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天人合一 |
释义 | 天人合一关于天人关系的经典命题。天人关系,即所谓“天人之际”,自商周以来,一直是先哲认真思索的问题,而其关键则在于 “天” 的具体所指。华夏先民曾经以 “天” 为有意志的神,即主宰人类命运的 “天帝”或 “上帝”。人类渴求与 “天” 沟通,于是产生了原始巫术。巫术的前提,就是人与 “天” 能够相通,如伏羲发明八卦 “以通神明之德”。这种 “天人相通” 的观念,就是 “天人合一” 的基本含义。到了战国时代,在一些哲人心中,“天” 的神格淡化,开始具有自然的意义。如孟子以 “天”为人伦道德的本原,将仁义忠信视为 “天爵”,认为人的心性受之于天,尽心知性亦知天,就可达到 “上下与天地同流” 的境界。庄子则认为 “天” 就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 与人本来是合一的,其对立是人为造成的。他甚至认为,人类的文化就是人类的异化,主张 “绝圣弃智”,返璞归真,回到 “天人合一” 的自然境界。但最早用明确的语言来表述 “天人合一” 这一命题的,却是西汉董仲舒。这位被章太炎称为 “大巫” 的经学家,系统论证了 “天” 与人之间的关系,第一次提出 “天人同类” 的观念,认为: “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主张 “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在董仲舒那里,“天”虽然不是商周时代那样的人格神,但也具有神秘色彩,是有道德感情的 “天”,既是 “万物之祖”,又是 “万物之主”,而人的血气德行、喜怒哀乐,则都是 “化天而生”。我们今天固然可以斥其为荒诞,但在古人心中,这却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解释。人类并非独立存在于天地之间,而与周围的环境以及整个自然界息息相关,“地球上不能只有人类自己”,这虽然是现代人类才提出的生态观念,但感觉到人与自然这种不可分割的关系,却并非始自今日。董仲舒所谓的“天人合一” 以及 “天人感应”,正是来自于先哲对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关系的深切感受。“天人合一” 的观念与古代中国人感性经验深相契合,故在汉代以后,追求“天人之际” 的合而不是分,便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导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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