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良吏平反冤狱 |
释义 | 良吏平反冤狱先是东湖有民妇某氏者,事姑素孝。每晨起,洒扫庭除,治中馈,然后适姑寝问安。以盥水一盆,鸡卵两枚置案上。如是以为常。 一日清晨,排闼入,见姑床下有男子履, 大骇。亟低声下气为掩门而出。姑已觉之,羞见其妇, 自缢而死。 乡保以妇逼死其姑,鸣于官,妇恐扬其姑之恶,不复置辩,遂自诬服, 已按律定谳矣。此张君前任事也。 及张君莅任,过堂见此妇,神气静雅,举止大方,谓必非逼死其姑者。疑其有冤,再三研诘,矢口不移。因谕之曰:“汝若有冤,我能为汝直其事。此时不言,不得活矣。”妇答曰:“负此不孝大罪,何面目复立人世!愿速就死。”令终疑之,沉思累日。 县有差役某甲者,其妻素以凶悍著。令忽召某甲云“有公事须赴某县一行”,俾还家束装,速来领票。顷之,某甲到署。令忽大怒曰:“汝在家逗留,误我公事,必为汝妻所縻也!”即发签拘其妻。鞭之五百,血流浃背,收入狱中, 与获罪妇同系。某甲之妻,终夜诅骂,谓“县令如此昏暴,何以服人”?妇闻其絮聒不休,忽言曰:“天下何事不冤?即如我任此死罪,尚且隐忍不言,鞭背小事,盍稍默乎?”县令使人潜听于户外,闻言来告。令大喜。明旦提妇与某甲之妻同至堂上,诘以昨夕所闻之言,妇不能隐。令悉心鞠问,尽得其情。平反此狱。而薄犒某甲之妻,慰而遣之。通省惊为神明。 及胡公抚鄂,访知东湖张令之事,而其时张建基适令东湖。胡公误以为平反此狱者也,遂登之荐牍。而前任之张令已卒,竟致湮没不彰。其籍贯名字,至今已不可考矣。惜哉! 自西方列强用鸦片和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晚清的封建经济之枯萎,反动政治之黑暗,便日益加剧。更兼新潮风起,人心思变,社会改革已成必然的趋势。戊戌变法前,改良主义思潮盛行于一时,曾任出使四国大臣的薛福成便是其中一位著名的人物。他以其为清廷办外交多年的经验,对清政府的内政外交、利弊得失,对中西之间的差距优劣每每权衡比较, 自然深谙其要,颇多见地。以至竭力鼓吹西方君主立宪制,强烈要求发展民族工商业,提倡变法,以保“大清社稷”。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薛氏身体力行,晚年捡出“平生见闻随笔”,删存编纂成《庸庵笔记》六卷。其说古道今,穷征博引,摘弊时政。宗旨即在“挽回世道人心”、“有裨经世之学”,作者之用心不可不谓良苦。笔记体小说《良吏平反冤狱》即选自该书卷三轶闻门类。据作者在《庸庵笔记·凡例》中自称:“即轶闻、述异两类,无不考订确实。”可见其为文的态度还是很认真的。读《良吏平反冤狱》可证其不谬。 全篇以写实的笔法记述了一则平反冤狱的故事。作者赞扬东湖县令张某辨狱之审慎、机警,使“某妇逼死其姑”一案得以平反昭雪,以至有“通省惊为神明”的称誉。薛氏又巧妙地在小说主体之外,利用首尾二节,单提出“平反此狱者”的遭遇“竟致湮没不彰”,而其后任者却窃用同姓之便,竟然将审理此案之明鉴贪为己功,更进而被保举“荐擢府道”,连升“至湖北布政使”,直到“以贪黩著闻”,被“勒令”“告归”解职。作者有感于“良吏平反冤狱”虽能流芳千古,而良吏之蒙泯却难眠九泉。小说以此反证保举者之昏聩、贪功者之无耻, 良吏者之可敬,而吏治之黑暗亦更见一斑。因此,这则纪实的断案故事,给予人的启迪倒有两个方面:一是前任张县令办案审慎,能针对案情,善取对策,不轻易下断语,不草菅人命。为官判案若此,已是难能可贵了。二是后任张某原是一卑微钻营的小人,向以“贪黩著闻”,竟然窃名盗誉,能几番蒙混视听,累迁累升。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清代吏治的腐朽黑暗。其庸吏冗员无耻与奸诈,以及权臣的轻信平庸都使人惊叹不已。 小说在艺术上别具一格,作者以故事套故事的方式,衬托对主要情节和人物的描写,使小说的题旨明确而深刻,这是小说的与众不同之处。小说的主体部分是讲前任张县令“平反冤狱”之神明,首尾两节讲的却是继任者的欺世盗名。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补充。大故事为小故事的开展提供了基础。小故事作为衬托,亦深化了大故事的主题。二者看似脱节,实为一整体。从笔记小说的艺术传统来看,薛氏的这种手法既有继承,更有创新,多可称道。 作者写“平反冤狱”一节,浓墨重彩,极力将故事写详、写尽、写足。使前任张县令的形象鲜明、生动。小说很注重人物的言语、行动和心理活动描写,使人物的性格非常突出,显得真实而可信。从张县令接案时“观察生疑”、到“再三研诘”、引导“谕之”;直至“终疑之,沉思累日”,这是第一层。前任张县令辨案析疑时的审慎、细致的态度,耐心疏导的言辞,可见他办案注重调查研究,不凭主观臆断采取行动,不急于匆忙结论,语言与行动既有分析又有推理。心理的描写很细腻生动,人物的为官秉持公心的性格揭示得准确、全面。设计定案平反是第二层,是“良吏”故事的主要情节。作者写良吏的善取对策,抓住了主人公巧思与机警这二个特征。闻衙府内“某甲妻”,“素以凶悍著”,猛地计上心来,令“忽召某甲”,继而“忽大怒”,更“拘其妻”,鞭“五百”,张县令陡然以一副“昏暴”的脸孔,收之于狱“与获罪女子同系”。这一系列的行动着实令人不解。作者也并不揭示,继而更细笔写张县令暗中的布置:“使人潜听”二女犯囚室中的“内心独白”——在大堂上审讯不出的“供词”。果然不出县令所料,一个“絮聒不休”,一个在“隐忍不言”之中露出了肺腑曲衷。令“闻言大喜”,遂“诘以所言”、“悉之鞫问”,终于使案情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这一段文字颇能显示张县令“此路不通,另辟奚径”的办案风格。他能针对“罪妇”的特点,采取了非同寻常的手段。既疑其有冤,更巧作迂回,利用罪妇对罪妇,含冤对含冤的狱中吐露真言,人为地替“罪妇”制造了一个利于讲出实话的环境,使她吐出肺腑之言,取得辨明冤狱的最直接最可靠的证据,同时也是此案终于能揭开始末真相的钥匙。冤案得以辨伸昭雪,主人公的形象至此已是完整而丰满了。“良吏辨冤”故事本身写来一波三折,步步巧妙。连用两个“忽”字,出人意料,使故事陡起波澜,不知张县令是清明还是昏聩,眼见得捕人、鞭斥、入狱,倒使读者生出疑念来。“使人潜听户外”,可见县令成竹在胸,断案如神,设想奇妙又合情合理。 小说写后任张县令的丑闻是用极简约的笔法,以作者的叙述为主,并不见有窃名者的言语行动。然而文字冷峻,憎爱分明,给人的印象很深。朝廷重臣“抚鄂”,虽“访知东湖张令之事”,却将其“治行”,前张冠而后张戴,终不辨一处县令前后两人。于是“荐牍”也好,“明保”也好,真成了一个“糊(胡)涂督”,生敷出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事。至于对欺世盗名者只用一句“以贪黩著闻”,便掘翻出贪功者的老根底来。然而却累迁累升,直至被“勒令告病归田”。其间,官场的遮掩庇护即使在作者的轻描淡写中也是极明显的。因此,吏治之黑暗不言自明,小说的题旨也就很清楚了。作为晚清的一名政治家,作者却撰此文,赞颂一位小小县令辨狱之审慎,其本意或正在于劝谕世人,是别有一番苦心的。所谓“‘诛奸谗于既死,发潜德之幽光’兹编亦颇存此意”(《庸庵笔记·凡例》),可见宗旨很明白。善恶二个张县令,一个虽解职,但已享尽了富贵;一个“竟致湮没”名不可考。作者心中之不平凝结于笔端,唯有叹一声“惜哉”而已。通观全篇,小说虽然有封建伦理说教的成分,但其题材与手法仍有其清新可读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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