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大传第十六 |
释义 | 大传第十六 【经文】 礼,不王不禘①。王者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②。诸侯及其大祖③。大夫、士有大事④,省于其君⑤,干祫及其高祖⑥。 【今注】 ①②均见前篇《丧服小记》。③大祖:即太祖,始受封的国君。④大事:合祭宗庙。⑤省于其君:大夫三庙,士一庙,合祭时只祭有一庙之主,礼数也比诸侯简省。⑥干祫:向上追祭。大夫、士不得祭高祖,追祭无庙之主,须另外筑坛,不在庙中。 【今译】 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祭。天子大祭宗庙时,以禘始祖所受命的天帝,而让始祖配食。诸侯大祭宗庙时,只能祭太祖以下的祖先。大夫、士在合祭祖先时,礼数应比诸侯简省,追祭祖宗也只能上及高祖。 【经文】 牧之野①,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②。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③,逡奔走④,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⑤,不以卑临尊也。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⑥,别之以礼义⑦,人道竭矣。 【今注】 ①牧之野:周武王打败商纣的地方。②设奠:祭祀随军而行的祖先神主。牧室:牧地的馆舍。古代郊关均设馆舍,以供往来使者歇息。③豆笾:指祭祀所用祭品。④逡:匆忙。⑤亶父、季历:二人都是周武王的祖先。文王昌,即周文王,是周武王的父亲。亶父、季历、文王的辈分高,但没有做王,而武王的辈分低,在战胜纣之后,追封为王。⑥昭缪:即昭穆。⑦礼义:即礼仪。 【今译】 周武王在牧野战胜商纣,是武王建立周朝的一件大事。战争结束后,燔柴祭告上帝,祭告土神,在牧野的馆内祭祀行主以告知祖先。接着又带领各地诸侯,端着祭祀供品,匆匆忙忙地返回祖庙,追认古公亶父、季历、西伯昌为王,这样就避免了后辈的爵位高于前辈。正确排列宗庙的位次,是为了尊崇祖先;正确排列子孙后代的次序,是为了亲近自己的血统;从旁又排列亲兄弟、堂兄弟的关系,在宗庙内会食同族的人,以父昭子穆的次序排列座次,制订彼此相应的礼节。这样,人道伦常就都体现出来了。 【经文】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五者一得于天下,民无不足,无不赡者;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①,改正朔②,易服色③,殊徽号④,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今注】 ①文章:各种文献,主要指旧时礼法。②正朔:指历法。每年的第一天为正,每月的第一天为朔。③易服色:上古各个朝代所崇尚的颜色不同,夏尚青,殷尚白,周尚赤。④徽号:徽章、旗号。 【今译】 圣人执掌政权治理天下,必须首先注意五件事,而治理人民的事还不在其中。第一是治理好自己的家族,第二是报答有功的人,第三是选拔有德行的人,第四是任用才能出众的人,第五是访察并举用有仁爱之心的人。这五件事如果都能做到,那人民就没有不满意的,也没有不富足的;这五件事,如果哪一件有差错,那人民就不能很好生活。所以圣明的君王治理天下,一定要从人道伦常做起。制定重量、长度、容积的标准,考订各种礼法,改订历法,变易所崇尚的颜色,区别旌旗上各种徽号,区别各种礼器及军械的用途,区分吉凶服制,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随着时代的不同,与人民一起变换更改的。但是,也有不能因时而改变的,如亲近亲属,尊崇祖先,敬奉长者,严格男女之间的界限,这些就是不能让人民随意变换更改的。 【经文】 同姓从宗①,合族属②;异姓主名③,治际会④。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⑤,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今注】 ①同姓:指同一族内的男子。男子同族则同姓。②族属:一个氏族的人都由宗子统管。③异姓:指从外姓嫁过来的女子。名:名分,称呼。④际会:一族的人聚集在一起宴饮。⑤自此句以下,原为《仪礼·丧服传》文,引之以解释“名著而男女有别”。 【今译】 同姓的男子随着各自的宗子,组成一个氏族单位。从外族嫁过来的女子,依靠称呼确定名分。族中举行集会时,依据名分排列座次。名分确定之后,男女就有区别了。丈夫属于父辈的,其妻就属母辈;丈夫是子辈,其妻就属媳妇辈。如果称呼弟弟的妻子为媳妇,那末难道可以称呼嫂嫂为母亲吗?所以,名分是人伦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可不特别慎重。 【经文】 四世而缌①,服之穷也。五世袒免②,杀同姓也③。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④,而戚单天下⑤,昏姻可以通乎⑥?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⑦,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今注】 ①四世而缌:同一高祖的子孙的血缘关系相隔四代,互相之间只有缌麻丧服关系,这是丧服中最轻的一种。②五世:同出于高祖之父的子孙,已不在一族之内。袒免:袒露左臂,并用布条束发,以此作为哀悼。不是正式丧服。③杀:减杀。同姓:指仍在一族内的人。④庶姓别于上:郑玄注:“玄孙之子姓别于高祖。”此当指小宗。⑤单:通“殚”,尽。⑥此句是设问。或说殷人五世以后的同姓可以通婚,故设此问。⑦缀之以食而弗殊:指同姓的人虽隔五世以上,但在大祭时仍然排列在同一辈分的座位上吃饭。 【今译】 为出自同一高祖而相隔四代的族人服丧,只穿缌麻丧服,丧服关系只到这一代为止。相隔五代的人之丧,只要脱衣露出左臂,用麻布条束住头发表示哀悼,所用的礼比同族的人轻。相隔六代的人,虽同姓,可以说族亲关系已经没有了。这些同姓的人,从高祖以上,已不认为同族;从玄孙以下,已无丧服。这种同姓的人可以通婚吗? 这些人用老祖宗的姓联系起来没有分别,在宗庙聚会时也排在同一个辈分上,所以凡同姓者,即使相隔百代,也不能通婚,周代的规定就是这样。 【经文】 服术有六①: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②,四曰出入③,五曰长幼,六曰从服④。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从,有从有服而无服,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有从轻而重。 【今注】 ①服术:丧服的原则。②名:名分。如为伯母、叔母服丧就是因为名分关系。③出入:指族中嫁出与未嫁的妇女。④从服:服丧者与死者本无亲属关系,而是跟随家中亲人服丧。 【今译】 丧服的原则有六项:第一是为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服丧,如子为父母等;第二是为尊贵者服丧,如臣为君;第三是为有名分关系的异姓服丧,如为叔母、伯母等;第四是为族中已嫁及未嫁的女子服丧有不同;第五是为成年人服丧和为未成年人服丧有不同;第六是从服。从服又可分为六种情况:第一是因亲属关系而跟着服丧的,如为母亲的娘家亲属服丧;第二是因徒属关系而跟着服丧的,如臣子为君主的家属服丧;第三是本应有从服而不服丧的,如国君的庶子,怕犯国君的禁忌,就不为岳父母服丧;第四是本无从服而又跟着服丧的,如国君的庶子不为他的母党之亲服丧,但他的妻子仍要服丧;第五是本应跟着服重服而服轻服的,如妻为父母服重服,而夫为岳父母服轻服;第六是本服轻而从服重的,如庶子为生母只服轻服,而妻子反而服重服。 【经文】 自仁率亲①,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②,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君有合族之道③,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④,位也。 【今注】 ①自:从一方面看。仁:指亲属间的仁爱之心,即恩情。率:循,沿着。②义:道义。③合:聚集,引申为统领。④戚:古代谓亲属为亲戚。 【今译】 如果用对自己的恩情深浅来分别亲疏关系,那就得沿着父亲往上推,到了远祖,恩情就最轻。如果从道义上看,就应沿着远祖往下推,直至父庙,愈早的祖先义愈重。这样,远祖的恩情虽轻,但在道义上最重要;父母的恩情虽重,但道义上较轻。丧服的轻重就是根据这两方面的道理制订的。国君有统领全族的权力,族中人不能用亲属关系而把国君当作亲属看待,这是他的尊贵的地位所决定的。 【经文】 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①,继别为宗②,继祢者为小宗③。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之所自出者④,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今注】 ①别子为祖:宗法社会,嫡长子世袭君位,庶子分封,庶子的子孙则以分封的庶子为始祖。②继别为宗:别子的嫡长子世袭别子封号,成为大宗。③继祢者为小宗:别子的庶子到第五代之后分出小宗,小宗只能继承父庙。④之所自出:郑玄注中无此四字,疑为衍文。 【今译】 庶子不主祭祖庙,为的是严明宗法。庶子不能为长子服丧三年,因为庶子不继承始祖庙。国君的庶子有了封地,成为别子,他的子孙以他为始祖,别子的嫡长子继承别子,这就是大宗;别子的庶子只能继承父庙,成为小宗。这些宗,有一直继承下去百代不迁易的,也有超过五代就要迁易的。百代不迁易的,就是别子的嫡长子所继承的一支。继承别子的宗,就是百世不迁易的大宗;只能继承高祖的宗,超过五代就要迁易,是小宗。尊崇祖先就要敬守宗法。敬守宗法,是尊崇祖先最合宜的道德行为。 【经文】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宗之者①,公子是也②。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③,为其士大夫之庶者④,宗其士大夫之适者⑤,公子之宗道也。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 【今注】 ①此三句解释诸侯公子的宗法。诸侯的嫡长子为君统,不做宗子,而众公子不可无人主领,因有令庶子为宗子之法。若以嫡长子的同母弟为宗子,就是大宗;以异母弟为宗子,就是小宗。有小宗而无大宗:指嫡长子无异母弟。有无宗亦莫宗之:指只有一个庶子,所以既无他人可宗,亦无他人来宗。②公子:诸侯的庶子。③公子之公:指继位当诸侯的嫡长子。④士大夫之庶者:诸侯的庶子被分封为士或大夫。⑤适:通“嫡”,指诸侯嫡子,而非长子。 【今译】 第一是只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的,第二是只有大宗而没有小宗的,第三是既无人可宗,又无人来宗。诸侯公子的宗法是有三种情况的。诸侯的公子有宗法的,是继位当国君的嫡长子立一个嫡亲弟弟作为其余当士和大夫的异母弟的宗子。这就是公子的宗法。亲属关系断绝,就没有丧服关系了,只有有亲属关系的人,才统属于同一个宗。 【经文】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①。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②,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诗》云③:“不显不承④,无斁于人斯⑤。”此之谓也。 【今注】 ①以上四句已见前文。②收:聚集。收族:将族人团结在一起。③诗:所引见《诗经·周颂·清庙》。④不:通“丕”,大的意思。⑤无斁:不嫌弃。 【今译】 如果用对自己的恩情来分别亲疏关系,那就得沿着父母往上推至远祖;但如果从道义上看,就应沿着远祖往下推至父庙,所以人的天性是亲近自己的亲人。亲近亲人就会尊崇祖先;尊崇祖先就会敬守宗法;敬守宗法就会团结族人;团结族人,宗庙之中就严整有序;宗庙严整有序,就会敬重社稷之神;敬重社稷之神就能和同姓氏族友好相待;同姓氏族友好相待,刑罚就能公正合理;刑罚公正合理,人民就能安居乐业;人民安居乐业,各种财用就丰足;财用丰足,一切愿望都能实现;愿望实现了,各种礼仪就有一定规范;礼仪有规范,万民都能欢乐。《清庙》诗中有这样的话:“文王的功绩伟大而光辉,广泛地流传下来,后人永远敬重他。”说的正是这个意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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