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 太史公曰: |
释义 |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 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1]。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2],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3],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4],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段意】 这一段是作者的论赞,补充交代了荆轲故事的来源,以及之所以要为刺客立传的原因。 字数: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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