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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
释义

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

自1933年热河失陷、《塘沽协定》签订后, 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的侵略活动逐渐加强。冀、察、绥等国防前哨地带,首当其冲面临着主权沦丧的危险。宋哲元部第二十九军驻防的察哈尔省,地处北疆,汉蒙错居,是日军实施华北、内蒙分离政策的重点地区。察省的张家口、张北两城,乃华北重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故日军寻衅、扩张的矛头就常常指向这里。1934年10月至翌年6月,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日军就先后制造了两次张北事件。
1934年10月27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参谋川口清健中佐与外务书记官池田克己等一行8人,以前往内蒙古“旅行”为名,未经报告中国有关方面,即径自由张家口出发前往多伦。他们到达张北县城南门时,企图立即穿城而过,为守军第二十九军第一三二师卫队所阻止。同时,守门卫兵与保安队员履行其职责,索查川口清健等人证件。川口与池田等竟拒绝出示证件,不服从检查,即被执勤士兵扣留。后守军将他们盘查约四十分钟,卒予放行。29日,日本驻张家口代理领事桥本正康,借口宋哲元部卫兵侮辱了日本军官和外交官,向张北驻军提出无理抗议,宋哲元答允就此事向日方道歉。30日,日本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再次向宋哲元提出强烈抗议。后来,双方又迭次磋商,为了息事起见,11月25日,宋哲元令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向日军正式道歉。29日,又将直接责任者——守门士兵所在连的连长张书林免职处分, 日方态度才有所缓和。然而, 日方挑起所谓“第一次张北事件”本别具用意, 自然不会以取得中国军队的道歉为满足。 日本驻张北特务机关长松井源太郎,就曾乘机提出察东划界及中国军队退出长城线以西以南等要求,宋哲元以此事须由日方与我中央政府接洽为借口,予以搪塞,此事遂成悬案。
1935年5月,中日双方就河北事件正在交涉之际,日本关东军急欲效法华北驻屯军,乃蓄意在察哈尔制造事端。5月30日, 日本关东军派遣山本等四名特务,以“旅行”为名,乘一辆载货汽车潜入察哈尔境内偷绘地图。6月5日,山本等人身着便服,驱车由多伦前往张家口。以前,察哈尔省政府与日本领事曾有协议规定: 日本人出入察省,必须先由日本驻张家口领事馆签署护照,再致函察省政府出具证明,省府批准后,在护照上加盖印鉴。持有护照和证明者,方可通行。山本等人明知有此规定,却故意不带证明和护照。当天下午4时左右,他们行抵张北县城北门时,驻防的132师守卫岗兵照例要求检查其入境护照与证明。山本等人却态度蛮横,拒绝检查,硬要强行通过。守门的两名卫士,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站在车前,阻止其开行。正在双方争持不下之际,守卫排长出来,将四名日人带至张北县城第132师师部,暂作扣留。师长赵登禹闻讯后,一面将山本等人送到师部军法处看管,一面立即向省政府打电话请示。察省政府主席宋哲元与省民政厅长兼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简短商量后,认为山本等虽无护照证明,违反规定,但“将日本人扣押着也不是办法,此次姑准放行,以后不带护照,一律不准通过”。次日上午,张北驻军遵令将该四名日人“礼送出境”。这就是日方所宣称的“第二次张北事件”。
事后, 日本驻张家口领事馆抓住这一机会,借题发挥,诬称日方人员在张北受到侮辱、虐待和“非法监禁”,立即向关东军司令部迅速报告,关东军在6月11日下午4时半,以幕僚谈话形式发表声明,大肆歪曲事实真相,称对日人“此种监视,系奉宋哲元部参谋长之命而行者”①。也就在6月11日这一天,日方由驻张家口领事桥本正康和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出面,向秦德纯提出抗议。其理由为:特务机关之执照,曾经通知察省宋哲元主席备案。中方既明知山本等系日本特务机关人员,却要交军法处询问,并加检查身体、行李,囚于暗室,不给饮食等,实为对日军之侮辱。他们要求:二十九军军长须亲自向日军道歉;惩办直接责任者;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松井更提出最后通牒,限中方五天内答复,“五天之内得不到答复时,我军将采取自由行动。”②为了达到一举把“向来采取反满抗日态度的宋哲元驱逐出察哈尔省”的目的,③11日当天,日本关东军对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下达指令:“和中国驻屯军及驻北平武官辅佐官协商,要求宋哲元军撤退至黄河以南。”
当日方提出抗议和要求后,6月12日下午2时半,宋哲元派秦德纯赴北平,向北平军分会代委员长何应钦报告事件经过,并请示对策。秦德纯在北平火车站曾向记者申述说, 日人在张北时,“曾予以款待,绝无虐待情事;关东军提出要求,恐系不明真相。”④正为交涉河北问题忙得焦头烂额的何应钦,一看到宋哲元的报告即大为恼怒,他不问情由,就斥责宋哲元“总惹乱子”,并赌气说什么:“谁惹乱子谁处理。”当他冷静下来,与秦德纯进行了一番商讨后,决定拒绝宋哲元提出的由中央政府出面与日方交涉的请求,而令察省当局和二十九军以妥协让步的态度,直接与日方交涉,“为顾全大局,对日军希望两点,当斟酌情势办理”⑤。6月13日,蒋介石电告何应钦:“闻察东对方仍想扩大,请密告明轩处置速了,勿使藉口为要。”⑥次日,宋哲元致电蒋介石,除详述事件真相外,并报告说:“现正据理交涉,以期和平了结。”⑦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蒋、何等态度软弱,想以妥协退让来息事宁人,但日方却一味地蓄意扩大事态,绝不肯轻易罢休。6月13日,日方负责交涉张北事件的松井源之助,由张家口赶至北平,与日本武官高桥坦密谋一番后,当天下午,即邀秦德纯转赴天津,去会晤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和关东军派至天津的全权代表土肥原贤二。在以后的几天里,双方几度协商,终于在6月16日,秦德纯与土肥原、松井等达成谅解。 日方提出的要求主要为四点:(一)二十九军向日军道歉;(二)将132师参谋长撤职;(三)惩办132师军法处长;(四)今后日人赴内蒙旅行须予以便利。秦德纯代表察省当局,对上述要求表示“均应允”照办。⑧次日,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将松井源之助、华北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山海关特务机关长仪我诚也等人召至长春,举行重要幕僚会议,会商对付宋哲元的方针。会议对华北局势及察哈尔事件讨论达五小时之久,最后制定了新的《对宋哲元交涉纲要》。 日方决定:以平津地区为重,将有关事件作为地方性问题加以解决;对察哈尔事件,由土肥原与松井负责与宋哲元交涉;要求中方将在“满洲国”境内和多伦附近的军队向张家口方面撤退;由宋哲元就张北事件、察东事件向日方道歉;处罚非法监禁事件的直接责任者;中方保证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等。其总的目的,就是要配合日军在热河的军事行动,使宋哲元今后绝对无法阻碍日军在察省的行动。并决定,该计划交土肥原具体负责交涉,限两周内完成。
张北事件发生后,关东军最初野心勃勃,打算借机将宋哲元和二十九军势力连根拔除,一举将其赶出察省。但是,到了6月13日,日本陆军中央司令部权衡了国内外局势及驱宋后的利弊,迅速电令关东军“考虑到早日解决华北问题和将来可利用宋哲元”⑨,乃决定放弃逼迫二十九军撤往黄河以南的计划。不料, 日方虽暂时放松了对二十九军的过分逼迫,但国民政府最高层中的汪精卫、何应钦等人,却对宋哲元感到难以容忍。他们指责二十九军屡次引起对日磨擦,总是给中央惹麻烦,因而认为宋哲元万不宜再主察政。6月13日,何应钦从北平返回南京后,曾就此事与汪精卫进行磋商,决定罢免宋氏察省主席及二十九军军长职务,并电告正在四川的蒋介石,以征求蒋的同意。⑩6月18日,行政院开会决议,免去宋哲元察省府主席职务,遗缺由该省民政厅长秦德纯兼代。次日,国民政府正式发布命令,“察哈尔省政府委员兼主席宋哲元另有任用,宋哲元应免委员兼主席职”;同时,“派察省府委员兼民政厅长秦德纯暂行兼代该省府主席”(11)。当晚,秦德纯乘专车由天津抵北平,声称张北事件可望就地和平解决,自己将于次日返回张垣。宋哲元则连夜回到北平,次日下午返回天津私宅,并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发表谈话云:对中央命令绝对遵从;二十九军已交师长张自忠暂时统辖;外交由秦德纯秉承中央意见办理;察省过去向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宗旨,此后负责者将益本息事宁人方针而行。宋哲元的被免职,严重地削弱了中方在张北事件交涉中的地位。6月20日,土肥原、松井在北平政整会顾问、天津市长程克的陪同下,由天津赶抵北平。当天上午,土肥原、松井访晤高桥坦,他们在北平扶桑馆会商张北事件交涉问题,决定乘察省人事更替之机,恃势要挟,以迅速扩大突破口。
此前,察哈尔省政府委员萧振瀛曾赴四川谒见蒋介石,事毕乘机飞武汉,然后换乘火车,于6月22日晚10时余抵北平。察省代主席秦德纯等到车站欢迎。萧对记者发表谈话称:本人到川后,曾谒蒋委员长四次,报告华北的军政、外交状况。委员长因察事亟待解决,促余北返,原拟赴京一行向中央报告,乃临时作罢。至于察省事件,决禀承中央意旨进行,以求解决。前述秦德纯与高桥、松井赴天津会晤土肥原时,曾商定中日双方代表就张北事件,改在北平进行交涉解决。23日晚10时半,土肥原、松井、高桥由程克陪同,到达北平府右街秦德纯住所,与中方代表秦德纯、萧振瀛、程克、张允荣、陈觉生等举行正式谈判。“是晚会议亘二小时半之久,土肥原等态度颇谦和,惟对所提要求,意志则甚坚决”(12)。据北平日本若杉参事官24日下午给广田大臣所作的第204号报告可知,土肥原所提要求为:“一、将宋哲元军大致撤退至停战协定线(昌平至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以西。二、将宪兵队、国民党党部及蓝衣社撤出察哈尔省,禁止排日行为。三、以上一、二两点,于两周内实行完毕。四、关于张北事件要道歉,对直接负责人要处罚。”(13)另要求中方同意:承认日“满”对蒙工作,援助日本特务机关在内蒙之活动,中国停止压迫内蒙;停止山东向察哈尔移民;协助日本在华北发展经济与交通;便利日本人在内蒙旅行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招聘日人为军事、政治顾问;协助日本建立军事设备;用停战区办法来维持撤退区域的治安等。秦德纯等答称,谈判内容须致电中央请示,待中央训示到后方可作明确答复。
会谈结束后,萧、秦二人联名向国民政府请示。萧振瀛并发表书面谈话,略谓:交涉之“内容及步骤,均在请示中央中”,表示“余个人决以诚意从旁协助,以期事件从速了结,安定地方”。24日,土肥原亦发表谈话云:“昨夜之会见,有决定者,亦有需要南京政府之训令者,并非完全解决,故交涉或须作第二第三次会合,亦未可知。”(14)为了配合土肥原谈判,以迅速达到察省完全殖民地化的目的,关东军每天派飞机在北平低空盘旋,又调集4 000名日军在古北口、南天门等长城一线进行大规模实弹演习,以向中方施加压力。
国民政府惧怕形势恶化后难以收拾,便决定再度妥协。6月24日夜,中央政府复训到达北平,决定“张北事件仍由察省当局负责交涉,并与平军分会密切合作”。“凡在不妨碍我国领土主权之范围内,皆可酌情办理。”同时,“并略示中央方针之轮廓”(15)。25日晚9时,军分会各委员及秦德纯等20人在北平居仁堂召开临时会议,至10时多散会。对于日方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讨论结果,均有决定,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人员,一一亲自签字,以照郑重”(16)。当夜,秦德纯与萧振瀛前赴扶桑馆,会晤土肥原,从事商洽,“因发现枝节问题,当时未能解决,遂由秦氏等急电中央请示”(17)。随后,北平军分会各委员与秦、萧等又开会两次,商讨对策。由于日军恃势威逼,北平市谣言纷起,形势骤呈紧张。
26日晨,秦德纯派陈觉生再晤土肥原,略加解释磋商。土肥原表示,亟盼问题在日内彻底解决,因其在当晚将离开北平返回长春。经陈觉生一再解释,土肥原最终答允暂时不离开北平,候中方接到中央复电后予以解决。北平军分会和秦德纯等“再度电中央请示”。当晚11时,中央最后训令到达北平,要求秦德纯照所指示之方针办理,“对以前所商谈者,尚有一二点须加修正”。秦德纯马上召集雷寿荣等在私宅会商,“斟酌文字,答复日方”。27日凌晨1时,陈觉生去见土肥原,约定双方代表上午10时在日使馆武官室会面,“完成察事交涉之最后手续”。
中午10时,中方代表雷寿荣、陈觉生先赴日使馆;其时,日方之土肥原、高桥坦等,“均已先到候晤”。“旋即由雷赴军分会迎秦偕来……当即举行最终会议,就张北问题,双方意见完全一致”(18)。11时40分,“双方将书面手续办理完竣”,然后中日代表共饮香槟,并在武官室门前摄影留念,秦德纯等与土肥原才“握别辞去”。双方所签署的书面协定,即所谓《秦德纯土肥原协定》简称《秦土协定》,又称《察哈尔协定》。其全文如下:
“一、从中日亲善的角度,为了将来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合法行为不受阻挠,向察哈尔当局提出以下要求:
要求事项:
(一)撤退地区。
将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之东,并经独石口之北、龙门西北和张家口之北,至张北之南这一线以北的宋[哲元]部队,调至其西南地区。
(二)解散排日机构。
(三) [对日]表示遗憾,并处罚负责人。
(四)从六月二十三日起,在两星期内完成以上各点。
(五)制止山东移民通过察哈尔省。
二、此外,作为要求事项的解释:
(一)必须承认日满的对蒙工作,援助特务机关的活动,并且停止移民,停止对蒙古人的压迫。
(二)对日满经济发展和交通开发工作予以协助,例如对张家口——多伦之间,以及其他满洲国——华北之间的汽车和铁路交通,加以援助。
(三)必须对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
(四) [从日本]招聘军事及政治顾问。
(五)必须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如机场设备和无线电台的设置等)。
(六)中国军队撤退地区的治安,应根据停战区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维持。

秦德纯
土肥原贤二”(19)


《秦土协定》签订后,秦德纯立即发表书面谈话称:“关于张北事件,关东军坚持就地解决之旨,余奉中央电令,秉承军分会,进行交涉。经在平与土肥原少将直接间接数度磋商,彼此开诚相见,最后决定(一)处罚事件责任者,撤换一三二师参谋长军法处长,(二)互相谅解,以后不发生此项误会。交涉至此,圆满解决,其中经过,随时请示中央,完全依照中央回训办理,余惟尽地方当局本分内所应尽之责任而已。又余今晨往访土肥原少将,系为答拜廿三日之来访,高桥武官亦在座,彼此甚为融洽。”云云。(20)土肥原则在日使馆武官室接见中日新闻记者时发表谈话,对张北事件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察事至今已圆满解决,察省当局此次诚意交涉,甚为快慰。余相信中日两国关系,当可更进一步,实现提携与亲善。至交涉内容,余个人无发表自由,恕难奉告。余前日访王代委员长克敏,独石口事件不致成为问题,古北口一带日军最近可撤”等。(21)28日上午,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中将和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分别发表正式声明。梅津对《秦土协定》之成立感到满意,称为“同庆之至”。并说,察省当局“具有诚意”;认为国民政府发表的禁绝全华排外排日命令,“足使上述铲除祸根上能进一步,实属庆贺,但愿勿使其为敷衍一时之办法”(22)。有吉则说,日方要求“业经容纳,至为庆幸”,并“甚望华方对该处和平之维持更增努力”。同时进一步要求国民党当局,“应将全华排日风潮为之一扫”;“切实希望华方将敦睦邦交命令,促其充分发挥”(23)。
日方的满意足以证明,《秦土协定》是又一个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屈辱协定。由此,日军实际控制了察省东、北部地区;察哈尔全省俨然也成了日方势力支配下的又一个特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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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0: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