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中国国民党“二大”召开 |
释义 | 中国国民党“二大”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6年1月1日至19日在广州举行。出席大会者共270人,其中正式代表256人。按其所代表的各种成份看: 1.各省区党部代表106人,约占40%; 2. 海外党部代表33人,约占12%; 3. 军队代表70人,约占25%; 4. 工人代表33人,约占12%; 5. 中央党部代表11人,约占4%; 6. 行政机关代表11人,约占4%; 7. 学校代表2人,约占1%; 8.其他代表4人,约占2%。其中缺女代表有16人。从地域上看,国内当时22个省、3个特别区,4个特别市均有代表出席。独新疆无代表(当时尚无国民党组织)。此次会议代表所具有的广泛与全面性特点证明它确为一名符其实的真正的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若干重大决议案和二十余项有关各方面具体工作的决议案。这些重大决议案即为:在政治方面,接受总理遗嘱、接受第一次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所定之政纲以及发布《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组织方面,通过《中国国民党总章修正案》和《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1月16日,大会选出第二届中央领导机构,名单如下: 中央执行委员(36名) 汪精卫 丁惟汾 谭延闿 戴季陶 胡汉民 李济深 蒋中正 林祖涵 谭平山 李大钊 宋庆龄 于树德 陈公博 甘乃光 恩克巴图 吴玉章 于右任 陈友仁 程潜 李烈钧 朱培德 王法勤 徐谦 杨匏安 顾孟余 恽代英 经亨颐 彭泽民 宋子文 朱季恂 柏文蔚 刘守中 何香凝 萧佛成 伍朝枢 孙科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4名) 白云梯 王乐平 毛泽东 陈嘉佑 许苏魂 陈其瑗 周启刚 朱霁青 夏曦 丁超伍 邓滨达 何应钦 韩麟符 陈树人 路友于 褚民谊 黄实 缪斌 董用威 吴铁城 屈武 詹大悲 邓颖超 陈肇英 中央监察委员(12名) 吴稚晖 柳亚子 张静江 邵力子 蔡元培 高语罕 古应芬 陈果夫 王宠惠 陈璧君 李石曾 邓泽如 候补中央监察委员(8名) 黄绍竑 李宗仁 潘云超 江浩 邓懋修 郭春涛 谢晋 1月22日,经国民党二大所产生的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选举,由蒋中正、汪精卫、谭延闿、谭平山、林祖涵、胡汉民、陈公博、甘乃光和杨匏安等九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在此次国民党二大选出的中央执行委员、候补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候补中央监察委员80名中,有中共党员21人,占25%强,他们是: 李大钊 林祖涵 谭平山 吴玉章 杨匏安 于树德 恽代英 彭泽民 朱季恂 高语罕 毛泽东 许苏魂 夏曦 韩麟符 董必武 屈武 詹大悲 邓颖超 江浩 邓懋修 谢晋可以说,共产党对国民党的影响力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达到了它的顶峰①。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它坚持和发扬了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精神,完全接受孙中山亲自主持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政治纲领。大会决议,今后的奋斗目标就是争取这一纲领的彻底实现。大会第一天即决议“谨以至诚接受总理遗嘱并努力以履行之”,这是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春雷第一声。二大的主旨主要体现在大会的宣言中。《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世界之现状,第二,中国之现状,第三,本党努力之经过,第四,结论。 在第一部分中,国民党二大对世界现状的认识与共产党颇为接近,例如:“可断定帝国主义之基础,已被动摇,其崩溃之期,必不在远”, “中国之国民革命,实为世界革命之一大部分”;对于无产阶级的认识,宣言认为:“此阶级在民族革命过程中,能以渐立于前线,而为民族革命运动之指导者。”这是结论的第一点。第二点则认为:“过去民族革命运动之失败,由于参加者限于知识阶级,故不能得广大基础与广大之势力,于现在及将来,为民族革命运动,必须以其意义普及于田间及工厂,且必须使之组织于反抗帝国主义的奋斗中。”第三点则呼吁:“与帝国主义者国内大多数人民及世界上被压迫民族,联合一致,向于共同敌人帝国主义者,猛烈进攻。”这些认识可以看作是国民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政策的基础。 宣言最重要者为第二部分,即如何认识当时中国的现状。开首第一句话即谓“中国国民革命,实为世界革命之一大部分。其努力之目标,在打倒帝国主义”。而帝国主义之所以能宰割中国,在于其以中国的军阀、官僚为其政治上的应用工具,以买办、土豪为其经济上的应用工具,“所以军阀官僚与买办土豪之于帝国主义,实犹车之双轮、鸟之双翼”,“帝国主义,得此等工具,遂敢悍然破坏中国国民革命而无所惮”。而军阀官僚、买办土豪也以帝国主义为靠山,“甘为帝国主义之鹰犬,以榨噬人民,阻碍国民革命”。宣言列举军阀官僚、买办土豪勾结帝国主义,为害中国人民的种种罪状,因而得出结论:“吾人所指为中国之生路者则如下: 其一,对外当打倒帝国主义,其必要之手段,一曰联合世界革命之先进国,二曰联合世界上一切被压迫民族,三曰联合帝国主义者本国内大多数被压迫之人民。 其二,对内当打倒一切帝国主义之工具,首为军阀,次则官僚土豪买办阶级。其必要之手段,一曰造成人民的军队,二曰造成廉洁的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新兴工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扶助其发展。 凡此对内对外之必要手段,约而言之,即总理遗嘱所谓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也。” 第三部分主要是历数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后,国民党人的种种革命活动,其最著者,如总理北上、国民会议促成运动、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以及巩固广州革命根据地、扫灭东江南路叛敌、建立国民政府及党军等,表明中国国民党“虽受帝国主义者及其工具之重重压迫,屹然不为之摇动,且决其覆灭之期,必不在远,最后之胜利,终属之吾人。”其必胜信念跃然纸上。 最后,宣言得出的结论就是,中国国民党必须完全遵循孙中山先生亲自制定的第一次大会宣言对于三民主义的解释和最低限度之政纲,并使其得以彻底施行,彻底实现。为此,特别强调了严密组织纪律的重要性。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重大决议之一为《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该决议案认为“本党少数中央委员及监察委员发起西山会议……纯属违法,并足以危害本党之基础,阻碍国民革命之前途,非加以严重之处分,不足以伸党纪而固吾党之团结。”决议案判定处分如下: 一、谢持、邹鲁二人,“其违反党纪,以此二人为最”,故决议将此二人永远开除党籍。 二、居正、石青阳、石瑛、覃振、傅汝霖、沈定一、茅祖权、叶楚伧、邵元冲、林森、张继、张知本十二人,附和谢持邹鲁,除张知本外,均参与西山会议,惟并非西山会议之主谋,应予以自新之路,由大会用书面向上列十二人提出警告,责其改正,并限期两个月内具复于中央执行委员会。若此十二人中有不接受警告者,中央执行委员会将即执行纪律、开除其党籍。 三、戴季陶,“以个人名义发布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一书,以致发生不良影响,惹起党内纠纷,但于此次西山会议,始终未与会,离京之日,曾函吴稚晖同志表示悔悟。“由大会予以恳切之训令,促其猛醒,不可再误”②。 大会同时通过了“处分违犯本党纪律党员决议案”,在“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的基础上,对一些参与西山会议并兼有其他违犯党纪行为的人员加重了处分,计有: 一、居正、石青阳加入或列名北京同志俱乐部并兼有其他罪名,分别处以永远开除党籍和开除党籍;杨庶堪擅自服官北京,永远开除。 二、覃振、石瑛、茅祖权列名北京同志俱乐部,限于两个月内登报声明,脱离关系,否则亦将开除党籍。 邵元冲、沈定一分别在上海、浙江主持西山会议派的中央党部和省党部,责令其立即停止进行,否则开除党籍(另有叶楚伧停职)。 三、桂崇基、周佛海、刘启明、沈仪彬、刘芦隐、马超俊、郎醒石、袁世斌、黄季陆九人,皆参加西山会议派上海中央执委会,由大会予以严重警告,限令两个月内声明脱离关系否则永久开除党籍。 在共产党人的全力推动下,国民党二大利用纪律制裁手段确实给予了西山会议派沉重打击,但其实际效果却是激化了国民党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在二大正式开会的当天(1月4日),西山会议派的上海中央执委会宣布开除“共产派”的国民党党籍。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另一项重要决议案为《中国国民党总章修正案》。与第一次大会相比,这次党章修正主要有四点:一是第四章关于总理的一章保留,以作为对孙中山逝世的纪念,并规定各级党部悬挂总理遗像,凡开会必须宣读总理遗嘱,及每星期举行纪念周一次。二是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中央执行委员互选9人组成,代替第一届中执委会之秘书处。三是规定各级党部之候补委员如遇委员缺席时得依次递补取得临时表决权,但取得临时表决权之候补委员,不得超过出席委员人数三分之一。四是规定中央党部可派遣特派员分驻各地,各中央委员亦可出席各地党部会议,以便扩大党的势力,严密党的组织。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还通过了很多有关各项具体工作的决议案。二大是一次务实的会议,很多人都作了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报告,各项工作决议案就是在这些报告的基础上作出的。 1月6日,汪精卫在大会上作了政治报告。下午,蒋介石作军事报告。1月7日,谭平山作党务总报告,丁惟汾作北方党务报告,刘尔崧作工人运动报告。1月8日,陈公博作农民运动和青年运动报告,甘乃光作商民运动报告,毛泽东作中央党部宣传部两年工作状况报告,邓颖超作妇女运动报告。其他在会上作报告者如:孙科报告总理丧事筹备经过,吴玉章报告四川党务工作状况,刘伯垂报告汉口党务工作,周启刚报告古巴、墨西哥党务工作,王健海报告澳洲党务活动状况,许苏魂报告缅甸党务工作,邓范生报告南洋党务情况,等等。会上通过了很多决议,但并不是每一项报告都附有相应的决议。大会决议主要可分两种情况,一是属于一般政治宣传性质的,如1月4日第一次正式会议所通过的“致电苏俄,诚意合作”、“抗议日本出兵满洲”、勉励“国民军为国民利益而奋斗”等,即属此种情形。另一种是有关具体的工作决议。这方面的决议很多,如关于财政决议案,决议应统一财政,改良币制,改革税则,确定预算,募集公债,收回海关等。政治报告决议案,则表示对国民政府满意,勉励其继续努力,并通过《嘉勉国民政府电案》。关于军事决议案,则实行改良士兵生活及确定军事工作要点。《审查中央党务报告决议文案》要求遵守总理遗教,集中革命分子,消弭无谓之争。《审查中央宣传报告决议文案》要求加办党报,辅助各种周报。关于农民运动决议案,规定禁止高利贷,限定最高租额,禁止剥削农民之杂税。《审查商民运动报告决议文案》则定推广商民协会,引导一般商人加入国民革命。《青年运动决议文案》要求注意教育之革命化与平民化,增加平民学校建设。《妇女运动报告决议文案》要求制定男女平等之法律,向妇女开放职业机关,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海外党务决议案,要求协助建立海外同志协会和特别保护归国华侨,并相应通过《保护海外华侨》提案。在对外政策方面则通过了“致电苏俄,表示诚意合作”,“致电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表示一致与压迫阶级奋斗”、“通电全国,抗议日本出兵满洲”等提案。在司法方面则有要求国民政府依照中国国民党总章在半年内修改相关法律的决议案。 另外有两项决议案,在政治方面影响很大,值得特别关注。一是廖仲恺被刺案,在国民党二大上受到特别重视,原审判委员会只有三人:李章达、杨匏安、谭桂萼,以至力有不逮,几乎停顿,在会议代表的质询和要求下,大会决议增派林祖涵、王懋功、沈应时、卢兴原为廖案审判委员,协同办理。当日,国民政府接受上项议决,下令加派上述四人为廖案审判委员,并限于本月内结案。二是二大会议通过了“北方时局宣传大纲”,包括:一、维持国民军名号;二、反对曹锟所制定宪法;三、召开国民会议;四、联合各界反对日本出兵东北。 从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种种决议案看,它是一次发扬孙中山先生革命之民主主义精神的大会,它为后来国民党北伐的成功奠定了有力的政治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在考察中国国民党历史的时候,须注意当时在中国出现了两个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另一个就是西山会议派于1926年3月29日在上海吕班路建国学校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此次会以“孙文主义的信徒团结起来”为号召,出席会议的有国内外二十七省区代表107人,大会选定张继、谢持、覃振、林森、邹鲁、傅汝麟、沈定一等七人为主席团。大会于4月10日闭幕;历时十三天,通过决议案三十余件,重要者如:训勉在粤同志案,接受总理遗嘱案,肃清共产分子案,联俄及国际问题案,选举中央执行委员及中央监察委员案。最后选举林森、邹鲁等二十五人为中央执行委员;选举陈去病、石青阳等七人为中央监察委员。最后大会发表了《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西山会议派的国民党二大的基本指导思想可以张继的开幕词为代表,即认为当时中国的革命是同盟会革命的继续;是全国民的革命,而非阶级斗争;是一次建国运动,而非世界革命一部分。这些基本点也就是其与在广州正式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最基本的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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