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诗经·吉日 |
释义 | 诗经·吉日
(据程俊英译有改动) 【注释】 《吉日》全诗四章,叙述了周宣王从戊日祭祀马祖、庚午日出猎到以猎物宴饮群臣结束的田猎活动全过程。第一章,写出猎前的准备工作: 祭祀马祖和整治车马。在奴隶社会里,天子一年四季都要举行大田之礼。从《周礼·夏官司马·校人》: “春祭马祖,夏祭先牧,秋祭马社,冬祭马步”的典则来看,这次田猎的季节可能是春天。这是周宣王亲自举行的岁时常典,非同一般的狩猎可比,所以在正式出猎之前作了充分的准备: 卜巫们择定戊日祭祀马祖,然后整治车马。这章的最后二句: “升彼大阜,从其群丑”,是说一切准备业已就绪,以便登上大丘陵,追逐群兽,戊日并没有正式出发打猎。第二章,写出猎: 卜巫们选定祭马祖后的第三天——吉日庚午正式出猎。“既差我马” 的“差”是“选择”的意思。据《祀记·月令》记载,在正式出猎之前,天子要颁布用马的政令,校人要根据厩马毛色的不同和力量的强弱、身材的大小分类编队,并选定天子及随从的驾马,这就是“既差我马”的意思。接着写猎队出发。他们在漆,沮二水之滨发现了鹿群,猎队沿着河岸设围,虞人们追赶着鹿群向周宣王守候的地方驰去。第三章,写猎队来到一个大原野,举目眺望,广袤无垠水草丰茂,野兽很多,成群结伴,或走或跑。虞人们再次驱赶着兽群,供周宣王射猎。据《礼记·月令》记载,古代天子出猎有三军随从,每到一处,事先设围,天子居中军,东西为左右军,三军分别垒门,然后田仆之官设 “驱逆之车”,率领虞人驱赶着兽群向垒门驰去。左右军为了使天子有更多的射猎机会以讨其欢心,所以把奔驰到自己垒门前的兽群驱赶到天子所在的中军垒门,以供天子射猎,这就是第二章所说的 “漆沮之从,天子之所”,和本章里的 “悉率左右,以燕天子”的意思。第四章,写周宣王张弓挟矢,大显身手,获物很多,并用猎物宴享群下。 《吉日》与前篇 《车攻》虽然写的都是周宣王亲自举行的田猎活动,结构也大体相同,但是,两首诗所描述的田猎目的、内容、气氛和语言特色等方面都有较明显的差异。《车攻》 写的是周宣王为了 “复先王之旧典”、会同诸侯、威慑列邦而举行的田猎,地点在离镐京较远的东都洛邑附近的甫田和敖山,有长途行军,沿途还要经过若干诸侯的境土,狩猎时还有许多诸侯的部队参加,处处都有威胁和危险存在,随时都会有不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所以诗中十分显目地突出天子的威严,王者之师的军容整肃、声势盛大和高度戒备的行军、宿营场面,而有关射猎的内容和场景却成了诗的次要部分,只有 “决拾既佽,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和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等虚写之笔和概括的叙述。对于田猎的主角周宣王的直接描写则更少,除了 “合同有绎”一句以外,他在整个田猎过程中几乎没有露面。而 《吉日》 所写的则是周宣王举行的一次常规性的岁典,实际上是天子同臣下的一次纯娱乐性的田猎活动,地点就在西京王畿以内的渭北原野,狩猎成为全诗描叙的重点和主要内容。诗里描写兽群出现的场面较多,而且成为全诗最为生动的部分。周宣王是这次田猎的主要人物,不论是在漆、沮之滨,还是在兽群众多的大原野里,虞人们驱赶着兽群供周宣王射杀,所有的人都围绕着他在活动,使他有更多的射猎机会,以讨得他的高兴。诗里还用精采的笔墨突出周宣王的高超射技和勇猛的狩猎场面: “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他张弓挟矢,一箭射中了一只小母猪,又一箭射死了一头大野牛。最后还写他用所获猎物宴饮群臣,体现了天子“恩隆于臣下”而结束全诗。这里没有诸侯的会同,没有整肃的行军和戒备森严的宿营场面,没有紧张严肃的气氛。这是一场名符其实的狩猎活动,写出了天子之猎的特征。 其次,《车攻》与《吉日》在写作艺术上也呈现出各自的特色。在《车攻》里,诸侯会同是全诗的主脑,其他的叙述和描写都为突出这一“主脑”服务;而显示王者之师的军容和声威,成为周宣王炫耀武力、慑服诸侯的重要手段,自然也成为作者着力之笔,也是全诗写得最为精彩之处。正如方玉润所评: “(《车攻》) 虽言猎事,其实归重 ‘会同有绎,及 ‘展也大成’二句,其余车徒之盛,射御之能,固是当时美观,抑亦诗中丽藻,其诗所系不在此也” (《诗经原始》) 。而《吉日》则是一场名符其实的天子之猎,周宣王举行这次田猎的目的是“意在适乐” (《孔疏》)。所以全诗以叙写田猎过程和射猎场面为主要内容,周宣王的形象刻划成为全诗精采之笔,全诗洋溢着轻快的气氛。在《诗经》中,还没有象《吉日》这样把天子之猎写得这样完整、具体、生动的诗篇,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奴隶社会天子之猎的状况和特点,了解奴隶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在语言上,《吉日》语言生动活泼,具有劲健活脱的特色,与《车攻》语言的庄重雍容成为鲜明的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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