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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锡伯族的哈拉莫昆与家庭
释义

锡伯族的哈拉莫昆与家庭

锡伯族的家庭直到解放以前仍保持着比较完整的封建家长制。家庭中辈分最高的老大为一家之长,俗称“当家的”,主持家务。家庭大小不一,一般不超过三代,多者也有四代同居的,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小家庭。家长对内统管家族,对外代表全家处理家中事务。家长的妻子是当然的家务主持者,对饮食、衣着、居住、社交往来等家务都要管理。现在,锡伯族是以夫妻关系建立起来的单一家族体系,户主的家长权、父权、夫权等逐渐削弱,而平等、互爱的和睦家庭关系正在形成。
锡伯族家庭都是属于某个“哈拉”(姓氏),“哈拉”,为同一个祖先的后代,同一“哈拉”内的男女绝对禁止通婚。“哈拉”传至五、六代以后便分出“莫昆”(氏族),所以每一个“哈拉”包括几个“莫昆”。锡伯族的氏族组织,是由若干个同一祖先的家庭组成。
锡伯族的氏族由“莫昆达”(氏族长——沈阳地区叫“百家长”)主持莫昆内的重大祭祖活动,供奉宗谱、诉讼,并在社会维持本氏族的尊严。“莫昆达”由族中的长者们共同商议,推选出族中辈份高,德高望重,办事公允的人担任。“莫昆达”一旦选出,全族人都要听他的,他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氏族内家庭不和,子女不孝顺父母,父母弃儿,甚至人命案,都由“莫昆达”按族法与传统协商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惊动当地行政长官——牛录额真,而牛录额真难以审理的案件,却常请“莫昆达”协助解决。氏族于每年正月举行一次“莫昆会议”(又称“家谱会议”),召集全莫昆的成员参加,会上商议氏族内部的日常事务,检查莫昆成员一年内的行为,对违反家规的成员审讯和惩罚。近世,锡伯族的莫昆制逐渐消弱。
莫昆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修订家谱,亦称族谱、宗谱,是记录家族世系,原居地、迁徙编旗及其成员重要事迹的谱书。每五年(新疆地区)或十年,也有二十年、三十年的修订一次,将新增添的子孙填入谱系内,对亡故者亦加以注明。这是全家族范围内的一项较大活动,要杀牲畜祭祖,杀的牲畜摊派给触犯家规者,一方面是对他的经济惩罚,另方面也是向祖宗赎罪。
每年大年三十和初一,是全家族(分支)的祭祖和拜年活动。三十晚上午夜全家的成员在其家长的率领下,先到供奉“喜利妈妈”(“子孙妈”)的族长家,向“家谱”拜年,然后向长辈拜年。初一早晨吃过饭后,再向“家谱”与长辈叩头拜年一次,而后到各家去拜。先近支后远支后亲朋。
锡伯族的家庭有经族长会议规定的家法家规。它是氏族内部的法规,虽然有封建宗法的一面,可是对维护社会公德也有积极作用。一般地说,家规都提倡尚武精神,家庭和睦,尊老爱幼,互相谦让,勤俭持家,戒赌戒嫖、戒酗酒、戒殴斗等等。“家规”从社会公德,到家庭纠纷,如何惩罚都有详细的规定,如:《图木尔齐氏族家规》中规定:“在氏族内任何一个抛弃父母,不敬养父母,不养活妻女,长期在外流浪不归家者,召集氏族会议惩处”,“同为兄弟而相互不睦,发生争吵,有失礼者,召集氏族会议治罪示众”,“妯娌之间不能和睦相处,经常争吵者,召集氏族会议定罪,当众掌其脸面示众。”“子媳之辈,在街道上与长辈或父母相遇而不下马下车让道行礼者,呈报氏族后治罪。”一般家规多写在宗谱里,如《图克色里氏族谱》中,就写有家规十条,其第二条是:“敬先祖,睦宗族,以为考之本,凡族中子弟不善者,皆得尽训诲之责,不可有亲疏之见,而子弟对于族中尊长,均须恭顺,亦不可存亲疏之见”。这些法规,有违犯者,情节轻的由家长处以罚跪一柱香、打屁股、不许吃饭、禁闭等处分,重者,不但受到家长的处分,而且要连同家长一起受到族长的惩罚。解放后,经过民主革命,族规家法逐步废掉,但是尊敬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依然保存下来。如在家庭生活中,小辈的要让长辈住最好的房子,选吃好的饭菜,进出门时先让长辈先进出,初次见面时小辈必须向长辈请安,在一般情况下小辈同长辈谈话只能站着(长辈允许才坐下),说话声音不能过高,不能与长辈抢话,更不能同长辈顶嘴等。总之,崇祖先、敬长辈、睦宗族仍是锡伯族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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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