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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荆南妖巫
释义

荆南妖巫

·洪 迈·


荆南有妖巫,挟幻术为人祸福,横于里中,居郡县者莫敢问。吴兴高某为江陵宰,积不能堪,捕欲杖之,大吏泣谏,请勿治,且掇奇祸。高愈怒,捽吏下与巫对杖之二十,巫不谢,嘻笑而出。才食顷,高觉面微肿,揽镜而视,已格格浮满,仅存两眼如线大。遽呼吏,询巫所居,约与偕往。吏以为必拜谒谢过,乃告其处。径驰马出门,行三十余里,薄幕始至,萧然一败屋也。巫出迎,高叱从卒缚诸柱,命以随行杖乱棰,凡神像经文等悉发之。巫偃然自若。后入其室,获小笥,破鐍观之,蓐包裹数十重,得木人焉,又碎之。始有惧色,然殴掠无完肤矣。高面平复如初,执以还。明旦,入府白曰:“妖人无状,某不惜一身为邦人除害,惧语泄必遁去,故不暇先言。今治之垂死,敢以告。”府帅壮其决,谕使尽其命而投之江。

〔选自《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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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横行乡里的妖巫被敢于为民除害的县令铲除的故事。尽管妖巫的“幻术”被写得神奇怪异不足信,但是作者塑造的那个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和邪恶斗到底的江陵县宰高某的形象,的确值得景仰。
作者为了塑造高某这个人物形象,刻画人物鲜明的思想性格,在短短三百字之中,调动了多种表现手法,收到极强的艺术效果。
江陵县宰高某的个性十分鲜明,他嫉恶如仇,不信邪,不屈挠,刚烈勇猛,不达目的不罢休。对于“挟幻术为人祸福,横于里中”的妖巫,别人不敢斗,他却“积不能堪,搏欲杖之”。“大吏”阻拦,怕招来“奇祸”,他就连吏带巫一起“杖之”。妖巫“幻术”使他满脸浮肿,两眼如线,他不畏葸,不罢休,驰马三十余里找到妖巫家中,把妖巫捆在柱子上以杖乱“棰”(chui,用棍子打),而且“凡神像经文等悉发之”,直至搜出“小笥”(笥,音si,盛物用的方形竹器),发现“木人”并打碎,使妖巫“始有惧色”,这时的妖巫早已被打得体无完肤了。在作者的笔下,高某的性格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人物的性格主要是通过对人物自身的一系列行动的描写表现出来的。这是正面描写。
同时,作者还运用了侧面描写和反面衬托的手法,使人物形象更加突出。
当高某捉到妖巫“欲杖之”的时候,“大吏泣谏,请勿治”;当高某满面浮肿“遽呼吏,询巫所居,约与偕往”的时候,“吏以为必拜谒谢过,乃告其处”。这个“吏”,先是阻拦,后是猜想;阻拦使高某“愈怒”,猜想又没猜对。这些侧面描写,把高某一往无前,义无反顾而又巧有智思的思想性格表现得更为鲜明突出。
反面衬托的手法也收到了同样的效果。妖巫的手段高强,以至“居郡县者(各级官府)莫敢问”。“大吏”也深知妖巫的厉害,他“泣谏”是担心“且掇奇祸”。妖巫果然有些手段,“杖之二十”之后,“巫不谢(罪),嘻笑而出”,一顿饭的工夫竟使县令脸肿得“两眼如线”,即使是被捆在柱子上被“乱棰”的时候,仍是“偃然自若”。就是这样一个“挟幻术为人祸福”的妖巫,最终还是败在了高某手下,被“尽其命而投之江”,不能再“横于里中”了。这就从反面衬托出江陵县宰高某的不凡。敌手越是高强,越能显示英雄的本色。高某不顾个人安危,定要战胜邪恶的性格越发突出了。
此外,还应指出的是,小说结尾对高某的语言描写十分重要,“某不惜一身为邦人除害”一句,道出了这位县宰全部行动的思想根源。这样的语言描写显然不同于情节发展中的一般的描写,而是作者在有意识地塑造一个英雄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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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6: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