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 |
释义 | 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一、结构 中国古代建筑以木构架结构为主要的结构方针,创造了与这种结构相适应的各种平面和外观,从原始社会末期起,一脉相承,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中国古代木构架有抬梁、穿斗、井干三种不同的结构方式,抬梁式使用范围较广,在三者中居于首位。 抬梁式木构架至迟在春秋时代已初步完备,后来经过不断提高,产生了一套完整的做法。这种木构架是沿着房屋的进深方向在石础上立柱,柱上架梁,再在梁上重叠数层瓜柱和梁,最上层梁上立脊瓜柱,构成一组木构架(图1)。在平行的两组木构架之间,用横向的枋联络柱的上端,并在各层梁头和脊瓜柱上安置若干与构架成直角的檩。这些檩上除排列椽子承载屋面重量以外,檩本身还具有联系构架的作用。这样由两组木构架形成的空间称为“间”。一座房屋通常由二、三间乃至若干间,沿着面阔方向排列为长方形平面。除此以外,这种木构架结构还可以建造三角、正方、五角、六角、八角、圆形、扇面、万字、田字及其他特殊平面的建筑,和多层的楼阁与塔等。 图一 中国建筑木构架(清代七檩硬山大木小式) 图二中国古代建筑斗拱组合(清式五跴单翘单昂) 1.檐柱2.额柱3.平板枋4.省替5.坐斗6.翘7.昂8.挑尖梁头9.蚂蚱头10.正心瓜拱11.正心瓜拱12.外拽瓜拱13.外拽万拱14.里拽瓜棋15.里拽万棋16.外拽厢棋17.里拽厢供18.正心桁19.挑檐桁20.井口枋21.贴梁22.支条23.天花板24.檐橡25.飞椽26.里口木27.连檐28.瓦口29.望板30.盖斗板31.拱垫板32.柱础 中国封建社会的建筑,由于等级制度,使上述抬梁式木构架的组合和用料产生很多差别,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只有宫殿、寺庙及其他高级建筑才允许在柱上的内外檐的枋上安装斗栱,所谓斗栱是在方形坐斗上用若干方形小斗与若干弓形的栱层叠装配而成(图2) 。斗栱最初用以承托梁头、枋头,还用于外檐支承出檐的重量,后来才用于构架的节点上,而出檐的深度越大,斗栱的层数也越多。中国古代的匠师早就发现斗栱具有结构和装饰的双重作用。统治阶级也以斗栱层数的多少来表示建筑物的重要性,作为制定建筑等级的标准之一。 二、组群布局 以木构架结构为主的中国建筑体系,在平面布局方面具有一种简明的组织规律。就是以“间”为单位构成单座建筑,再以单座建筑组成庭院,进而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各种形式的组群 (图3) 。…… 单座建筑的平面布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者的政治地位、经济状况和功能方面的要求,从而殿阁、殿堂、厅堂、亭榭,与一般房屋的柱网有很大的区别。…… 中国古代建筑的庭院与组群的布局,大都采用均衡对称的方式,沿着纵轴线 (又称前后轴线) 与横轴线进行设计。其中多数以纵轴线为主,横轴线为辅,但也有纵横二轴线都是主要、以及只是一部分有轴线或完全没有轴线的例子(图3)。 庭院布局大体可分为二种。一种在纵轴线上先安置主要建筑,再在院子的左右两侧,依着横轴线以两座体形较小的次要建筑相对峙,构成形或H形的三合院; 或在主要建筑的对面,再建一座次要建筑,构成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庭院,称为四合院。四合院的四角通常用走廊、围墙等将四座建筑连接起来,成为封闭性较强的整体。这种布局方式适合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法和礼教制度,便于安排家庭成员的住所,使尊卑、长幼、男女、主仆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也为了保证安全、防风、防沙,或在庭院内种植花木,造成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于不同地区的气候影响,及对不同性质的建筑在功能上和艺术上的要求,只要将庭院的数量、形状、大小,与木构架建筑的体形、式样、材料、装饰、色彩等加以变化,就能够得到解决。因此,在长期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在气候悬殊的辽阔土地上,无论宫殿、衙署、祠庙、寺观、住宅都比较广泛使用这种四合院的布局方法。 另一种庭院布局是廊院,在纵轴线上建主要建筑及其对面的次要建筑, 再在院子左右两侧, 用匸形与形回廊将前后两座建筑连系为一,因而称为 “廊院”。这种以回廊与建筑相组合的方法,可收到艺术上大小、高低与虚实、明暗的对比效果,同时回廊各间装有直棂窗,可向外眺望,扩大空间。 三、艺术形象 中国古代建筑的艺术处理,经过长期间努力和经验的累积,创造了丰富多采的艺术形象,形成了不少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单座建筑从整个形体到各部分构件,利用木构架的组合和各构件的形状及材料本身的质感等进行艺术加工,达到建筑的功能、结构和艺术的统一,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之一。其中民间建筑的艺术处理比较朴素、灵活,而宫殿、庙宇、邸宅等高级建筑则往往趋向于繁琐堆砌,过于华丽。一般来说房屋下部的台基除本身的结构功能以外,又与柱的侧脚、墙的收分等相配合,增加房屋外观的稳定感。各间面阔采取明间略大的方式,既满足了功能需要,又使外观收到主次分明的艺术效果。至于高级建筑常用的梭柱、月梁、雀替、斗栱等从形状到组合经过艺术处理以后,便以艺术品的形象出现于建筑上。如元以前体形巨大和比例匀称的外檐斗栱,在建筑外观上起着很好的装饰作用,同样地,在彻上露明造的殿堂与厅堂中,梁架、斗栱、襻间等也都以其结构与装饰的双重作用,成为室内艺术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 图三 中国建筑总平面示意图 为了保护柱网外围的版筑墙,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采用较大的出檐。但出檐过大必然妨碍室内的采光,而且夏季暴雨时,由屋顶下泄的雨水往往冲毁台基附近的地面,汉代出现了微微向上反曲的屋檐,接着,晋代出现了屋角反翘结构,并产生了举折,使建筑物上部体形庞大的屋顶,呈现着轻巧活泼的形象,成为中国古代建筑突出的特征之一。 屋顶式样在新石器时代后期有正脊长于正面屋檐的梯形屋顶。到汉代已有庑殿、歇山、悬山、囤顶、攒尖五种基本形体和重檐屋顶,而梯形屋顶仍为当时西南兄弟民族所使用。南北朝则增加了勾连搭。后来又陆续出现单坡、丁字脊、十字脊、盝顶、拱券顶、盔顶、圆顶等,以及由这些屋顶组合而成的各种复杂形体。中国古代匠师在运用屋顶形式取得艺术效果方面经验是很丰富的,唐宋绘画中反映了很多优秀的组合形象,而北京故宫和颐和园也都以屋顶形式的主次分明、变化多样,来加强艺术感梁力。南方民间建筑由于平面布局往往不限于均衡对称,屋顶处理也比较灵活自由,构成一些复杂而轻快的艺术形象。 (二)组群建筑的艺术处理,随着组群的性质与规模大小,产生各种不同方式。其中宫殿、坛庙建筑,多以各种附属建筑来衬托主体建筑。衬托性质的建筑,春秋时代已有建于宫殿正门前的阙,到汉代除宫殿与陵寝以外,祠庙和大、中型坟墓前也都使用。汉阙的形制可分为二种。一种为独立的双阙,其间无门。阙身覆以单檐或重檐屋顶,其外侧附以子阙,但有少数例子,子阙似与围墙相连接。这种形式的阙到唐、宋两代已只用于陵墓前,以后未再使用。另一种是门、阙合一的阙,见于汉代雕刻中,阙的形状与前一种阙并无差别,但二阙之间连以单层或重层的门。北魏壁画描绘的宫殿正门,在城垣上建三层门楼,左右辅以两观,再次,城垣向前转折与双曲阙衔接,平面如⨅形,隋唐二代亦如此。唐大明宫含元殿左右也突出两阙,宋以后继续发展,演为明清二代的午门。至于在桥的两端建华表,原是东晋以来的传统方法,至元代始用于宫城正门承天门前,明清则建于皇城正门天安门的前后。明清二代寺庙与大型衙署则往往在正门外建牌坊、照壁、石狮等,构成整个建筑组群的序幕。 在组群建筑本身,宫殿正门一般采用巨大的形体,建于高台或城垣上。正门以内,沿着纵轴线一个接着一个纵向布置若干庭院,组成有层次、有深度的空间。由于每个庭院的形状、大小和围绕着庭院的门、殿、廊庑及其组合形状各不相同,再加地平标高逐步提高,建筑物的形体逐步加大,使人们的观感由不断变化中走向高潮。主要的庭院面积更大,周围以次要的殿、阁、廊庑和四角的崇楼等拥簇高大的主体建筑——正殿,正殿之后,通常还建若干庭院,最后用高大的殿阁作整个组群的结束。如北京故宫以天安门为序幕,外朝三殿为高潮,景山作尾声,是中国宫殿建筑的一个重要范例(图3)。至于唐以来大型祠庙与寺观,虽规模视宫殿具体而微,在组合原则上,从外门至主殿,以及主殿后以台、阁重楼作结束,仍然一致。其中南北朝佛寺在主要庭院内以塔为中心,经过唐、五代到辽仍然沿用,可是唐和北宋的佛寺则又往往用二、三层的高大殿阁,依着对称原则,构成组群的中心,是这时期的主要特点(图3)。因此可以说,中国古代大组群建筑的形象,恰如一幅中国的手卷画,只有自外而内,从逐渐展开的空间变化中,方能了解它的全貌与高潮所在。很显然,这种处理手法与欧洲建筑有着根本的差别。 (三)中国古代建筑的室内装饰是随着起居习惯和装修、家具的演变而逐步发生变化的。自商、周至三国间,由于跪坐是主要的起居方式,因而席与床(又称榻)是当时室内的主要陈设。汉朝的门、窗通常施帘与帷幕,地位较高的人得在床上加帐,但几、案比较低矮,屏风多用于床上。自此以后,垂足坐的习惯逐渐增加,南北朝已有高形坐具,唐代出现了高形桌、椅和高屏风。这些新家具经五代到宋而定型化,并以屏风为背景布置厅堂的家具;同时房屋的空间加大,窗可启闭,增加室内采光和内外空间的流通,从宋代起,室内布局及其艺术形象发生了重要变化。自明到清初,统治阶级的家具虽然有些造型简洁优美,并将房屋结构、装修、家具和字画陈设等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但是家具和装修往往使用大量奢侈的美术工艺如玉、螺甸、珐琅、雕漆等花纹繁密堆砌,违反了原来功能上、艺术上的目的。宫殿的起居部分与其他高级住宅的内部,除固定的隔断和隔扇以外,还使用可移动的屏风和半开敞的罩、博古架等与家具相结合,对于组织室内空间起着增加层次和深度的作用。宫殿与许多重要建筑还使用天花与藻井,与此相反一般民居的室内处理与家具布置比较朴素、自由,符合实用和经济的原则。 (四)中国古代建筑的色彩,从春秋时期起,不断发展,大致到明代总结出一套完整的手法,不过随着民族和地区的不同,又有若干差别。春秋时代宫殿建筑已开始使用强烈的原色,经过长期的发展,在鲜明色彩的对比与调和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南北朝、隋、唐间的宫殿、庙宇、邸第多用白墙,红柱,或在柱、枋、斗栱上绘有各种彩画,屋顶覆以灰瓦、黑瓦及少数琉璃瓦,而脊与瓦采取不同颜色,已开后代“剪边”屋顶的先河。宋金宫殿逐步使用白石台基,红色的墙、柱、门、窗及黄绿各色的琉璃屋顶,而在檐下用金、绿等色的彩画,加强阴影部分的对比,这种方法在元代基本形成,到明更为制度化,在山明水秀、四季常青的南方,房屋色彩一方面为建筑等级制度所局限,另方面为了与自然环境相调和,多用白墙、灰瓦和栗、黑、墨绿等色的梁架、柱、装修,形成秀丽雅淡的格调。 四、园林 中国古代园林是在统治阶级居住与游览的双重目的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园林的主要特点是因地制宜,掘池造山,布置房屋花木,并利用环境,组织借景,构成富于自然风趣的园林。所谓自然风趣是设计时将大自然的风景素材,通过概括与提炼,在园林中创造各种理想的意境,它不是单纯地模仿自然,而是自然的艺术再现。在这原则下,经过长期间的实践,逐步形成为中国独特风格的自然风景式园林。 中国古代园林的发展过程,在汉代除帝王的离宫、苑囿以外,仅少数贵族、富商营建园林,而苑囿还畜养禽兽,供狩猎之用。到两晋、南北朝时代,私家园林逐渐增加,同时因贵族们舍宅为寺,佛寺中亦盛植花木,东晋太元初慧远于庐山营东林寺,开后代寺观园林之端。唐代园林更多,不仅贵族官僚在长安近郊利用自然环境营建别墅,官署中也大都有园,而曲江池与若干寺观成为当时市民的游乐地点。唐中叶以后,有不少贵族官僚在东都洛阳营造园林。经五代到宋,由于社会经济繁荣,又进一步促进园林的发展。当时除首都汴梁和陪都洛阳以外,江南地区筑山叠石之风很盛,产生以莳花、造山为专职的匠工。到明清二代,江南成为私家园林最发达的地区,并出现了论述造园艺术的著作 《园冶》。汉武帝迷信神仙方士之说,在建章宫太液池内建蓬莱、方丈、瀛洲三岛,影响了后代园林的山池组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家园林形成一种崇尚自然野致的风尚。接着唐宋以来有不少官僚而兼文人画家的人自建园林或参预造园工作,将他们的生活思想及传统文学和绘画所描写的意境融贯于园林的布局与造景中,于是所谓 “诗情画意”逐渐成为唐宋以来中国园林设计的主导思想。明清二代,有些画家竟成为著名的园林设计者,这种“诗情画意”不免反映当时士大夫阶级的思想情调,追求悠闲雅逸的意趣以及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使中国古代园林的布局与若干具体手法局限于山水画的意境中,得不到更多的发展。 中国古代园林的布局,由于游览观赏以外,兼供居住之用,因而在山池花木之间建造很多亭台楼阁,连以走廊,其结果房屋数量过多,与创造自然风趣的园景发生矛盾。这种现象到明清二代更为显著。其中苑囿因处理政务,建造具有轴线的大批宫殿和庭院,房屋比重之大尤为突出。 中国古代园林从汉朝在池中建岛以后,到魏晋南北朝又沿着池岸布置假山花木及各种建筑。自此以后,以水池为中心处理园景成为一贯的传统方法。山、石方面,从南北朝起,开始欣赏奇石; 而假山也从这时开始,陆续创造很多雄奇、峭拔、幽深和迂回不尽的意境。但也有用石过多,产生一些矫揉造作和不自然的弊病。此外无论苑囿或私家园林,除了主要山池以外,都企图在有限面积内构成更多的风景,因而在布局上划分若干景区,各景区的面积大小和配合方式,力求疏密相间,主次分明,幽曲和开朗相结合。也就是唐人所谓 “奥如旷如”相结合的方法。因此,园林中有些部分以封闭为主,另外一些部分用封闭和空间流通相结合的手法,使山、池、房屋和花木的部署,有开有合,互相穿插,以增加各景区的联系和风景的层次。不过实际上有不少园林存在着幽曲有余而开朗不足的毛病。在花木方面,为了与山池房屋相配合,花木的品种及配置方法要求多样化,以达到步移景异的要求,也是中国古代园林的一个特点。 园林的风景好象一幅逐步展开的画卷,风景的布置是在人们游览过程中 “动”和 “静”相结合的要求下设计的。对于厅堂、亭、榭、桥头、山巅和道路转折等停留时间较长的观赏点,往往根据对比与衬托的原则构成各种的对景。据北宋初期已有 “值景而造”的布局,知当时园林早已注重对景的手法了。至于动的对景,则因人们在游览过程中,原来的近景随着前进而消灭,中景变为近景,远景变为中景,从而风景不但要有层次,有深度,有含蓄不尽之意,同时还要既可远眺,又耐近观。这些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传统山水画的影响而产生的。 园林的游览路线,在小型私家园林里大都采用以山池为中心的环行方式,但中型园林和苑囿的路线则比较复杂,除了主要路线以外,还有若干辅助路线,或穿林越涧,或临池俯瞰,或登山远眺,或入谷探幽,或循廊,或入室,或登楼,使风景时而开朗,时而隐蔽,不断地发生变化。无疑地,这种方法在组织风景和满足人们动静结合的游览要求方面,起着一定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把游人局限于一定路线上,对于大型园林是不恰当的。 此外,唐宋以来许多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而建造的名胜区和风景点,虽以自然风景为主体,但往往沿用一般园林的划分景区与组织游览路线的方法。可是这些原则和手法,原来是为少数人享乐的园林创造“静”和“雅”的意境而发展起来的,这些意境,多半只适于小面积的园林,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使某些面积辽阔,富于自然风景的名胜区,不能发挥它们的优点和作用。 五、城市 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城市,是统治阶级进行暴力统治、经济剥削和生活享受的基地。它们的布局以宫室为主体,辅以官署和生产生活有关的建筑以及城垣、濠沟等防御设施。中国历代都城都是为了适应这些需要而建造起来的。 在考古学方面,夏、商和西周的都城目前尚在探索阶段,可是文献和遗迹证明春秋战国间的都城已以宫室为主体,并且有相当整齐的布局,接着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陆续出现了长安、洛阳、开封、南京、北京等当时世界上规模宏大的城市。其他各地地方行政中心的省、府、州、县城也都按着行政等级,有一定的布局原则。此外,汉以来还建造了很多防守据点的城市。所有这些,显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具有密切的关系。 六、工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工官制度主要是掌管统治阶级的城市和建筑设计、征工、征料与施工组织管理,同时对于总结经验、统一做法实行建筑 “标准化”,也发挥一定的推进作用,如 《营造法式》编著就是工官制度的产物,它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之一。 “工”这一词首先见于商朝的甲骨文卜辞中,即当时管理工匠的官吏。《周官》与 《左传》也都载周王和诸侯设有掌管营造工作的司空。自此以后,各个朝代都因袭这种制度,在中央政权机构内设将作监、少府或工部,管理皇家宫室、坛庙、陵墓、城堡以及水利等工程的设计、施工,成为不可缺少的政务部门之一。由此可见在中国历代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中,建筑事业与工官制度占有重要的地位。 ——摘自 《中国古代建筑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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