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诗文:

 

诗文 改淮南盐法
释义

改淮南盐法

淮南积盐甚多,至于无库贮存,年年损耗。而亭户(又称灶户。宋朝熬盐之民有锅户与灶户,锅户出浮盐,卖于商人;灶户出正盐,供应官府)运盐供官府,应获得本钱,但官府有时却不能发给,故亭户贫困。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十二月,参知政事王随请求任商人随意买卖。仁宗诏宋绶与三司使一同议论可否,宋绶等人认为,听任通商则恐怕商贩肆行,侵害官利。他们请朝廷命令制置司监造船只,将积盐运到各路(宋朝行政区划名称),使各路皆有二三年储备,又恢复真宗天禧元年(1017)旧制,允许商人将钱粟运入京城或至浙、淮、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同时命转运司筹措本钱以偿还亭户。天子认为可行,后皆施行。
随便看

 

诗文大全共收录221028篇诗文,基本覆盖所有常见诗歌美文的中英文翻译及赏析,是不可多得的汉语学习材料。

 

Copyright © 2021-2024 Brocanteu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9: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