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诗经·鸱鸮 |
释义 | 诗经·鸱鸮
(据程俊英译文有改动) 【注】 这首特殊形式的抒情诗,表现手法独特新颖,具有强烈深沉的情感和浓郁的悲剧意味,千百年来不知扣动了多少人的心扉。 诗中的抒情主人是一只痛失爱子的鸟儿,是一个在敌人 (鸱鸮)、破坏者(下民)和自然界的凄风苦雨包围夹攻下满心惊惶的弱者,是一个为了生存、为了延续后代在悲痛中撑持着、拼命劳作,身心交瘁的小生命。她悲愤地向凶恶的敌人——民间传统观念中的恶鸟猫头鹰求告: “你既已夺走我的孩子,就不要再毁我的家了! ”面对空了的鸟巢,她回想孕育之艰辛,哀泣自己“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斯! ”屋漏偏遇顶头风,天又要阴沉下来,她趁风雨还没来,一趟趟飞去寻找、剥啄筑巢的桑枝杜叶,树皮草根,衔回来把窝捆扎结实,铺暖和。那些树下居住的人类,常常投石、捣窝,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所以她警惕着、注视着,看会不会有谁来欺侮?又担心又焦急,她捋下芦花,贮存干茅草,不停地采集搬运,直累得手爪发僵活动不灵,嘴巴磨痛,可是,用尽了全力窝还是没有修好! 这不幸的鸟儿被痛苦辛劳折磨得羽毛凌乱无光,枯焦衰败,尾巴乱如干草。疾风骤雨扑打来了, 又高又险的鸟窝摇㨪动荡, 她被吓得惊叫悲鸣, 发出“晓晓”的声音。 这是怎样一个忧心如焚、恐惧万端而又顽强拼搏的生灵啊!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心酸、同情的命运啊!当人们为之动容,与之共鸣时,听到的已不再是一曲鸟儿的悲歌,而是人类在存殁冻馁、苦难忧患面前,从内心深处发出的饱含痛楚悲伤的歌。 生民之初,痛苦忧患就象影子一样,与人类相厮守。可以说没有痛苦忧,患就不成其为人类,就没有人生。只不过在人类的自我感觉还不够敏锐、自我意识还十分朦胧时,这种痛苦忧患不为文学所表现罢了。一样是“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一样是鸟兽及虫鱼,相灭又相生,对远古人类来说真可谓“干卿底事?”——一点不关痛痒。那时的人类正热心于神话和史诗。神话的中心不是个别人物生活中的事件,而是集体的命运;而英雄史诗突出的则是集体中的英雄,也不涉及个人命运。可是,在风诗产生的年代,有这样一只鸟儿,她的子女被抢走了,她拼命筑巢,她在风雨飘摇中悲鸣。幽地之人耳闻目睹了这一切,他们关注这鸟儿,把这自然界中小小的飞禽“人化”,用人类家破人亡、面临天灾人祸时所感受到的惊恐,忧虑、悲伤、绝望等情绪,去体会鸟儿的鸣叫,于是这“音乐的耳朵”听出了鸟儿是在长歌当哭,这才“翻译”出这样一首浸透血泪的诗歌来。对诗中这只鸟儿命运的透彻观察和深切关注,正是人类对自身命运的观照,是人类心底忧患意识的延伸。 “人类只是一棵芦苇,原是世间最脆弱的东西”。在洪水猛兽、酷暑严寒、生老病死面前,特别是在阶级社会里敌对阶级间的仇恨、残杀中,在一切有形无形的灾祸面前,人似乎太弱小了。“用不着全宇宙武装起来把人类轧碎; 一股气流,一滴流水,足以灭亡他。然而,即使宇宙轧碎他,他也比灭亡他的宇宙更高贵: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亡,知道宇宙的优势,而宇宙却什么也不知道。”(巴斯卡《思想录》第一卷264条)人类这棵“有思想的芦苇”,可以感知痛苦,可以回味咀嚼痛苦,而痛苦灾难带给人们的忧患意识,也正是人类的生机与希望所在。因为痛苦的烈焰熔炼着人类,使他们在这亘古就燃的、永不会熄灭的毒火中涅槃升华——为摆脱这痛苦去作不屈的努力,去实现进一步的追求。《豳风·鸱鸮》中的这只鸟儿,正是这样一棵“有思想的芦苇”——一个有丰富深挚情感、不甘欺凌顽强地活下去的人。 古老的豳人用自己敏感的心、高超的文学技巧,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有血有肉、忧心殷殷的形象。这是一只鸟,因为生活环境、一举一动、外貌声音都是鸟类逼真的描摹写真;但这更是一个人,一个忧思深远、会说话、会劳作的人。高妙的拟人手法使人与鸟浑然一体,形为鸟而神为人,新奇可喜。在具体细节上,写这鸟的说话是如泣如诉,第一章末二句的三个语助词“斯”字直可令人听到哀极而恸哭的抽泣之声。三、四章也较多排比句,整齐而有变化,酷似反复哭诉的口气神情。第四章一、二、四、五句末的迭字“谯谯”、“翛翛”、“翘翘”、“哓哓”,第三句末的迭韵连绵词“飘摇”的使用,收到了声形兼备的效果,从视觉听觉上同时传达出鸟儿的惊惧、劳瘁。同时几乎各章都在末句用一个五言或六言的句子来感慨悲叹,在内容与音乐两方面,都与前三句形成对比,造成变化,参差错杂,美不可言! 不少研究著作称本诗为 “禽言诗”,其实,“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里,‘禽言’跟 ‘鸟言’ 有点分别。”想象鸟儿叫声是在说我们人类的方言土语,模仿着叫声给鸟儿起一个有意义的名字,如“布谷”、“思归乐”、“婆饼焦”,再从这个名字上引申生发,来抒写感情,就是“禽言”诗。名以“禽言”,依据的是宋之问《谒禹庙》中一句诗:“禽言常自呼。”可是本诗不是想象鸟儿叫声在说人话,而是在说它们鸟类的 “话”,经诗人 “翻译”而成。(说本钱钟书《宋诗选注》 《禽言》注一)所以,应当说本诗是中国最早的一首鸟言诗。 如果凡有寓意的作品都可称为“寓言”的话,这首寄寓颇深的诗也不妨姑妄称之。但如果说寓言是为了进行劝诫讽刺、以形象故事来表现深奥抽象的事理的文体,那么本诗显然不是寓言诗,而是一首以表现情绪体验为专长手段的抒情诗。 据《尚书·全滕》记载: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 (周公) 将不利于孺子 (指成王) 。’ 周公乃告二公 (召公奭、太公望) 曰:‘我之弗辟 (避) ,无以告我先王。’ 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日《鸱鸮》。”所以流传的说法一般都以为此诗乃周公所作,且周公自比于大鸟,“鸱鸱”比殷武庚,“既取我子”的“子”比管叔、蔡叔,“鬻子”比成王,“宝家”比周围。从这一思路理解下去,遂有关于本诗“其词艰苦深奥,不知当时成王如何便即理会得”(《朱子语类》) 之类的议论。可是,就连说这话的老先生也疑心“诗词多是出于当时乡谈,杂而为之。如鸱鸮、拮据、捋茶之语,皆此类也。”魏源认为此诗应为“邠 (即豳) 国旧风”。我们认为: 这显然是一首民歌体的作品,和其他这类作品一样“出于乡谈,杂而为之”,是周人居豳时所作。近人已考证出《尚书·全滕》是伪作,周公作 《鸱鸮》一说自然靠不住。但如果说周公救乱居东之初,征引本诗,所谓述而不作,或创造性地征引 (述而加工),那么,他可谓深得诗心,用这首诗来表达他痛定思痛、居安思危的感慨,暗喻现实、藉明心迹,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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