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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商战上(兵战不如商战)
释义

商战上(兵战不如商战)

郑观应

自中外通商以来,彼族动肆横逆,我民日受欺凌,凡有血气孰不欲结发厉戈,求与彼决一战哉。于是购铁舰,建炮台,造枪械,制水雷,设海军,操陆阵,讲求战事不遗余力,以为而今而后庶几水栗而山詟乎。而彼族乃咥咥然窃笑其旁也,何则?彼之谋我,噬膏血匪噬皮毛,攻资财不攻兵阵,方且以聘盟为阴谋,借和约为兵刃。迨至精华销竭,已成枯腊,则举之如发蒙耳。故兵之并吞祸人易觉,商之掊克敝国无形。我之商务一日不兴,则彼之贪谋亦一日不辍。纵令猛将如云,舟师林立,而彼族谈笑而来,鼓舞而去,称心餍欲,孰得而谁何之哉?吾故得以一言断之曰:“习兵战不如习商战。”

……

夫所谓通者,往来之谓也。若止有来而无往,则彼通而我塞矣。商者交易之谓也。若既出赢而入绌,则彼受商益而我受商损矣。知其通塞损益,而后商战可操胜算也。独是商务之盛衰,不仅关物产之多寡,尤必视工艺之巧拙,有工以翼商,则拙者可巧,粗者可精。借楚材以为晋用,去所恶而投其所好,则可以彼国物产仍渔彼利。若有商无工,纵令地不爱宝,十八省物产日丰,徒弃己利以资彼用而已。即今力图改计,切勿薄视商工。特设商部大臣总其成,兼理工艺事宜,务取其平日公忠体国、廉洁自持、长于理财、无身家之念者方胜厥任。并通饬各省督、抚,札谕各府、州、县官绅及各处领事,仿西法由各艺各商中公举殷商及巧工设为董事,予以体面,不准地方官借此要求。凡有商务、工务应办之事,可随时禀报商务大臣。或商务大臣不公,有循私自利之心,准各省商务局绅董禀呈军机转奏,庶下情上达,不至为一人壅蔽也。

……

或曰:“如此兴作诚善,奈经费之难筹何?”则应之曰:我国家讲武备战数十年来,所耗海防之经费,及购枪械船炮与建炮台之价值,岁计几何,胡不移彼就此。以财战不以力战,则胜算可操,而且能和局永敦,兵民安乐,夫固在当局者一转移间耳。第商务之战,既应藉官力为护持,而工艺之兴,尤必藉官权为振作。法须先设工艺院,延欧洲巧匠以教习之,日省月试以督责之,技成厚给廪饩以优奖之,赏赐牌匾以宠异之,或具图说请造作则藉官本以兴创之,禁别家仿制以培植之。工既别类专门,艺可日新月异。而后考察彼之何样货物于我最为畅销,先行照样仿制,除去运脚价必较廉,我民但取便日用,岂必贵人贱己,则彼货之流可一战而渐塞矣。然后更视其所必需于我者,精制之而贵售之。彼所必需断不因糜费而节省,则我货之源可一战而徐开矣。大端既足抵制,零星亦可包罗,盖彼务贱,我务贵,彼务多,我务精。彼之物于我可有可无;我之物使彼不能不用。此孙子上驷敌中,中驷敌下,一屈二伸之兵法也。惟尤须减内地出口货税,以畅其源;加外来入口货税,以遏其流。用官权以助商力所不逮,而后战本固,战力纾也。

考日本东瀛一岛国耳,土产无多,年来效法泰西力求振作,凡外来货物悉令地方官极力讲求,招商集股,设局制造,如有亏耗设法弥补,一切章程听商自主,有保护而绝侵挠,用能百废具举。所出绒布各色货物,不但足供内用,且可运出外洋,并能影射洋货而来售于我。查通商综核表,计十三年中共耗我二千九百余万元。光绪四年至七年,此四年中日本与各国通商进出货价相抵外,日本亏二十二万七千元。光绪八年至十三年,此六年进出相抵,日本赢五千二百八十万元。前后相殊如此,商战之明效可见矣。彼又能悉除出口之征,增入口之税,以故西商生计日歉,至者日稀。邻之厚,我之薄也。夫日本商务既事事以中国为前车,处处借西邻为先导。我为其拙,彼形其巧。西人创其难,彼袭其易。弹丸小国,正未可谓应变无人,我何不反经为权,转而相师,用因为革,舍短从长,以我之地大物博、人多财广,驾而上之犹反手耳。

夫如是则中国行将独擅亚洲之利权,而徐及于天下。国既富矣,兵奚不强?窃恐既富且强,我纵欲邀彼一战,而彼族且怡色下气,讲信修睦,绝不敢轻发难端矣。此之谓决胜于商战。

选自1894年《盛世危言》

〔注释〕 ①詟(shè):即慑。恐惧、害怕之意。 ②掊(pǒu):打破。 ③餍(yàn):满足。 ④借楚材以为晋用:语出《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虽有楚材,晋实用之。”声子出使晋后回到楚国,令尹子木问他:“晋的大夫与楚的大夫,谁更贤明?”声子答道:“晋的卿不如楚,晋大夫是贤明的,皆为当卿的人才。好像杞木、梓木、皮革,从楚国去的一样。楚虽有人才,但晋实在使用了它们。” ⑤十八省:清初对长城以南的明代故土,乃沿用明制分为十五省。康熙初年,分陕西为陕西、甘肃两省,湖广为湖北、湖南两省,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共为十八省。 ⑥饩(xì):粮食、谷物。 ⑦反经为权:经为正规、常规之意。反经,即不遵正常的规则。权:变通的办法。为权:为顺应形势,所采取的权宜变通的方法。

〔鉴赏〕 努力追寻“商战”的意义并反复加以论释,近代中国由郑观应肇始。商战一词较早出现在1862年,见曾国藩致湖南巡抚毛鸿宾的信中:“至秦用商鞅以耕战二字为国,法令如毛,国祚不永。今之西洋以商战二字为国,法令更密于牛毛,断无能久之理。”(《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七)出于卫道的目的,曾国藩虽看到西方列强的立国之本在“商战”,但他对“商战”是完全否定的。相同的焦点得出的见解却是正反相逆。郑观应是甲午战争(1894年)前后,风靡一时的“商战”论的主要代表者,这也是他经济理论的核心。

“商战”指市场竞争及由此而来的经济侵略,“兵战”指军事冲突及以强凌弱的军事侵略。郑观应指出,兵战是有形的,为“形战”;商战是无形的,是“心战”。“兵战之时短其祸显,商战之时长其祸大。”(《商战下》)兵战的祸害很显著,但时间很短;商战祸害极大,且时间很长。故商战比兵战更为隐蔽,更有威胁性。应该把商战放在比兵战更为优先的地位,即“习兵战不如习商战”。

对学习西方,时人热衷于购铁舰、建炮台、造枪械、制水雷、设海军、操陆军等等措施,郑观应认定,那是“只知形战而不知心战”(《商战下》),“商足以富国,岂可视为末务!”(《变通商务论》)以英国来说,以商务开疆土,辟美洲,占印度,据缅甸,通中国,都是由商人为先导的。西人自强的根本,在于振兴商务。郑观应疾呼,以商为末的传统观点绝对应该破除:“我中国宜标本兼治。若遗其本而图其末,貌其形而不攻其心,学业不兴,才智不出,将见商败,而士、农、工俱败,其孰能力与争衡于富强之世耶?”(《商战下》)

农本商末的传统观点,自汉一直持续到清。《汉书·文帝记》载:“农,天下之大本也。”岁月流逝了近两千年,雍正老调重弹:“凡士农工商,皆赖食于农,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其末也。”(《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五)汉高祖下了贱商令,商人不得穿丝织品,不能乘车。因为农业是封建社会中有着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是赋税与地租的主要来源。统治者最怕农民从土地中游离出来,易于获利、流动性强的商人大量出现,会造成经济与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历代王朝奉行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政策。于是传统的四民观中,就以士农工商为排列次序了。

要进行商战,必须改变传统的贱商观念和士农工商的顺序。郑观应抨击作为社会精英的“士”,认为他们固守的传统观念,已成为“商战”的重大障碍。士大夫们积习太深,不肯讲习技艺和深入钻研科学,以为工商是谋利的事,不屑与之为伍。提高商人的地位,在郑观应看来是急切的事情。他断言,商人在社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即商贾“实握四民之纲”(《商务论》)。这对传统的四民观是一种否定。

进行商战,还要从传统自然经济转变到近代的市场经济。郑观应的具体主张有四个方面。一是“工以翼商”:“商务之盛衰,不仅关物产之多寡,尤必视工艺之巧拙,有工以翼商,则拙者可巧,粗者可精。”这是以工业制造为商战奠定基础。如果只有以流通为主的商业,没有高质量的制造业为基础,即使物产日丰,也只能提供低级的产品。二是强调从法律上确立专利权:“法须先设工艺院”,对日新月异的工艺,“禁别家仿制以培植之”。三是造就一大批商务人才,他们能按照世界范围内行之有效的规则,推进工商业的发展。中国在口岸开禁以后,未能受到通商之益,反受通商之害,原因在于缺乏讲求商务之人。郑观应疾呼,要在商务局中兼设商学,分门别类,进行教育,破其愚昧,开其智力。四是从行政体制上作改革,于六部之外增设商部:“特设商部大臣总其成,兼理工艺事宜。”分设商务局于各省水陆通衢,由素有声望的绅商为局董,支撑和保护工商业者发展实业。使中国所需于外洋者,皆能自制;外国所需于中国者,皆可运售。同时,于各府、州、县设之商务公所,由工商业者自行选举商董。官方的势力与地方上的强权,不能干涉。由他们自己研究谋划,决定兴废。发展制造业、确立专利权意识、通过教育培养大批商务人才、行政体制上作适当的改革,从这四方面看,郑观应的“兵战不如商战”的主张里,有着非常明确的近代意识。

“兵战不如商战”主张的提出,与郑观应的经历相关。1858年,17岁的郑观应到上海学商,做过宝顺洋行、太古轮船公司买办,亦自营商务。与马建忠一样,郑观应在洋务企业中多次担任过高级职务,与李鸿章关系尤密。1878年,奉李鸿章札委筹办上海机器织布局。1880年后,先后任上海机器织布局总办、轮船招商局帮办、上海电报局部办、汉阳铁厂总办等职。晚年任轮船招商局董事。没有如此丰富的商务活动,是难以提出“兵战为形战,商战为心战”、“兵战不如商战”的重商思想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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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9: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