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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内阁制度
释义

内阁制度

内阁制是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政治制度。朱元璋统一中国后,为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以胡惟庸案为借口废除了丞相,设殿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咨询机构,这就是内阁的雏形。朱元璋废除丞相,挑选几名文臣担任华盖殿、英武殿、文渊殿、东阁等大学士,协助批阅奏章,充当皇帝顾问。朱棣时正式设置内阁,内阁成为位于皇帝与六部之间的一个办事处,设内阁大学士5至7人在文渊阁当值,参与机务,草拟诏令。仁宗开始,用六部尚书、侍郎兼内阁大学士,阁臣权力逐渐大起来。世宗时,夏言、严嵩轮流专权,内阁首辅代批圣旨,俨然成为真宰相,压制六部,阁臣朝位班次,俱在六部之上。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到了明朝成化、弘治朝,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永乐帝实际上是明朝最后一个成功的专制皇帝,在永乐朝以后,专制者必误国,分权者必振兴。中晚明的历史可以看出,只要内阁中人才济济,皇帝再怎么潇洒都无所谓;如内阁权力被虚化,被剥夺(如大明崇祯17年换52任内阁),皇帝再勤政也是要误国!大明朝时,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国家机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务流程维持正常运转。明成祖成立内阁以后,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地方上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直接对六部负责。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皇帝用红字做批示,或司礼太监代皇帝批阅称为“批红”。后人猜测:明宣宗这一做法,其目的就是让太监牵制内阁的权力。久而久之,一种奇怪的政治格局出现了。明朝内廷、外廷的机构完全对称。外有内阁,内有司礼监,外有三法司,内有东厂、锦衣卫,外廷有派往地方的总督、巡抚,而内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镇守太监、守备太监等等。内廷、外廷相互制约,才能确保皇帝的决策地位。但是,这也造成了内外两大政治势力的争权夺利,通过明朝几代皇帝的努力,明朝曾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阁政务体系,它在权力平衡方面堪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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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0 7: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