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老子指略 |
释义 | 老子指略又名《老子指略例》、《老子指归略例》、《老子微旨例略》。阐发老子思想的哲学著作。一卷。三国魏王弼撰。成书于三国时代。本书题名《老子指略》,即是概述老子主要思想之义。(撰者事迹参见“《周易注》”条) 本书最早见录于《旧唐书》,其中题为不知作者。《新唐书·经籍志》中著录本书,题名《老子指略例二卷》,始署名王弼著;以后《宋志》及《通志·艺文略》均标名王弼著。宋末以后,本书佚失。近人王维诚对宋代张君房的编《云笈七签》中的《老子指归略例》和明代《道藏》中的《老子微旨例略》二文加以考证,发现其中思想与王弼《老子道德经》中的思想观点非常接近,于是断定是二文很可能就是王弼所著《老子指略》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并特别辑出,使本书失而复得。 本书不分卷次,采用论说文体裁,集中阐述老子思想的核心宗旨,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作者自己对老子思想的发挥解释。书中说明老子思想的宗旨是“崇本息末”:“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因而不为,损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无责于人,必求诸己。此其大要也。”并说“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所谓“本”是指无形无名的万物本体和因任自然、无为而治的统治方法,“末”是指有形有名的具体事物和伦常名教等人为设立的统治措施。书中发挥老子的思想,认为有形有名的具体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不能成为天地万物的根本,“若温也则不能凉矣,宫也则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因此一切具体的事物一定以无形无名没有限制的绝对存在为根本,“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天地万物既然以无为本,圣人的统治教化也应当“崇本息末”、自然无为。礼乐刑政与仁义道德等之各种名教制度的设立,本欲息淫闲邪、绝盗止讼,然而由于它们的局限性,结果是利于此而害于彼,助长了人们的欲望、智巧与纷争。因此要真正使天下平安、仁德归厚、盗贼无有,就应当采取无为而治的办法,绝圣去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故竭圣智以治巧伪,未若见质素以静民欲;兴仁义以敦薄俗,未若抱朴以全笃实;多巧利以兴事用,未若寡私欲以息华竞。故绝司察,潜聪明,去劝进,翦华誉,弃巧用,贱宝货,唯在使民爱欲不生,不在攻其为邪也。故见素朴以绝圣智,寡私欲以弃巧利,皆崇本息末之谓也”。 本书与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相互发明,是研究王弼哲学思想及魏晋玄学的重要文献。 本书收在《王弼集校释》内,并有楼宇烈所作校释。《王弼集校释》由中华书局于一九八○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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