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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苏轼《范增论》原文|赏析|鉴赏
释义

苏轼《范增论》原文|赏析|鉴赏

苏轼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苏子曰: 增之去,善矣; 不去,羽必杀增。独狠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 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 曰: 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 曰:“知几其神乎?”《诗》 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 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 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 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 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项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弑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巳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 增亦人杰也哉。

苏轼自幼“好观前世盛衰之迹,与其一时风俗之变”(见《上韩太尉书》),因而具有开阔的眼界和广博的历史知识。他的史论文章惯于从旧史料中翻新出奇,常能广搜遗文,博采史事,反复剖析,多方论证,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范增论》就是这样一篇艺术上值得称道的史论佳作。

范增其人其事,在司马迁的《史记·项羽本纪》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他助项梁起事,劝项梁立楚怀王以服诸侯,后侍项羽,被尊称为“亚父”。在鸿门宴上力主刺杀刘邦。后来汉王刘邦采用陈平的离间计,项羽削弱了范增的权力。范增愤然离去,中道而死。对于范增,历来的评价是:他不应该离开项羽,因有君臣之分,臣为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苏轼却摆脱了传统的看法,提出了新颖的观点,而且言之成理。他认为范增不仅应该离开项羽,还遗憾他离开得太迟。

文章开头从范增离开项羽这段史实切入。“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一句简明扼要,点出了楚霸王项羽和谋臣范增受到挑拨的处境,至于《史记》中描述的如何通过使者离间的详情则略去不写。“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这几句话几乎是《史记·项羽本纪》中的原话,作者随手拈来,何其自如!接着,笔锋一转,提出了结论性的观点,范增不去,“羽必杀增”,对此并不急于加以论说,而是提出了另外一个假设性问题:“当以何事去?”探究范增离开项羽的时机。鸿门宴上,项羽不听范增之言,让刘邦安然逃命。应当在这时候离开吗?苏轼自己设问,接着又自我回答,否定了这一假设。这一自问自答,是“破”,为后面的“立”铺平道路,引出以下的正意。在提出关键性的结论之前,先引用《诗经》和《易经》的话语,看似闲笔,实际有两个作用,一是作为结论的理论支柱;二是使文章顺势而下,不显突兀。有了铺垫,直接提出了结论: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应该是“羽杀卿子冠军”时。具体论证逐渐展开。

首先以令人信服的分析,说明楚之兴衰,系于义帝之存亡,因为项羽是以立义帝而服诸侯的,义帝之存亡,也关乎范增之祸福,因为拥立义帝是范增的主谋。接着推出:“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但原因暂不摆出,为下段的议论留下余地;“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一句顺理成章。其次用尽人皆知的道理作论据,“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进一步论述范增、义帝和卿子冠军的关系,来证明项羽早已怀疑范增,义帝提拔卿子冠军为上将,可见他多么看中他,但项羽矫杀了卿子冠军,项羽和义帝已是势不两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以杀了卿子冠军,就必得进一步弑义帝;立义帝是范增的主意,弑义帝不是他的原意,他必然出言劝阻。但项羽不听其言而杀其所立,可见项羽怀疑范增。这与上边“弑义帝之兆”和“疑增之本”相呼应,也是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最后又提出一条论据,就是项羽杀卿子冠军时,项羽和范增的君臣之分还没确定,尽可以大胆地离开项羽,或者杀掉他,不会受到别人的指责,所谓名正言顺。这又与前面鸿门宴事件后不能离开的论断形成鲜明对照。对范增的评价也是极尽抑扬之至。一大篇论述之后,证明范增不知几,不明先兆,十分浅陋,这先是一抑,但另一方面范增不离开则项羽不亡,称赞范增为“人杰”,这又是一扬。在一抑一扬中收束全文。从上面的简略分析可以看出: 这篇不足千字的史论文章,极富于曲折变化,几乎是一句一转,一转一意。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前后呼应,上下衔接,盘根错节,结构严谨,浑然天成。这都得力于苏轼顿笔和伏笔的巧用。

顿笔就是蓄势。它不是笔力枯竭穷乏的结果,而是游刃有余,故作小小的停顿,以便于后来文势的延伸。本篇抑扬顿挫,一波三折,长短节奏,各尽其妙,其原因就在于能在紧要处稍作停蓄,使许多说不完道不尽之意,包蕴于一顿之中。文中自己设问,自己回答之后,否定了鸿门宴事件是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作者不急于提出范增离开项羽的最佳时机是“羽杀卿子冠军”时,而是故意停蓄,把笔一荡,先引用《诗经》和《易经》上的话。这一顿笔使后面所有的先兆之说有了着落。当我们读到责怪范增不知几时,不但不会惊讶骇异,反而会心领神会,深悟文势斗折蛇行之妙。

伏笔,就是伏脉。猝然观之,不见形迹,仔细考究,方知一脉贯之。欲写彼处,先在此处落笔,以备后来接应; 未写到彼,先在此间埋伏。文中借《诗经》、《易经》论知几的重要,此伏笔一; 借陈涉得民引出项羽之兴,此伏笔二; 借义帝遣沛公入关引出识卿子冠军,此伏笔三;“岂得陈平哉”是“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的伏笔;“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是“非羽弑帝,则帝杀羽”的伏笔;“其弑义帝,则疑范增之本也”是“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的伏笔。如此短小的文章,有如此多的伏笔相互照应,到兴会淋漓之际,就可以顾盼神飞,从而使伏脉毕现。

这篇史论文章在构思上是曲径通幽,烟云,在表达上却是柳暗花明,碧空皎月,把苦心孤诣的工心匠意融化进明白晓畅的外在形式之中。本篇语言平易,说理透辟,论辩滔滔,前半多从实处发议,后半多从虚处设想,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人必先疑而后谗入“为立论根据,经过深入分析,得出了范增脱离项羽的最佳时机是“羽杀卿子冠军”时,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苏轼的散文不仅力求新颖,而且十分注重创作规律和写作技巧,正象他自己所说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见《书吴道子画后》)。这篇史论文章观点新颖,但就“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要求,与文应有益于治国安邦的作用来说,内容上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可取之处,充其量不过是一篇就事论事的翻案文章。但写作上的随机生发,前后照应,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诸种技巧已经臻于妙境,是令人十分赞叹和倾慕的,特别被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们所推崇。北宋中叶以来,秀才们中间流传着这样的四句口头禅:“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见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可见苏轼这类史论散文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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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