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光效应艺术 |
释义 | 光效应艺术又称“视觉派艺术”或“奥普艺术”。“奥普”是“optical”的缩写,即视觉效应。光效应艺术是继波普艺术产生之后,在西方科学技术革命推动下,流行于20世纪中期的一个很有影响的派别。该派艺术家重视对色彩、光学、物理学等科学原理的探讨,强调绘画形式同心理学的关系,并注重研究图案和视觉对各种图案的感应能力。在创作中常常用绘图仪器如尺子、圆规等来代替画笔,以补色、色彩深浅、透视、对比诸手法引起观众视网膜的刺激和互补,造成强烈的眩晕的光效应现象和视幻效果。 艺术评论家弗波帕曾在《国际画家》杂志上发表文章,对光效应艺术作出如下解释:“用各种不同的几何形体的周期性结构,用纬线叠积或色彩并列,同时运用各种不同的艺术手段和使其产生光焦度现象的科学方法———放射光的波纹形效果和色彩的扩散,它的强度分离又并行对比、连续或交叉,色彩或色调的增大和减少以及相互干扰等,所有这些现象都会对视网膜引起刺激、冲动、振动和其他对视觉的混合、重叠等强烈对应(如图像和背景的颠倒、前部暖色与后部冷色之间的相互渗透关系),造成一种含义不明的圆体和一种持久的、不稳定的造型成分。 ”光效应艺术家一方面对抽象表现主义不满,认为它太随意和偶然;另一方面又对波普艺术不满,认为它太鄙俗。光效应画家竭力主张作品要吸引观众,但不要观众卷入艺术;既不联系具体,也不表达感情和体验,而基本上利用视觉变化来造成一种幻景。为了充分制造这种视觉效果,他们广泛吸取了各方面的因素。如在空间透视方面,可以看到对印象派美学观点的继承;在抽象几何体的图解效果上,可追溯到立体主义、未来主义、螺旋主义及康定斯基和克利等画家;而在色彩的相互关系方面,又受惠于新造型主义、构成主义及德劳内和马列维奇等画家;另外,德国的包豪斯和鲁·安海姆的著作《艺术与视知觉》等也给光效应画家很大影响。 光效应艺术在欧美各国展开,较为有影响的人物是法国维克托·瓦萨雷利、朱利奥·帕尔克,英国的B.L.赖利,美国的J.阿伯斯和R.阿纽斯凯维兹,委内瑞拉的J.R.索托。瓦萨雷利从50年代起就开始创作具有运动感和闪烁效果的绘画,自封为电影主义,成为法国光效应艺术的开创者。帕尔克充分利用光来创造立体感,还通过利用三棱镜或一种透明合成树脂管子,使作品增加透明效果。赖利主要采用黑、白和不同明度的灰色,构成反复出现的呈正面化的或呈各种不同角度的系列化单元,使画面出现一种摇晃翻腾的效果。阿纽斯凯维兹所创造的色彩浸润法与规整的几何图形对硬边派画家曾产生直接影响。重要的光效应艺术社团有巴黎的视觉艺术研究社(1961)、西班牙的57组、意大利帕多瓦的N社、德国的零派等虽然光效应绘画盛行的时间不长,至70年代就走向了衰落,但作为后现代美术的一个分支创造了一种幻景。这种幻景又和当代社会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它的变幻无穷的视觉形象,以强烈的刺激性和新奇感,广泛渗透于欧美和日本的建筑装饰、都市规划、家具设计、娱乐玩具、橱窗布置、广告宣传、纺织品印染以及芭蕾舞、电视观赏等多种领域。它已超出了国界,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影响。60年代末70年代初欧美画坛上出现的所谓“光派”,就是与之相联系的一个画派。此派接受了光效应艺术家对光的运用和表现手法,在创造中直接运用电光来制造艺术效果。有时甚至在整个展览会上全是霓虹灯,通过精细、巧妙的布置来吸引观众。如画家唐·弗莱文的作品《纪念我的父亲》就是利用霓虹灯组织展览,在蓝色的背景上放置白色的霓虹灯光。这种采用光效果和视错觉的方法,在活动艺术中也同时存在。还有一些艺术家利用激光干涉现象造成的立体幻觉,即“全息摄影”来创造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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