,可以给儿子举行冠礼,可以嫁女儿。父亲在即将除小功丧服的时候,可以为儿子举行冠礼,可以嫁女儿,可以娶儿媳。自身虽有小功丧服,在卒哭之后,也可以行加冠礼和娶妻。只有为下殇服小功丧服的人,卒哭之后才不能行冠礼和娶妻。 【经文】 凡弁绖,其衰侈袂①。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今注】 ①弁绖:指来吊丧的人所穿的丧服,头戴弁绖,身穿锡服或缌服。侈袂:指大袖口的衣服。平常的丧服,袖管是直筒形的。侈袂,袖筒呈圆台形,袖口比连接衣身处大一半。 【今译】 凡是吊丧的人都戴有麻绖的弁帽,穿的丧服袖口特大。父亲有丧服,在家中子女就不能奏乐。母亲有丧服,在她能听到的范围内不弹奏音乐。妻有丧服,就不能在她身旁弹奏音乐。有大功丧服的人即将来访,要把乐器收起来。有小功丧服的来访时,可以不停止奏乐。 【经文】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①。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②。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今注】 ①这里是指姑、姊妹无子而寡死,必使其夫之同姓主丧。②里尹:里宰、闾胥一类的官长。 【今译】 姑、姊妹无子,而丈夫已死,她的丈夫又无兄弟,她们死后就要请他的族人主持丧事,而妻子的娘家人虽然是骨肉至亲也不主丧。如果夫家连族人也没有,就要请前后左右的邻居主丧。如果没有邻居,就请地方官主丧。也有人说,妻子的娘家人可以主丧,但神主仍要附在丈夫的祖母后面。 【经文】 麻者不绅①,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②。国禁哭则止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童子哭不偯④,不踊,不杖,不菲⑤,不庐。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⑥。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⑦! 由文矣哉!”世柳之母死⑧,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 【今注】 ①绅:大带。②采:指玄衣纁裳等吉服。③国禁哭:国家有大祭祀时,禁止国人哭泣。④偯:拉长声音哭。⑤菲:绳屦。⑥踊不绝地:跺足时足尖不离地。⑦由文:用礼文。⑧世柳:鲁穆公时的贤人。 【今译】 穿麻衣丧服的人不用大带,执玉行礼的人不穿麻衣丧服,麻衣丧服不能套在吉服上面。国家有大祭祀禁止哭泣,遭丧的人家要停止哭泣;早晚设奠时,只是站在原来的位置上。儿童在丧期中,哭声不必拉长,也不跺脚,不拿丧棒,不穿绳屦,不住倚庐。孔子说:“为伯母、叔母服齐衰丧服,哭踊时足尖不离地。但为姑、姊妹服大功丧服,哭踊时脚要离地跺足。如果能够知道这些区别的人,就能依礼文行礼了! 就能依礼文行礼了!”世柳的母亲死时,协助行礼的人站在左边。世柳死时,他的门徒却都站在右边协助行礼。站在右边协助行礼,是世柳的门徒做出来的。 【经文】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①。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②,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③。士,一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今注】 ①贝:贝壳。郑玄说夏代饭含用贝。周代天子、诸侯用玉,士用贝。②其次:王引之《经义述闻》以为“其次”衍文。“使人”二字直贯下五事。③无算:指次数多。但《丧大记》说“君于大夫疾,三问之”。 【今译】 天子死后,饭含用九个贝壳,诸侯用七个,大夫用五个,士用三个。士死后第三个月入葬,当月举行卒哭祭祀。大夫死后第三个月入葬,第五个月举行卒哭祭祀。诸侯死后第五个月入葬,第七个月举行卒哭祭祀。士葬后有三次虞祭,大夫有五次,诸侯有七次。诸侯派使者吊、含、襚、赗、临,这些事都在同一天内做完,它们的次序就是如此。卿大夫有疾,国君探望无次数,士有病,国君只探望一次。国君对于卿大夫的丧事,到入葬的那天不吃肉,到卒哭的那天不奏音乐。对于士的丧事,只到殡的那天不奏音乐。 【经文】 升正柩①,诸侯执綍者五百人,四綍,皆衔枚②,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③。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④。 【今注】 ①升正柩:迁柩朝祖庙,灵柩从西阶升堂,放在两楹正中。②枚:形如筷子,两端系小绳,挂在脖子上。行走时衔在嘴里,防止喧闹。③羽葆:指挥柩车的仪仗,将鸟羽绑在柄头,状如伞盖。或说“羽葆”当作“羽葆幢”。④茅:其用与羽葆同,而以白茅代替鸟羽。 【今译】 灵柩出殡后朝祖庙,从西阶升堂,放在两楹正中。诸侯出葬,牵引柩车用五百人,分别拉四根大绳,拉柩车的人嘴里都衔着枚。司马手里拿着铃铎指挥,柩车左边八人,右边八人。匠人手里举着羽葆,指挥牵引柩车的人。大夫死丧,在升柩、正柩时,有三百人帮拉柩车。执铎的人左右各四个,指挥牵引柩车的人手中拿的棍子上绑有白茅。 【经文】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①,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逼下。” 【今注】 ①以上已见于《礼器》注。 【今译】 孔子说:“管仲用雕花的簋、朱红的帽带,树屏风,设反爵的坫,欂栌上雕刻,短柱上绘花,他虽然是个有才能的大夫,但做他的国君却很难。晏平仲祭祀祖先,所用的小猪蹄膀不够装满豆,他虽然也是个能干的大夫,但做他的下级却很难。有德行的人既要不僭上,又要不逼下。” 【经文】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①。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②,升自侧阶③。君在阼。其他如奔丧礼然。嫂不抚叔④,叔不抚嫂。 【今注】 ①逾封:越过国境。②闱门:宫中的小门。③侧阶:边阶。或说侧阶是东房的后阶。④抚:凭尸,即抚尸哀哭。 【今译】 妇人如果不是遇到父母之丧,就不越境到别国去吊丧。如果遇到父母的丧事,国君夫人也可回娘家。国君夫人回去的礼节,与诸侯出吊的礼节一样。娘家人接待也像接待诸侯一样。夫人从侧门进去,从边阶升堂。主君站在东阶上而不下堂迎接。其他仪节都和奔丧礼一样。嫂子不抚着小叔子的尸体哀哭,小叔子也不抚着嫂子的尸体哀哭。 【经文】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①,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②,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③,君子耻之。 【今注】 ①言:主意,政见。②地有余而民不足:古代土地、城邑、人民三者相配,如若统治者不能抚育其民,人民逃窜至别国,则土地有余。③众寡均而倍焉:指役用民众之事。 【今译】 有德行的人有三种忧虑:第一是对自己没有听说过的知识,忧虑不能听到;第二是对自己已听说过的知识,忧虑不能学会;第三是对自己已学会的知识,忧虑不能用起来。有德行的人又有五种羞耻:第一是身居官职但拿不出自己的主见,会感到羞耻;第二是虽有主见却不实施,会感到羞耻;第三是已经得到的东西又失掉了,会感到羞耻;第四是所管辖的土地很多而人民逃散,地有余而民不足,会感到羞耻;第五是役用人数彼此相等,而他人的功绩倍多于自己,会感到羞耻。 【经文】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①,祀以下牲②。”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③,《士丧礼》于是乎书。子贡观于蜡④,孔子曰:“赐也乐乎⑤?”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泽之,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弛而不张,文武不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今注】 ①驽马:最下等的马。②下牲:比平时祭祀用牲规格低一等。如平常用大牢,凶年就用少牢;平时用少牢,凶年就用特牲。③恤由、孺悲是二人名。④蜡:见《郊特牲》注。⑤赐:子贡的字。 【今译】 孔子说:“收成不好的年份,只能骑最不好的马,祭祀用的牲牢也比平常降低一级规格。”恤由死的时候,鲁哀公派孺悲到孔子那儿去学士丧礼,《士丧礼》从此以后才记载下来。子贡观看年终的蜡祭后,孔子问他说:“你觉得他们快乐吗?”子贡说:“全国的人都像发了狂似的,我不能理解他们的快乐。”孔子说:“他们一年到头辛苦,只有这一天受国君的恩泽才能这样,你是不能理解他们的快乐的。一直紧张而没有松弛,即使文王、武王也吃不消;一直松弛而没有紧张,文王、武王也不愿意这样干。有紧张又有松弛,是文王、武王治理天下的办法。” 【经文】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①,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②,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③,献子为之也。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④。外宗为君、夫人⑤,犹内宗也⑥。 【今注】 ①正月日至:周代以十一月为正月。日至:冬至。②七月日至:农历五月夏至日。③褅:大祭宗庙。④周代同姓不通婚,鲁昭公娶吴孟子,因吴与鲁同姓,于是不向周天子报告,天子也不赐封。⑤外宗:指外姓嫁到国君族内的命妇。⑥内宗:指国君的已出嫁的姑、姊妹等。 【今译】 孟献子曾说:“周时正月冬至,可以郊祀上帝;七月夏至,可以祭祀宗庙。”七月里举行禘祭,是孟献子这样做的。国君的夫人没有受过天子的赐命,是从鲁昭公开始的。外姓嫁来的命妇为国君、夫人服丧,要与本姓的妇女一样。 【经文】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①。’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今注】 ①辟:邪僻。可人:可被造就为人才。 【今译】 孔子的马棚遭火灾,乡里有人来慰问,孔子拜谢他们时,向士行一拜,向大夫行两拜,也是用吊丧的礼节。孔子说:“从前管仲遇到一群小偷,就从他们中间选择了两个人,推荐给齐桓公做臣子,并说:‘这两人是因为与邪僻的人交游才做小偷的,但却是可以被造就的人。’到管仲死的时候,齐桓公让这两人为管仲服丧。给大夫当差的人为大夫服丧,是从管仲开始的,因为有国君的命令才这样做的。” 【经文】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①。与君之讳同则称字②。内乱不与焉,外乱弗辟也③。赞④,大行曰:圭⑤,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半寸,玉也。藻三采六等⑥。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今注】 ①过:指一时疏忽。②称字:古人自称称名,如果己名与君名同,为避讳则称字。③外乱弗辟:指有外部侵略时不躲避,敢以死抵御。④赞:通“瓒”,祭祀时裸酒的勺子,以圭为柄。⑤大行:大行人,古时的外交官。以下所述与《周礼·大行人》同。⑥藻:垫圭的布。 【今译】 由于一时疏忽而说出应该避讳的国君名字,要站起身来表示歉意。自己的名与应避讳的君名相同时,自称就改称自己的字。卿大夫对于国内的暴乱若不能制止,就不应参与其事;对于外部侵略不能躲避。瓒,大行人又把它叫做圭,公所执的圭长九寸,侯伯所执的七寸,子男所执的五寸,但都是宽度三寸,厚半寸,上端每边各削去半寸,这些圭都是以玉制成的。垫圭的布上装饰的彩带有红白青三种颜色,根据彩带的多少分为六等。鲁哀公问子羔:“你的祖先开始做官时拿多少俸禄?”子羔回答说:“从卫文公时开始做低级办事员。” 【经文】 成庙则衅之①,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②,皆爵弁纯衣③。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④,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⑤,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⑥。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届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⑦。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⑧,则衅之以貑豚。 【今注】 ①衅:用牲畜的血涂在新制成的器物上。这里是指诸侯新庙落成后衅庙。②宰夫:主持衅礼的人。雍人:相当于现在的厨师。③纯衣:丝质的玄衣纁裳。④碑:立在庭中的石柱,用来观日影或拴牲畜。⑤夹室:诸侯庙室结构:前半为堂,有东堂、中堂、西堂之分;后半,中为房,两边为东西室。东西堂与东西房的南墙之间分别叫做东夹室和西夹室。⑥衈(ěr):在屋下割鸡,取血。⑦路寝:国君的正寝。考:摆设盛宴庆祝落成的典礼。⑧名者:指比较大的宗庙祭器。 【今译】 诸侯有新庙建成都要举行衅庙的仪式。衅庙的礼节是:祝宗人、宰夫、雍人等,都头戴爵弁,身穿玄衣纁裳。雍人先把羊洗刷干净,送交宗人检视,宰夫面向北站在拴牲畜的石柱南面,其余人员依次站在他西面。雍人扛起羊从前檐正中登上屋顶,站在屋脊正中,面向南,然后杀羊,让羊血从屋脊向前檐流,血流完后,雍人再下来。衅门和夹室都是用鸡血,叫衈。先衈门而后衈夹室。都是在屋下行衈礼。衈门时对着门杀鸡,衈夹室时在夹室中央杀鸡。衈夹室时,宰夫、宗人、祝要面向夹室而立,衈门时则面向门。衈礼完毕,宗人向宰夫报告事情已经完毕,于是全体退出,去向国君回报说:“某庙的衅礼已经完毕。”向国君回报在国君住的地方进行,国君穿着朝服,面向南站在寝门内。回报完毕才退出。国君的正寝建成之后就摆设盛宴庆祝而不用衅礼。衅庙,是和鬼神交接的礼节。凡是祭祀宗庙的器具,只要是比较重要的,作成之后都要用小公猪来衅。 【经文】 诸侯出夫人①,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祭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②,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③,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今注】 ①出夫人:离婚,诸侯将夫人遣送回娘家。②前辞不教:以前纳彩时曾以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而拒绝过这桩婚事。③官陈器皿:按照规定陈设以前的嫁妆。 【今译】 诸侯休弃夫人,在把她送回娘家的路上,仍用夫人的礼仪,进入娘家所在国时也用夫人的礼仪。负责遣送的使者在向主国国君致词时说:“敝国主君不聪明,没有能力使她跟随着祭祀社稷和宗庙。派遣使者某某,冒昧地向您的左右报告这件事。”主国国君派人对答说:“敝国主君本来在纳彩时就拒绝过这桩婚事,因为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敝国主君岂敢不恭敬地等待着你们主君的吩咐。”于是跟随来的人就按规定把以前的陪嫁陈设出来,主国的接待人员也依礼接受。 【经文】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①,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②,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今注】 ①粢盛:祭祀祖宗用的谷物。共:通供。供粢盛:即祭祀祖宗。②辟诛:逃避责罚。 【今译】 士大夫休弃妻子,丈夫派人把她送到娘家,对娘家人说:“某某不聪明,没能力使她跟随着祭祀祖宗,派我来冒昧地告诉你家的侍从。”主人对答说:“我的女儿不贤惠,我不敢逃避责任,岂敢不恭敬地等待吩咐。”使者离开时,主人仍以礼拜谢送别。使者传话时,如果被遣回的妇人有公公,就用公公的名义说:“某之子不敏”;没有公公就用伯兄的名义说:“某之弟不敏”;没有伯兄就只好用丈夫的名义说:“某不敏。”娘家人的对话是:“某之子不肖。”如果是姑、姊妹被遣回,就说:“某之姑不肖”、“某之姊不肖”或“某之妹不肖”。 【经文】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①,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②。作而辞曰③:‘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不敢以伤吾子。’” 【今注】 ①少施氏:鲁惠公的儿子施父的后代。②祭:见本篇第六节注。③作而辞:这是主人站起来说话。④飧(sūn):吃饭。 【今译】 孔子说:“我在少施氏家作客能吃得很饱,因为少施氏能依礼招待我。我祭食时,他便起身辞谢说:‘粗疏的食物用不着祭食。’我开始吃饭时,他又起身辞谢说:‘这样粗疏的食物,真不敢拿出来损您的胃口。’” 【经文】 纳币一束①,束五两,两五寻②。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③,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二十而笄④,礼之,妇人执其礼⑤,燕则鬈首⑥。 【今注】 ①纳币:指定婚用的聘礼。②两:即匹。一匹帛从两端往中间卷称为两。寻:古时八尺为一寻。③诸父:丈夫的伯父叔父。④笄(jī):盘头发用的簪子。这里是指女子行笄礼,表示已成年。古时女子满十五岁许嫁以后行笄礼。⑤妇人执其礼:许嫁后行笄礼由主妇主持,女宾为她插上笄。未许嫁而行笄礼,由妇人主持,不必由主妇、女宾。⑥鬈首:将头发分左右卷成小牛角形状,这是未许嫁女子的发式。 【今译】 定婚的聘礼用一束帛,一束就是五两,每两长四丈。新媳妇拜见公婆的时候,丈夫的兄弟和姑姊妹都站在堂下,面向西,以北首为上位,这样就算和他们行过见面礼了。拜见丈夫的伯父叔父,要分别到他们的住处去。女子即使还没有许嫁,到二十岁时就一定得加笄,为她行笄礼,由一般的妇人主持。虽已加笄,但平常在家仍梳成双角髻,表示还没有许嫁。 【经文】 𫗔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 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以五采②。 【今注】 ①𫗔(bì):蔽膝,用皮革制成。 系在腰前,下广上窄。 ②会:𫗔的上方系在腰间的部分。纰:两旁的滚边。爵韦:已见《玉藻》注。六寸:里外各三寸,左右加起来也是六寸。纯:下滚边。素:白绢。紃:嵌在四周滚边缝中的彩色带子。 【今译】 𫗔的形制:长三尺,下边宽二尺,上边宽一尺。 上边系腰的“会”距上端五寸,两旁的滚边“纰”用爵韦,宽六寸,空出下端五寸不用纰。下滚边的“纯”用白绢,嵌在四周滚边缝中的“紃”用五色彩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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