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节日民俗的传承、变异和岭南风貌 |
释义 | 节日民俗的传承、变异和岭南风貌(1) 汉族节日民俗的主导地位 岭南在先秦时期,并无独立而明确的年节喜庆习俗。自秦汉以后,中原华夏—汉族的年节习俗仍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增加和强化,岭南也因之而以华夏—汉年节民俗为主导。由于华夏—汉族的年节规例,大多涉及祭祀活动,因此,往往由封建王朝统治集团直接倡导,并纳入封建教化的范畴,甚至以法制的手段固定下来。岭南的主要年节,尽管安排方式、时间和习俗略有变通,但大致上都与中原地区汉族节日活动大体相同。清雍正年间郝梦麟编纂的《广东通志》记载了一段岭南节日民俗的文字,不妨意译于下,以便于说明问题。 这段资料表明,凡是汉民族的重大节日及相关的习俗,如元旦、上元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巧节、盂兰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小年夜、除夕等,同样也是岭南汉族的重大节日,而且节日的基本内容、意义、习俗也都大致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和地域、民情、生活习惯的差异相关连的细节而已。如立春日的祭泥牛仪式、端午节的大龙舟游珠江、夏至吃狗肉,用鲜荔祭祖,中秋节吃山芋、田螺等等。可见,岭南民俗,实为中原汉民俗的岭南化;岭南民俗以汉民俗为主导,确是由来已久。 (2) 传承中的变异 岭南民俗以中原汉民俗为主导,世代传承,但又不断地发生变异,以适应岭南的地理环境和生活习惯、价值取向。 农历元旦,岭南人俗称过年。这“过年”的大节,是从农历十二月的最后一天,即除夕开始的(或是二十九日,或是三十日)。考察汉族元旦的历史由来,说法不一。或说这天是黄帝战胜蚩尤,于是定为除旧布新的元旦日;或说是从民间农民庆祝丰收衍化而来。更有颇为戏剧性的民间传说:“年”是一种凶残的怪兽,专在除夕夜出来伤害人畜。但“年”又有致命弱点。它害怕红色和火光巨响。于是人们便于除夕夜在大门挂上桃红木板(后来的桃符),整晚不睡地守护着家园,不断燃烧带节的竹子,熊熊火光夹着竹节的爆裂声(“爆竹”的起源),总能把“年”吓走。第二天,人们平安无事地迎来了正月初一,于是纷纷走出家门,互相欢庆祝贺,久而成为一年之始的重大节日。然而传说虽然很美、很吸引人,但却不足为据。最可信的说法是,农历元旦,应是源于汉武帝时,以夏历为基础制定的“太初历法”。 我国先秦及汉初,所用历法极不统一。先秦各国,有采用夏历的,也有采用殷历或周历的。虽然三种历法都以十二个月为一年,但夏历是以正月初一为一年之首;殷历则以十二月为岁首;周历的岁首是十一月。秦统一六国后,还一度把岁首定为十月,后来又改用夏历,汉初也沿用下来。公元前104年(汉武帝太初元年),改革历法,在夏历基础上制成太初历法,以正月为岁首,正月初一日为朔旦,也就是新的一年的第一天。在以后的2000多年间,除个别例外(如王莽曾用殷历,武则天曾用周历),都沿用太初历。因太初历是以夏历为基础,所以习惯上统称为夏历。正月初一日,是旧的一年已完结,新的一年刚开始,具有送旧迎新之意,人们极重视这一天,列为一年开始的最隆重的大节,便自然而然地习而成俗了。岭南地区于公元前111年重归汉王朝。因此,岭南的“过年”习俗,源于太初历后,其传承关系,当无疑义。 虽然如此,但岭南的过年,却有不少与中原汉俗不尽相同的特色。 一是广州及珠江三角洲一带的“除夕卖懒”,即所谓“小儿卖痴呆”(郝梦麟《广东通志》)。这种习俗,可能是古百越族的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宋代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十首》之九《卖痴呆词》便专写江南此俗的:“除夕更尽人不睡,厌禳纯滞迎新岁。小儿呼叫走长街,云有痴呆召人买。巷南巷北卖不得,相逢大笑相揶揄。 林翁坐垂帘下,独要买添令问价。儿云高买不须钱,奉赊痴呆千百年。”《平江记事》说:吴人(江苏)“每岁除夕,群儿绕街呼叫卖痴呆:千贯卖痴女,万贯卖你呆;见卖尽多送,要赊随我来。”岭南“卖懒”习俗,同样历史悠久。屈大均《广东新语·广州时序》说:除夕拜祭叫送年,小孩子用灰在路上画上弓箭射祟,吃用苏木红汁染红的鸡蛋,打着火把照路漫走,口中念着“卖懒”。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淘汰。 在广州及珠江三角洲一带,每当除夕团年饭后,孩子们便怀揣红鸡蛋、茨菇,手执一支点燃的香,结伴向土地庙走去,一边走,一边唱:“卖懒,卖懒,卖到年卅晚,人懒我不懒。”到土地庙后,将香插上,然后各自回家,将红鸡蛋分给家人吃。吃的人越多越吉利,表示自己身上的“懒”卖得精光,明年将会更勤快。有的农村所唱卖懒歌词,颇富趣味。如:“卖懒仔,卖懒儿,卖得早,卖俾(给)广西王大嫂。卖得迟,卖俾广西王大姨。”“卖懒去,等勤来。眉豆勿,菊花开,今晚齐齐来卖懒,明朝清早拜新年……男人读书勤出卷,女人卖懒绣花枝。明年做年添一岁,从此勤劳,不似旧时。”广东当代着名作家欧阳山所着长篇小说《三家巷》中,也写到20年代广州“三家巷”中周炳、区桃等少年除夕逛花市、卖懒的生动场面。这种习俗,不见于中原地区,却长期流传于广州等地。虽含有较多的儿童游戏成分,但也反映了岭南人渴望子女勤奋向上的纯朴美好愿望。 二是除夕花市。这是岭南最有特色而为其他各省所没有的“过年”习俗。最初流行于广州城,历久不衰,至今已遍及广东各大中小城市,为岭南春节平添无限春色。 岭南得天独厚,各色花卉,随气候转换,此消彼长,四季不绝,自古广州地区便有栽花、赏花、卖花的历史,且随着种花技术的不断改进提高,花色品种不断扩大,日益兴旺发达,至明代已成为岭南一大景观。《广东新语·木语·花不应候》说:“岭南花不可以时序限之。”同篇又有《冬日对花》诗:“六种争开向药栏,冬来花事不曾残。天南春色无来去,长与东皇共发寒(六种者,梅、菊、月季、高丽菊、雁来红、水仙也)。”都是岭南花盛的真实写照。 广州除夕花市,约于19世纪中后期出现。清光绪年间张心泰的《粤海小识》说:“每届年暮,广州城内卖吊钟花与水仙花成市,如云如霞。大家小户,售供坐几,以娱岁华。”《番禺县志》也说:“花市在藩署前(今广州市北京北路省财政厅前),岁除尤盛。”光绪年间,有一首专写广州除夕花市盛况的竹枝词:“羊城世界本花花,更买鲜花度年华。除夕案头齐供养,香风吹到暖人家。”进入20世纪,广州花市日渐扩大,人们已习惯于在除夕夜到花市去,一边漫逛细看,一边物色喜欢的鲜花。遇上合意的,便买回家中供养,既可增添新年气氛,又象征如意吉祥。若如所选购的花枝,能在大年初一绽开几朵艳丽的花儿,便意味着“花开富贵”,令全家欢喜雀跃。 到本世纪50年代,花市一直按过去传统,在广州市教育路摆设。自60年代以后,广州市人口大增,花市便由一处增至每区一处。但除夕花市在大年初一凌晨三点钟前散市的老传统却始终不变。更令人惊喜的是,原只限于广州市的除夕花市习俗,在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竟成了岭南遍及各地的一大民俗景观了。 除过年外,如清明扫墓,端午龙舟竞渡,中秋赏月,冬至等等重大节日及日常生活、农事生产、俗信忌讳等等诸方面的习俗风尚,都有着与中原汉俗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岭南特色,限于篇幅,只好从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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