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四十五、志 |
释义 | 四十五、志1. 志气、志向 子长继志,甄序帝勣。 按 《论语·述而》: “志于道。” 皇疏: “志者,在心向慕之谓也。” 又《孟子·公孙丑上》: “夫志,气之帅也。” 吴师 《义疏·神思》: “志气,作者阶级意识的体现,实是作者的世界观。” “志” 有时偏重指理性范畴的概念。 2. 思想感情 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 按从 《尚书·尧典》 提出 “诗言志” 后,有人认为情、志二者不同,志是经过规范的思想,情是未经规范过的自然本质。魏晋时,陆机《文赋》 提出: “诗缘情以绮靡”,后世多有以 “缘情” 区别于 “言志” 说者。他们以为《诗经》是“言志” 创作路线的始祖,《楚辞》 是 “缘情” 创作路线的始祖,并且还将刘勰也归入“缘情” 派 (见汪师韩《诗学纂闻》)。这个看法是错误的。其实,情、志是不可分的。按《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 明确说明六志就是六种感情。《毛诗序》 云: “诗者,志之所之也;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也是情、志并举。《楚辞·惜诵》: “发愤以抒情”,《怀沙》:“抚情效志兮,冤屈而自抑。” 很明显,“情” 也是“志”。正如孔颖达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 云: “在己为情; 情动为志,情、志一也。” 抒情、言志是诗歌特征的统一体,《诗经》、《楚辞》 中抒情和言志也是紧密不可分的。刘勰接受了前人情、志统一的正确观点。《文心雕龙》 的 “志”,往往是情、志的统一体。并且,《附会》 还用 “情志” 一词来说明互相渗透的思想和感情。(参看 “情志” 条) 3. 内容 志不出于淫荡,辞不离于哀思。 按因情志是构成文章内容的重要因素,故刘勰往往以情或志代指文章内容。 4. 意味 其婉章志晦,谅已邃矣。 按《说文》: “志者,意也。” 刘勰指文章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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