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佤族男女两性双火塘 |
释义 | 佤族男女两性双火塘佤族有一种与性别有关的双火塘。在孟连县的海东佤族家庭中,火塘同样分为男性火塘与女性火塘。与这种双火塘同时并存的社会文化中男女双方的社会地位基本是平等的。虽说这里的佤族是父系社会,男子是生产劳动、战争、宗教活动中的主人,但在很多方面女子却有高于男子的权力。例如一个家庭的大房子一般都是以女家长的名字来称呼的,财产由留家供奉父母养老的女儿继承,男子无继承权。在每年收获季节吃新米时都是由老年妇女先吃,如家中无老年妇女,便要请村中有威望的妇女来尝新。更为奇特的是佤族原始宗教活动中的占卜鸡卦,在这一地区是由妇女承担的。由此可见。在这一地区的佤族中,男女的社会权力及义务与其他民族的男女自然分工有很大的不同。男女两性由于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权力与义务,同时界限又十分明确,因此自然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性别集团。 这种命题最有力的依据是在这一地区佤族家庭中有分子女的习俗。在子女出生后,夫妻双方便要认定其归属哪一方,一般妻方分得的子女多,夫方分得的子女少。按照习惯法,分给母亲的子女死前要回到母亲所属的家庭,死后要埋葬在母亲氏族的墓地;而分给父亲的子女在死前要回到父亲所属的家庭,死后埋葬于父亲所属的氏族坟地。这种父母两性明确自己所拥有的子女,以及父、母所属的家庭、氏族、坟地等的明确划分,事实上都是男女两个性别集团在社会生活中的投影,象征男女两性的双火塘与这种社会文化相对应,也是这一地区佤族双火塘产生的文化根源。 在潞西县三台山的德昂族村寨中,也存在着与性别有关的双火塘。在干栏式竹楼上设有两个火塘,一个是内火塘“格那瓦”,一个是外火塘“勒”。内火塘代表女性,也为妇女专用;外火塘代表男性,为父亲及未婚男子专用。妇女们白日在此取暖,夜晚则围在火塘边睡觉。男子们则在外火塘取暖、待客、睡觉,只有结了婚的男子,才在单独隔出的小间“格夺”中居宿。 佤族的又一种双火塘是西盟佤族的双火塘,其文化寓意与孟连佤族的双火塘全然不同。在西盟佤族的竹楼上,一般分隔为两间,分别有两道门开向外,两房之间亦有门相通,一间为主间,一间为客间,分别设有一个火塘。主间是家人日常休息、睡觉之处,其火塘亦为家人煮饭、取暖用。客间一般不用,专门招待客人。客间的火塘可以供客人煮饭取暖用,但其实质却是一个“鬼”火塘,系家人祭鬼专用。凡逢出生、有病、死人或遇不祥,人们都要在此祭鬼。在人们的宗教观念中,万物有灵,天有天鬼,地有地鬼,水有水鬼,一切都为鬼灵所左右。因些佤族人凡事都要祭献鬼灵,使其知道人们的意图,求其保佑。但鬼有善鬼亦有恶鬼,这就是人们要把家人日常煮饭的火塘与祭鬼的火塘分开的原因。日常煮饭的主火塘是象征生计劳作的火塘,它保佑人们有吃有喝,在人们的观念中属性为“善”;但左右人们生老病痛的鬼,却带有恶的一面,因而善恶不能同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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