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童婉争奇》 |
释义 | 《童婉争奇》童婉争奇
日本江户初期写本《童婉争奇》目录书影 日本江户初期写本 《童婉争奇》正文书影 明代白话短篇寓言小说。三卷。卷上为小说正文,共九节;卷中、下辑录有关之诗词曲赋。题“竹溪风月主人浪编”,作者即邓志谟。成书于明万历年间。 现仅存日本江户初期写本,藏日本内阁文库。1985年台湾天一出版社“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影印日本江户初期写本。 元之末季,“世衰教微,天下礼义之俗,变为淫荡之风”。在长安花柳街胡同巷有一男院名长春苑,有一女院名不夜宫,盖取东坡所谓“风花并入长春苑,灯火交辉不夜宫”之意。男院娈童皆以“少”为号,其最俊者为少都,谓少于子都;女院少女皆以“赛”为号,其最俏者为赛施,谓赛于西施。时爱婉女者若少,恋娈童者颇多,长春之苑更觉繁华,不夜之宫近于寂寞,赛施诸妓心甚怨愤。 一日,男院名少朝者出于市,女院赛真见之,痛恨于心,乃唱《挂枝儿》一首骂之。少朝听后,心中出火,加以夙恨在心,一并爆发,亦唱《挂枝儿》一首答骂。于是相互对骂,闹声四闻,两院男女悉出,各找对手辱詈。其层次,先以名字骂,如骂少真,则说他不配比贵妃等等,都是搬弄各人所拟的古童婉名字。其次各讲故事骂。后用“色不常住”骂。到了最后,恶打一场,由居民劝回。归院后,一用曲牌名,一用骨牌名,各拟状词,“目不交睫,坐以待旦”,准备到五城兵马司那里去控告。 “时有张俊者妙于风情,自号洒洒生,人以其善读书,善作文,以风魔张解元目之。尝与男院诸娈童密背腹之好,又与女院诸婉女稔膈膜之交”,闻有此事,天尚未明,即跑到兵马司前等待调解。男院少龙先至,女院赛褒继来,各向张俊哭诉,互不相让,二人又再骂一场,弄得张俊非常为难,抚慰甚久,然后危词以吓,谓兵马司处诉讼,原被告都要先被打三十板,然后把两人一齐携到疏竹庵中,设宴为之和解。两人仍不调协,互相对骂。最后张俊乃谓:“孰若以笔墨竞,不更为美乎?”于是少龙作《幽王举烽火取笑》一套以嘲赛褒,褒作《龙阳君泣鱼固宠》一套还嘲之。曲既作完,怒亦稍解。俊乃趁此再劝“和为贵”,乃解,双方忻忻然有喜色而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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