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吕蒙正公 |
释义 | 吕蒙正公原文 吕蒙正1相公不喜记人过。初参知政事2,入朝堂,有朝士于帘内指之曰:“是3小子亦参政邪?”蒙正佯4为不闻而过之。其同列5怒之,令诘6其官位姓名,蒙正遽4止之。罢朝,同列犹不能平,悔不穷问,蒙正曰:“若一知其姓名,则终身不能复忘,固不如毋知也。且不问之何损?”时皆服其量8。 选自《涑水记闻》 注释 1.吕蒙正:人名,北宋初人,官至宰相。 2.参知政事:北宋官名,副宰相。 3.是:这。 4.佯:假装。 5.同列:地位同等或差不多的官僚。 6.诘:追问。 7.遽:急忙,急速。 8.量:气量 ,度量。 释义 宰相吕蒙正不喜欢记别人的过错。他刚为参知政事的时候,一天上朝,有个人从帘子后指着他说:“这个小子也一起参议政事吗?”吕蒙正假装没听见就过去了。这时与他一起上朝的官员非常生气,就命令追问这个官的姓名,吕蒙正急忙制止。退朝以后,吕蒙正的这位同僚仍然很气愤。他后悔刚才没追查到底。而吕蒙正却说:“假如一旦知道这个人名字,那我可能一辈子都会记住他,所以不如不知道更好。况且,不知道这个人名字对我来说有什么损失吗?”当时的人,都佩服吕蒙正的气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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