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西河合集 |
释义 | 西河合集诗文集。四百九十六卷。清毛奇龄撰。初刊于清康熙年间。 毛奇龄,一名甡,字大可,号初晴。生于明天启三年(1623年),卒于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浙江萧山人。明亡,曾哭学宫三日。后结识阎若璩和施闰章,并从阎若璩学。康熙十八年荐举博学鸿儒科,试列二等,授翰林院检讨,充《明史》纂修官。二十五年,因病请归,居杭州,潜心经学。“著述之富,甲于近代”(《清代七百名人传》),除《四书改错》外,皆汇于《西河合集》。 《西河合集》分经、文二部,经部二百三十六卷,文部二百六十卷,有些有录无书。于易学,有《仲氏易》、《推易始末》、《河图洛书原舛编》、《太极图说遗议》、《易小帖》、《易韵》,能发明荀爽、虞翻、干宝、侯果诸家,旁及卦变、卦综之法。于尚书学,有《古文尚书冤词》、《尚书广听录》,批评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力辨《古文尚书》是真书,而非伪书。于“三礼”,著有《昏礼辨正》、《庙制析中》、《大小宗通绎》、《北郊配位尊西向议》、《辨定嘉靖大礼议》、《辨定祭礼通俗谱》、《周礼问》、《明堂问》、《学校问》等,其中以为《周礼》、《仪礼》是战国之书。于“四书”,著有《四书索解》、《论语稽求》、《大学证文》、《大学知本图说》、《中庸说》、《四书賸言》等,援古据今,批评宋儒删经、改经,特别是对朱熹提出非议,又考证较精。又有关于《春秋》、《诗经》等著述多卷。凡此种种,多能自出机杼,发为己言。 毛奇龄治学重在批判宋学,而对朱熹尤甚。以为朱熹将“格”解释为“至”,将“物”解释为“事”,与圣人的本意相乖离,属于佛家禅学一类的臆想。而提出“格者,度量也”,物即指仁人、成人、行、阴阳、庶民及家、国、天下等。而格物即知本知末,及知本末关系。即“格物则量度本末。”其中,又以“明德”、“修身”、“正心”、“诚意”为本,“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末。也即“诚意”为本,“事功”、“用世”为末。进而,由落实到“事功”上言,而批评宋学“薄事功”、“尚浮词”,以为“夫知贵乎行,儒者空讲理学,有知无行。”关于“事功”,又尤重“治国”,治国即治事与治人两个方面。治事而论“约信”、“节用”、“使时”三大政,治人即“爱人”。由此,提出了“知行合一”的思想。又以为知行不是一回事,知是过程的开始,行而有得是过程的终结。 在治学的问题上,提出注经则“必籍实据”,即一方面,文字训诂须有实据,不可凭己意杜撰。另一方面,援引的史实也须出之有据。为此而批评朱熹自立己说。又深信经学必不伪,因而注经的依据须是出自经书,即“以经解经,不以传释经”,故汉以来之注经都不可信,尤宋人注经更不可信。同时,又提倡以诸经为宗,而能博引诸子百家及汉后儒说为旁证,这也就是讲究主次。当然,在注释的运用时,仍须“识义理”、“识上下文”、“识字句”,如放弃义理,过于求据,也有失经义。为此,又反对宋儒的删经和改经,若如此,则必失原来面目。在此基础上,毛氏论证列入朱熹《周易正义》之首的“河图”、“洛书”是道士陈抟所杜撰。而周敦颐《太极图说》则本非儒学所属,而是源自汉代道士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朱、周二说都源自道教,故不足为训。等等。 文集部分有二百六十卷,主要载有文、诗、词等类。毛奇龄的文章,博辩纵横,与其经史文章有相似之处,常以经籍为所依傍,新意颇多。毛又好作诗,主张以“涵蕴”、“不着厓际”为本,应酬宴饮的作品很多,但内容较狭窄和贫乏。文集中还收有诗词理论研究和批评的《词话》、《诗话》多卷;还收有一部《萧山县志刊误》。在《西河合集》中,还附有其门人徐昭华的《徐都讲诗》一卷。 《西河合集》有康熙间李𡏏等刻本。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陆体元据李塨等刊本修补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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