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舂陵行》 - 元结 - 癸卯岁,漫叟授道州刺史。道州旧四万余户,经贼以来,不满四千,大半不胜赋税。到官未五十日,承诸使征求符牒二百余封,皆曰: “失其限者 |
释义 | 《舂陵行》 - 元结 - 癸卯岁,漫叟授道州刺史。道州旧四万余户,经贼以来,不满四千,大半不胜赋税。到官未五十日,承诸使征求符牒二百余封,皆曰: “失其限者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余得以三语蔽之: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然则诗文一道,岂有定法哉?先揆乎其理,揆之于理而不谬,则理得。次征诸事,征之于事而不悖,则事得。终絜诸情,絜之于情而可通,则情得。三者得而不可易,则自然之法立。故法者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为三者之平准,而无所自为法也。” (叶燮《原诗》卷一) 【诗例】 舂陵行 元结 癸卯岁,漫叟授道州刺史。道州旧四万余户,经贼以来,不满四千,大半不胜赋税。到官未五十日,承诸使征求符牒二百余封,皆曰: “失其限者,罪至贬削。”于戏! 若悉应其命,则州县破乱,刺史欲焉逃罪?若不应命,又即获罪戾,必不免也。吾将守官,静以安人,待罪而已。此州是舂陵故地,故作《舂陵行》 以达下情。
【解析】 元结诗歌创作的主导思想是“极帝王理乱之道,系古人规讽之流。”(《元次山集·二风诗论》)。能以仁养正,故吐纳自深,达到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的地步。他的诗歌是以理胜,并做到了“有理则有法”。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春,广西少数民族“西原蛮”侵据道州月余,将该地洗劫一空。元结于广德二年(764年)除道州刺史。“舂陵”原为汉代县治,属道州境。道州经战乱后,户不满4000,不胜赋税。而朝廷搜敛无度,诗人有官守,有言责,同情人民,为民请命,遂写出《舂陵行》。杜甫盛赞此诗,在《同元使君〈舂陵行〉序》中写:“览道州元使君结《舂陵行》兼《贼退后示官吏作》二首,志之曰:当天子分忧之地,效汉官良吏之目。今盗贼未息,知民疾苦。得结辈十数公,落落然参镇天下为邦伯,万物吐气,天下少安可得矣。”杜甫首先是从“理”赞颂此诗的。 元结在《舂陵行》中,揭露有司的残暴,施刑法以征敛,不恤民命,抒写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痛苦,寄寓真挚深切的同情。可见此诗的写成,从创作思想讲,百碑褒八案碍跋;从诗的内容讲,是征之于事而不悖;从诗的感情讲,是絜之于情而可通。理、事、情三者,理是最主要的,统摄全诗。事、情以及诗的创作艺术手法等,都是从属于理的,根据理而采挹确定的,亦即有理则有法。 “文章必以理胜。诗赋乃文章之有韵者耳,亦文也。如六经义理之深微,诸史成败之炯戒,苟穷其旨,则议论纵横,滚滚不竭。倘胸无根柢,而徒取涂于五七言中,纵极工致,风骨不凝,寻味甚短,不过潘、陆牢笼中物耳。于陶、杜、韩、苏诸大家之风,弗之悟解矣。”(方东树《昭昧詹言》)可见古人所讲渊源于六经之理,是诗文创作的思想源泉。因此,刘勰将《原道》、《征圣》、《宗经》列在《文心雕龙》的首位。“夫理,文之本也;法,文之末也。有理则有法矣。”(元郝经《答友人论文法书》)元结创作《舂陵行》的理,具体讲,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并有儒家“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滕文公下》)这样责任感和怀抱,因此才在诗中无所顾忌,真实地揭示出人民的饥苦,指出“大乡无十家,大族命单羸”,壮者散四方,老弱转沟壑,十室九空,田园残破的惨状。即使能生存下来的人,朝餐草根,暮食木皮,已奄奄一息,步履惟艰,追呼尚且不忍,又怎能忍心加以鞭扑。诗人也为朝廷担忧,认为“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孟子·离娄上》)“君之视民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 因此,在诗中提出 “所愿见王官,抚养以惠慈”的愿望,指斥朝廷“奈何重驱逐,不使存活为”!并警告如果逼迫人民到了卖儿鬻女地步,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会给国家酿成大祸。诗人甘愿承担缓逋违命的罪责,绝不为了避祸求福而改变自己的初衷,认为贵在忠于职守,应该关怀爱抚受尽迫害,无以存活的孱弱人民。这才是正直之道,最终仍归结到理上。 此诗以理贯彻始终,对诗的形式、写作方法等方面,也起统摄作用。从诗的整体结构框架看,是以仁政思想即“理”为意脉,从诗的语言看,用质朴、通俗、洗练的语言,写出人民现实生活困难的情景。人民无以存活的情态,朝廷征逋之急,如在目前。同时也昭然显示出理。在诗的抒写中包蕴着同情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不同人与事分明的爱憎。这样情感是根据理而感发的。诗人所以能披肝沥胆,直言敢谏,以俟采风,其思想基础仍然是理。理直则气壮,形成了诗的刚健朴直的风格。 总之,此诗以理为意脉,统摄全篇的结构、框架,语言的运用,情感的表达,风格的形成等方面,使各方面有机地关联在一起,成为系统的动态结构,体现了有理则有法,从而成为一篇杰出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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