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亲有疾,药先尝 |
释义 | 亲有疾,药先尝“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①(《弟子规》) 【注释】 ①居处变:变居处,改变居住的地方,以寄托哀思。酒肉绝:绝酒肉,断绝酒肉。 【译文】 “父母有病,子女先尝尝药是否太热太凉;白天黑夜地伺候,不离病床。父母去世了,守孝三年,经常因为思念他们而悲伤哽咽;居住的环境也更换得素雅了,不喝酒、不吃肉,以素食为主。举办丧事,竭尽丧礼;祭祀时,诚心诚意;悼念死者,像侍候他们在世时一样。” 【评说】 “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面对生病卧床的父母,读者朋友,我们能做到这些吗? 能不能做到,可能还没有机会实践,不好说。我们还是先读一读2005年8月14日《乐清日报》报道的“离婚儿媳孝敬婆婆27年”这则新闻故事吧: “胸口还痛吗?感觉好点吗?” 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31号病床,一中年妇女边抚摸病床上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边轻声询问。老太太咧开无牙的嘴,开心地笑了。 这位中年妇女叫敖明贵,是郭素芳老太太离婚27年的儿媳妇。 与郭素芳同病房的病友说,自郭老太患病住院10多天以来,敖明贵每天都从老远的家里赶来照顾老人:递水、喂饭、擦身子,端屎端尿,打扇子……一刻不闲。困了就在老人床边打个盹儿;老人醒了,就陪她聊天。每天从早上8点忙到晚上8点,夜里还花20元请人看护。 提起敖明贵,郭老太的邻居就竖起大拇指,说郭婆婆好福气,媳妇这么孝顺。 郭老太现年91岁,老伴早已不在人世,两个女儿分别在湖北和新疆农村。儿子离婚后去了新疆,至今下落不明。 1978年敖明贵与郭老太儿子离婚。27年间,她义无反顾地担当起照顾婆婆的重任。再婚后,家住化龙桥的她仍然隔三差五地往郭家跑,送药,带糕点,买肉做菜给老人吃。敖明贵说:“老人常生病,需要人照顾。她一个人生活,我不放心。”在她心中,老人还是她的亲人。“毕竟我儿子是她孙子,这份血缘怎么也割不断啊!” 读者朋友,读了这则新闻,你有什么感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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