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狗 |
释义 | 狗狗最善媚人,而又极欺贫重富,故见衣衫褴褛者,则必恣其狂吠也。一日独行郊外, 四顾无人, 忽遇一金钱豹,迎面而来,狗遥见之大喜曰:“此金钱被体者,必富家郎也,吾当承迎之。”遂疾趋而前,摇尾作种种乞怜状。行既近,豹突起搏之,张口欲噬,狗大惊,返身狂奔,幸得脱,然已魂不附体矣。遇一牛,问狗何来,狗告以故。牛笑曰:“汝自不通世故, 岂不闻近来世上,愈是有钱之辈, 愈要吃人耶!” ——《俏皮话》 【意译】 狗最擅长讨人喜欢,而且又是最能欺贫重富,所以看到穿着破衣烂衫的人,就要恣肆地狂叫。一天那狗独自在郊外散步,四顾不见一人,忽然看到一只金钱豹迎面走来,狗远远地看到后非常高兴,心想:“这个金钱挂满身的人,必定是个富贵人家的子女,我应当去迎接他。”于是就赶忙向前,摇尾低头作出种种乞讨喜欢的样子,既走近,那金钱豹突然跳起来搏咬它,张开大口就要吃它的肉,狗大吃一惊,急忙抽身拼命地往回跑,终于有幸逃脱,但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这时碰到一头牛,问狗哪里来,狗把前情告诉了它。牛笑着说:“你真是太不通世故了,难道没有听说,当今之世,越是有钱的人,越是要吃人吗!” 【解说】 作者最善于在文末用一句入木三分的精警之话来点明寓意。“愈是有钱之辈,愈要吃人”,这正是对封建末世最深刻的揭示,狂人从封建历史中所看出来的也是“吃人”二字。只是在吴趼人笔下,这二个字是从牛眼中看出来的,自然狗的体验最真切。其实狗是最善于讨好主人的,虽然有时非常凶恶,比狼还要厉害,但在主人面前却最具有奴性,而且最势利。然而驯顺如同狗,而且在“富家郎”面前已经摇尾低首,作出了种种乞怜状,却还是难免要遭利爪血盆的袭击,倘若不是逃得快,也要成为“富家郎”腹中的美餐。尽管狗已经可以成为富人的财产,但是这财产总不如藏在腹中保险。对于有钱有势的权贵来说,并不会因为肥得流油,就不再吃饭了,相反,他们的肠胃功能特佳,胃口特别好。当然在封建末世,权贵的食物就不止是山珍海味了,吴趼人曾经考察过,此辈大凡是尸蛆投胎,所以最喜欢吃的还是活人的脂膏血肉,当然其中也包括沾了点人气的忠心耿耿的狗在内。所以,甘心作狗,而且一时颇获青睐的狗们也不能不有所警惕。 【相关名言】 君不见今人交态薄,黄金用尽还萧索。 ——高适 友谊的语言不是词句,而是意思。 ——美国·梭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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