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军政府改组和孙中山离粤 |
释义 | 军政府改组和孙中山离粤西南联合会议刚收场,改组军政府之议又起。在岑春煊的策划下,政学会国会议员杨永泰、郭椿森、汤漪等采取威胁利诱手段,联合吴景濂、褚辅成等倡议改组军政府。程璧光不明真相,表示赞同,并以调人身份,在孙中山与陆荣廷之间极力疏通。 2月2日,程璧光、唐绍仪、伍廷芳、莫荣新等,邀请孙中山在海珠开会,讨论改组军政府问题。会上决定将军政府的领导体制进行改组。会后,拟定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七条,“其中用意约有两端:甲、将军政府原来之单独制,改为合议制,改大元帅一职为政务总裁若干人组织政务会议,地位平等,责任同负。乙、护法各省各军仍旧派出代表,组织联合会,统筹军备,计划作战,其议决事件由政务会议施行”[1]。这样一来,军政府的护法性质就改变了。孙中山表示坚决反对,许多革命党人也不赞成。21日,章太炎从重庆发来通电,指斥岑春煊的议和主张“于义师初起之宣言,一概抛弃”,“莠言乱政,乃至于此”,并揭露其“热中利禄,谄媚僭盗,欲使南方护法靖国之师,皆为一己利用”。他提出:“除电请唐帅否认外,应请宣布岑春煊罪状,以告天下,毋使老奸再行煽惑。”[2]22日,当军政府岌岌可危的时候,孙中山通电全国,呼吁尊重国会,拥护约法,指出:“此次西南兴师,目的止于拥护约法,根本主张,惟在恢复约法之效力,与求国会永久之保障耳。……执权者若能共喻斯旨,弃其非法乱命,息战罢兵,一切解决,悉听国会,则国是既一,大乱立定。若徒恃个人之智与力,以图保持权位,不特战祸延长,殃及国脉,即于各执权者自身,亦为速亡之道。”[3]同日,他通电西南护法各省,说明对时局主张,指出经国会非常会议选出之元帅及各部总长,多未就职,“举国国民,见北京政府既为非法僭窃之机关,而西南护法诸君,又未能毅然赞助国会所组织之军政府,乃彷徨歧路,无所适从。世界各友邦见我主张拥护国会者尚不能服从国会,更疑我护法之战争为割据争雄之举动。内不能示国民以趋向,外不能得世界之同情,是非不明,国是不定,国家危险莫大乎此”。孙中山吁请各将帅贡献救济良策,倘能恢复约法效力,愿即引退[4]。随后,他向唐继尧提出改组军政府,必须有切实可行办法,并郑重声明:“护法之惟一主张,在恢复旧国会,并使之完全行使职权,无论改组内容如何,此主张绝对不能有所牺牲,必须一致坚约,始可共议改组。”[5]但唐继尧始终不置可否。4月10日,国会非常会议开会,出席者六十余人,由罗家衡等提出改组军政府组织案,因桂系及政学会议员运动的结果,赞成者竟达四十余人。居正、邹鲁、马君武等反对改组,屡欲起立发言,均遭无理禁止。最后由议长指定二十人审查提案。同日,田桐在沪上书孙中山,报告在沪议员反对改组军政府,“联名致电非常[国]会,提出二办法:一、挽留大元帅;二、改组施行延期”。[6]11日,孙中山邀全体国会议员至军政府,发表义正词严的谈话。他说:“军政府视国会如君父,国会之决议,军政府无不服从。顾如昨日所提议之改组军政府,为军政府本身之存亡问题,而国会事先绝未征求军政府意见,径行提议而付审查,揆之事理,宁得为平?且以法律而论,约法规定为元首制,夫今欲行多头制。又军政府组织大纲明明规定本大纲于约法效力完全恢复,国会完全行使职权时废止,无修改之明文,今日何以自解?军政府近于外交方面正在进行接洽之中,今蒙此影响,军府基础已摇,日后必无进步可言。……故今日余个人对于改组一事,根本反对,即于改组后有欲以余为总裁者,亦决不就之,惟有洁身引退也。”[7]13日,国会非常会议审查会推代表褚辅成、王湘、吴宗慈、卢仲琳、王葆真五人会见孙中山,征询对于改组军政府之意见,孙中山再次表示:“改组事,余始终反对,以法律上万难通融也。苟不论法律而论事实,则余无不可委曲求全者。若国会必以联陆为有利者,则余虽亲至南宁、梧州晤之,或以大元帅让之,皆无不可,是可见余非争一己地位者矣。”[8]在这期间,传来唐继尧密电西南各省的下列主张:“护法各省亟应组织统一机关,现在办法宜遥戴黎、冯为大副总统,或认冯为代理大总统;在南方组织军务院或国务院,以行使职权。推岑春煊为国务总理,置六部,伍廷芳长外交,孙洪伊长内政,陆荣廷长陆军,林葆怿长海军,唐绍仪长财政,张继或王宠惠长司法。政府地点宜暂在广州,俟局势稍形发展,则迁往南京或武汉。总理(孙中山)则宜游历各国,办理外交。”[9]至此,孙中山终于看到了唐继尧勾结政学会分子与桂系军阀阴谋推翻军政府,踢开大元帅的真面目,于是决心辞职离粤。5月4日,国会非常会议开会,出席议员八十余人,首先由汤漪提出《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案》,赞成改组军政府者四十余人,超过四票通过。孙中山当时命居正将大元帅辞职咨文送交国会,并通电辞职。通电向国民痛切地指出:“顾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丘之貉。虽号称护法之省,亦莫肯俯首于法律及民意之下。故军政府虽成立,而被举之人多不就职,即对于非常会议犹莫肯明示其尊重之意。内既不能谋各省之统一,外何以得友邦之承认。文于斯时瘏口哓音,以蕲各省之觉悟,盖已力竭声嘶,而莫由取信。……文本匹夫,无拳无勇,所以用其全力以拥护非常会议者,其效果亦既如是,庶乎可告无罪于国人。兹仍愿以匹夫有责之身,立于个人地位,以尽其扶助民国之天职。”[10]7日,留沪国会议员林森、田桐等二十七人,通电要求挽留大元帅孙中山,“不许其辞职”,并要求延期改组军政府[11]。但留粤国会非常会议竟于同月18日三读通过军政府组织法十二条,其名称仍用军政府,变大元帅制为政务总裁制,而主席总裁则由政务会议选出。20日下午,国会非常会议举行总裁选举会,出席议员一百二十余人,选举结果,孙中山及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林葆怿、陆荣廷、岑春煊七人当选。随后,陆、唐又推岑春煊为主席总裁。孙中山眼见军政府实际权力已被西南军阀所篡夺,遂于21日离广州赴上海。第一次护法运动失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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