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秦印的制度化 |
释义 | 秦印的制度化关于秦代的印制,虽无完整的文献记载,但从零散的资料中,从秦代印章的遗迹中,我们可以窥见,秦代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印章制度。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官印印式的统一、玺印之分及其印材之分、印章书体的确立以及印文布置的统一。 官印印式的统一 在先秦古玺中,官玺的样式参杂繁多,大小不一,只是在同一地域大体趋同。例如,齐国官玺的玺形多为铲形(或称“上出”形),玺文制作多为阴文;而燕国官玺则多为长条形、阳文,等等。其他或阴文或阳文、印文书风各异的官玺,更是举不胜举。 而秦代印制的建立,首先是官印印式地域性差异的消除。既然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吏均由皇帝直接任免,任命官职又必然要授以官印,因此,当时重要官吏的官印便得到了统一:印形均为正方形,印文制作均为阴文,这应当是对先秦时期秦国官玺印式的沿袭与确立。至于基层的职位卑微的官印,则统一为矩形阴文(亦即所谓的“半通”印),以示等级差别。邓散木 《篆刻学》在辨析半通印时说: “盖啬夫职卑,不得用径寸方印也。此实为后世以印材大小,别官秩尊卑之滥觞。” 另外,在先秦古玺那里,玺印的边、界、格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装饰,因而在设计玺面时是很自由的。但是,在秦印中,官印必用双边和界格,统一为:正方形官印加“田”字界格;半通印加 “日”字界格。事实上,在采用正方形印面的先秦古玺中,秦玺虽然也有加界格者,但这种形式主要流行于楚国,例如楚官玺“连尹之玺”、“敬府之玺”等等,秦代之所以采用这种形式作为自己的统一的官印印式,或许既是因为这种形式符合秦王朝的实际需要和审美标准,更能体现秦在君临天下之时择善而为的气魄。至于半通印的界格形式,倒有可能出自秦国的传统。现存的一方先秦古玺“大夫”,其文字书风与石鼓文颇为接近,可能是秦地之物,其印式却是典型的秦半通。可以想象,秦代官印印式的制度化,可能就是在消除以往官玺地域性差异的基础上,选择当时既有鲜明的特征、又符合制度化要求的印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印面界格的“条条框框”即具有制度的色彩)强制性地加以推行定格而建立起来的,这与秦代在其他方面的制度化的推行相一致。后世印学家在分辨秦印时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这边界格运用的制度化。 皇帝玺制的确立 《汉旧仪》说:“秦以前民皆佩绶,以金、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自秦以来,天子独称 ‘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这就是说,在先秦时代,凡印章无分贵贱均可称玺,且古玺在印材方面并无明确的规定;而到了秦代,只有皇帝的印章称之为“玺”,也只有皇帝秦印能够以玉为印材,以下群臣的官印只能称之为“印”,也不能以玉为印材,这就从印章的称谓、印材的使用方面,严格地划清了皇帝与群臣的不可逾越的等级界限。br>至此,从皇帝玺到官印再到半通印,秦代官印的等级制度已经确立。而皇帝玺之对“玺”字和玉质印材的垄断,这与秦始皇改 “王”为 “皇帝”、专以 “朕”为皇帝之自称一样,也无非是基于法家思想中的一个“势”字,即对君主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力的昭示。因为,仅就其印式而言,皇帝玺与那些双边加“田”字界格的正方形阴文秦官印并无二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封泥考略》中所收录的那方“皇帝信玺”封泥清楚地看出。而以印材质料区分官印等级,这在汉代以后得到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晋书·舆服志》说: “乘舆之玺,秦制也。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汉遵秦不改。”我们现今所能见到的那方“皇帝信玺”封泥,便是秦代皇帝六玺之一的印蜕。事实上,所谓“汉遵秦不改”,不唯是《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说的“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而且还是因为,汉代皇帝的玺印,本身就是秦代皇帝玺的旧物。据 《史记》记载: “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上,使人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汉高祖刘邦从子婴手中接过秦代皇帝玺,即象征着夺得了嬴氏之天下。显然,西汉初期因循秦官制,当然包含了因循秦官印制度;而秦代皇帝玺不仅直接转而为汉代皇帝使用,被定为汉王朝“世世传授”的传国玺,也成为西汉初期官印的典范,正像它原本就是秦代官印的典范一样。这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秦代印制已经确立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力。 关于秦代皇帝玺的象征意味,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传说中得到证明,这就是有关秦代 “传国玺”(或称 “秦受命玺”)的传说。所谓传国玺,与传说中的上古九鼎的性质颇为类似,乃是统治天下的权力象征。据说,它是用印面为十公分见方的玉质印材,由李斯书鸟虫篆,孙寿刻制而成的一方巨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或谓“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南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曾摹录了它的三种传本,元代杨桓《代崔或进传国玺笺》更详细记载了它的传世显隐的过程(详见陈振濂《篆刻艺术纵横谈》)。后人或以其过大不合当时钤印方式,或以其印文不合秦印制,而断定此事纯属虚构。但是,既然它是统治天下的权力象征,便有可能不必考虑是否能钤印封泥(在实用方面,有皇帝六玺足以替代),而只须存放起来作为镇国之宝;也便有可能作为一种超实用的特例,而不必考虑是否也一定要用秦摹印篆作玺文(或许特意使用鸟虫篆是为了增强其神秘感)。事实上,在南北朝时期以及隋唐以后,帝王们依此仿制的传国玺和封禅玺,也只是一种象征权力的摆设,并不用于钤盖。因此,秦代传国玺的或真或伪,亦未可知。 印章书体的专门化 作为秦代印章制度确立的另一个重要佐证,就是秦官印印文书体的专门化。 许慎《说文解字·叙》说:“自尔秦书有八体……五曰摹印”。以八种书体分别运用于八种不同的场合,其中专门为制作玺印设立一种书体,这充分体现了秦代制度的周密,更证实了秦印制度已经创立。 有关摹印篆的风貌,后世多有论述。孙光祖《文书缘起》说: “秦以小篆同文,则官私印章,宜用玉箸,而别作摹印篆者,何也?盖玉箸圆而印章方,以圆字入方印,加以诸字团集,则其地必有疏密不匀者。邈隶形体方,与印为称,故以玉箸之文,合隶书之体,曲者以直,斜者以正,圆者以方,参差者以匀整。其文则篆而非隶,其体则隶而非篆,其点划则篆隶相融,浑穆端凝,一朝之创制也。”这一分析十分精辟。沙孟海《谈秦印》则从鉴定的角度说:“当时应用到玺印上的 ‘摹印篆’,不是别的,就是依小篆笔划略取方势,以适合于方形的印面。有这颗‘皇帝信玺’封泥可证。把秦代以小篆为基础的摹印篆与战国或战国以前各国文字特别是各国官私玺文相比较,差别极大,一望便可分晓。” 综合诸家所言,我们可以对摹印篆归纳出以下几点: 首先,摹印篆是秦代创立的一种印章专用书体,它的运用使“书同文”在印章中得以贯彻,是秦代印章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从书体上使秦代官印与包括秦国官玺在内的先秦古玺拉开了距离。 其次,摹印篆本质上就是秦小篆,是秦小篆的一种变体:它舍圆就方,只不过是因为它必须适合于秦代统一的方形印式。换言之,是秦代特定的印式成就了摹印篆这一特殊的书体。这种方势篆文的运用,导致了印文布置以茂密为美的标准的形成,先秦古玺的散朗奇险的风貌便为之所取代。 再次,进而言之,这种取势方、正、直的摹印篆一旦确立,特别是在此基础上进而形成了汉代印章的缪篆之后,印文的方正又制约着后世的印章(包括文人印在内)在印形上只能以方形为主体,而不再像先秦玺形那样丰富多彩了。 从玺与印的区分到官印体系的等级,从印式的统一到印文书体的专门化,秦代印章的制度化趋势是不言自明的。 秦印制度化的过程 当然,印章的制度化并非一蹴而就。或许,印式的统一可以由强制性的诏令而实现,但官印印文行款的秩序还没有完全统一,例如,“杜阳左尉”、“法丘左尉”二印均以上下分行;“南宫尚浴”一印按左上、右下、右上、左下的间读行款顺序,而“乐陶右尉”一印则按右上、左下、左上、右下的间读行款顺序; “泰𡩻上左田”一印又是逆时针方向的回文行款,如此等等,这类特例都是先秦古玺的旧痕迹。直到汉代,官印印文的顺序才得到更彻底的统一。而印文书风的统一则需要有一个更长的过程,这一点,在秦半通印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秦半通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下层小吏的印(属官印范畴),一类是姓名印(属私印范畴)。前者的遗物有“邦侯”、“府尚”、“泰仓”、“留浦”、“敦浦”、“丧尉”、“发弩”等等,后者的遗物有 “段买臣”、“阴颏”、“赵御”、“瘳印”,“韩窯”、“司马戎”等等。显然,尽管它们都采用了统一的印式,但其印文书风却有着很大的差异。作为官印的“邦侯”、“府尚”等半通,其印文书写代表了秦代半通印的标准书风,与方形官印相一致;只有“发弩”等少数官用半通例外,而与作为当时私印的半通相仿,其印文书写与秦官印的摹印篆相差很大,更接近于古玺玺文书风。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何在,是因为这些半通原本就是先秦遗存下来之物,还是因为这些半通的制作方式出于直接凿刻?或者两方面的原因兼而有之?我们认为,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文化的进化是一个渐进过程,其阶段性特征总是首先从官方体现出来,而民间在开始时往往更多地带有旧痕迹。秦印直接从先秦古玺发展而来,而秦王朝统治又历时甚短,它只能首先从官印入手来统一印制,秦私印印文形貌的不统一实在是难以避免的——从艺术的角度看,恰恰就是这类私印比秦官印更生动、更富于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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