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会昌废佛及其影响 |
释义 | 会昌废佛及其影响会昌废佛是会昌年间(841—846)由唐武宗发动的一次废佛事件,在中国佛教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本书即将这次事件作为中国佛教从宗派分立时期到趋于衰落时期的标志。 废佛的原因 导致武宗废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寺院经济的发展所造成的寺院与国家的争利是导致废佛的主要原因。此时的唐朝处于藩镇割据时期,国家财政主要依靠中央尚可控制的诸州税赋来支撑。当时连年边患,加之还要进行削平藩镇,统一国家的战争,所费甚巨,中央财政十分困难。而此时的寺院经济却相当发达,不少寺院趁晚唐均田制破坏的机会,扩充庄园、驱使奴婢。如浙江天童寺有田一万三千亩,跨三郡五县,有庄36所。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院,吏不能制。佛教寺院不但自己不承担任何诸如兵役、劳役、赋税等世俗义务,而且成为一些人避役逃赋之所。这样,佛教在经济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越来越大。唐敬宗就曾有废佛之意。唐文宗也曾对宰相说:“古者三人共食一农人,今加兵、佛。……其间吾民尤困于佛。”(《全唐文》卷七五三)唐武宗即位后,整顿朝纲,稳定边疆,并在会昌四年(844)削平了长期割据的潞州。在这一过程中,为了加强中央财政的力量,断然实行没收佛教寺院财产的废佛措施。 其次,三教合一格局的失衡,也是唐武宗废佛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三教合一格局之失衡,由多方面因素所造成,很难一概而论。佛教势力之膨胀,僧人生活之优越,既使时人有“选官不如选佛”之谚,也使正统的士大夫侧目而视。前述韩愈之反佛,就代表了这部分士大夫的思想。韩愈的反佛虽无理论的创新,虽然失败,但对当时流传的反佛思潮,起到一定的宣传鼓动作用。至于武宗佞信赵归真等道士,更是废佛的直接推动力量。 第三,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专制体制中,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政策的执行常以皇帝个人的好恶为转移,这就是会昌废佛这种错误政策得以推行的体制方面的原因。 第四,从现有资料看,对武宗推行的废佛措施,朝臣中未出现劝谏者;僧人中除两街僧录推举的玄畅曾上表论谏外,也没有出现更加强烈与有效的反对。这说明唐代诸帝限制佛教的各种措施已经充分发挥了效果;说明佛教神权与世俗政权之间的势力天平的倾斜已经达到何等程度;说明僧人中舍身护法的精神已何等衰微;说明佛教在当时士大夫心目中、尤其在一些掌握实权的朝廷大臣的心目中的实际地位。凡此种种,造成会昌废佛得以推行的客观环境。 第五,当时潞州节度使刘稹叛乱,可能曾经利用僧人、或使人假扮僧人充当细作,加重了唐武宗对佛教的憎恶情绪。一般来说,会昌废佛没有采取过分极端的暴力措施,但涉及可能是潞州细作时,唐武宗则不惮采取极端的屠杀政策。另外,当时有谶言谓:“李氏十八子昌运未尽,便有黑衣天子理国。”由于从唐高祖到唐武宗为十六代。但如果算上唐立国时所追封的前二代皇帝,则唐武宗恰为第十八代。唐武宗以为所谓“黑衣天子”指穿黑色僧衣的佛教徒,故而对佛教深恶痛绝。上述两件虽均为偶然事件,但对会昌废佛起到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废佛的经过 虽然直到会昌五年(845)八月,唐武宗才发布敕令,正式宣布废佛。但实际上,早在会昌二年(842)他就开始推行一系列废佛措施了。 会昌二年(842)三月,敕下发遣保外无名僧,并不许置童子沙弥。五月,敕停内道场供奉大德,两街各二十员。十月,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炼、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工巧、曾犯淫、养妻、不守戒行者,并勒还俗。僧许留奴一人,尼许留婢一人,余者由本家收管,无家者官卖。僧尼私人有钱谷田地,一律没收入官。如惜钱财,情愿还俗者,允许还俗,充入两税户,承担徭役赋税。结果仅京城左右两街为爱惜财产而还俗的僧人有三千四百余人。 会昌三年(843)六月,焚烧大内佛经,埋诸佛、菩萨、天王像等。九月,敕令两街功德使疏理城中僧人,公案无名者尽勒还俗,递归本贯。诸道州府亦同此例。新近来寺而不明来由的僧人,一律逮捕,逐一审问。因有人反映潞州细作假扮僧人,混在僧众中,打死僧人三百余人。 会昌四年(844)三月,敕不许供养佛牙。又敕不许供养与巡礼代州五台山、泗州普光王寺、终南山五台、凤翔法门寺所藏佛指舍利。如有人送一钱者或僧尼受一钱,均脊杖二十。为防止潞州细作,敕各处勘责本处僧人,凡无公验者,就地处死。敕京城僧尼不许街里行;外出者必须在午斋钟声未动之前返回;不许留宿其他寺院。七月,令拆毁天下山房、兰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斋堂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尽勒还俗。天下尊胜石幢及僧墓塔等,亦均拆毁。十月,敕令拆毁天下小寺,经、佛像搬入大寺。寺内僧尼,除年老且有戒行者并入大寺外,其余一律勒令还俗。 会昌五年(845)三月,敕天下寺院不得置庄园。又令勘检寺院财产,包括房舍、奴婢、钱粮、疋段、物品等,具录奏闻。将寺院奴婢分为三等,予以没收。下敕令四十岁以下僧尼一律还俗。寻令五十岁以下僧尼一律还俗,递归本籍;五十岁以上无祠部牒者,或虽然有牒但有差池者,一律还俗,递归本籍。最后所有僧尼,包括外国僧人一律勒令还俗。诸寺只留三纲清理财物,待清理完毕,也全部还俗。八月,发布废佛敕令,略谓: “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人利众,予何让焉!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按:或为数十万顷之误)。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于戏!前古未行,似将有待,及今尽去,岂谓无时。……自此清净训人,慕无为之理;简易齐政,成一俗之功。将使六合黔黎,同归王化。”(《旧唐书》卷一八上) 根据会昌年间正好在中国游学的日本僧人圆仁的记载:“三,四年已来,天下州县准敕条流僧尼,还俗已尽。又天下毁拆佛堂、兰若、寺舍已尽。又天下焚烧经像、僧服罄尽,又天下剥佛身上金已毕,天下打碎铜、铁佛,称斤两收检讫。天下州县收纳寺家钱物、庄园、收家人奴婢已讫。”(《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则可见这次废佛的规模与程度。 虽然唐武宗的主观愿望是想把佛教彻底消灭,但因他逝于会昌六年(846)三月,因此没有来得及把京城以及诸州所留存的少数寺院全部铲除。另外,当时镇、幽、魏等三镇被强势藩镇割据,“不拆[寺]舍,不条流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动之。频有敕使勘罚,云:‘天子自来毁拆焚烧,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同上)。敦煌因属吐蕃统治,也未受波及。总之,除了上述特例之外,天下佛、法、僧三宝及三宝赖以存在的寺庙都扫地以尽。 废佛的影响 会昌废佛对中国佛教的影响极其巨大。其中最主要是会昌废佛彻底剥夺了佛教寺院的财产。从而制约了佛教发展的方向,改变了佛教的面貌。 当时一声废佛令下,天下大动。《百岩寺重建法堂记》称:“明敕既□(按:疑是“降”字),莫不遵行,官吏颁选,敢不从命。”(《金石续编》卷一一)其实,各地废佛并非仅仅遵命行事,积极性、主动性极高。唐武宗怕各地废佛不彻底,特地派御史按行天下以督促之,可是没有想到,“御史乘驿未出关,天下寺至于屋基耕而刓之”(《全唐文》卷七五三)。这种积极性,当然与寺院财产的诱惑不无关系。废佛浪潮过去之后,不少佛教寺院开始重建,但已经没收的田地、收充两税户的奴婢并未发还,佛教寺院再也无复当年的雄力。寺院经济的衰落,使得佛教玄奥的哲学思辨与烦琐的经院哲学失去物质保障,遭受沉重的打击,从此也无可挽回地衰落下去。而一些农禅结合、自食其力的宗派则因此发展起来。这是会昌废佛之后佛教宗派势力消长的重要原因。 这些农禅结合的派别为了解决生活问题,进一步贯彻怀海提倡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宗风也趋于简易。与此相联系的是理论趋于沉滞。我们认为,义理是佛教的灵魂,信仰仅仅是躯壳。在迅猛发展期与宗派分立期,佛教所以显得生机勃勃,是因为义理不断在发展,有着一个活泼泼的灵魂。会昌废佛以后,由于种种原因,佛教这义理的灵魂已经奄奄一息,空有一个信仰的躯壳,从而进入衰落时期。 中国历史上曾有四次较大的废佛举措,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与五代周世宗之先后废佛。其中北魏太武帝废佛的措施极为酷烈,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北周武帝之废佛虽然仅限于北部中国,但使三百万僧尼还俗。唐武宗之会昌废佛,在激烈程度上比不上北魏太武帝,在打击规模上比不上北周武帝,但对佛教的实际影响却最大,使得佛教从此一蹶不振。这是为什么呢? 南北朝时期,中国佛教还处在上升的阶段,因此,虽然受到北魏太武帝与北周武帝两次废佛的沉重打击,不久就恢复元气,并以更加迅猛的速度发展。晚唐时期,中国佛教已经发展到了巅峰,已经蕴藏着走向反面的内外条件。如义理性佛教趋于烦琐,信仰性佛教趋于膨胀,僧尼的耽于享乐、追求财富,修道理想堕落,如此等等。也就是说,佛教的趋于衰落,虽然与会昌废佛有关,但主要不是由于会昌废佛的缘故,而是由于佛教内外部的种种矛盾。因此,即使没有会昌废佛这一偶发的事件,佛教也将必然地趋于衰落。 五代观世音菩萨像(山西平顺大云院) 会昌废佛对佛教还有其他一些影响。例如当时大批佛典被焚毁,从而对中国佛教典籍,尤其是中华佛教撰著造成无从估量的损失。不过,会昌废佛以前,我国的佛教大藏经百花齐放,各具形态。会昌废佛以后,各地都依据《开元释教录· 入藏录》来恢复、配补本地的藏经,客观上起到使全国的大藏经趋于统一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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