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番禺县志 (同治) |
释义 | 番禺县志 (同治)广东番禺县方志。五十五卷。清史澄总撰。同治十年(1871年)刊刻。 史澄,原名史淳,字穆堂。原籍江苏,后移居广东番禺。道光二十年(1840年)进士,曾任国史馆纂修、詹事府中允等职。后回广东掌教丰湖、端溪、粤秀书院。纂《广州府志》,著《安和堂示范》、《鉴古迩言》等书,咸丰六年始集资建局,搜集资料,草创凡例,未及一载,英法联军入侵,所藏之书付之一炬,修志之事遂至担搁。同治四年,重集修志人员,阅数载书成。 该志援门目体。设总目十三,计有:一、沿革:载自秦至清历代建置辖属简史;二、舆图:有县境全图、补属图、沙湾司图、茭塘司图、鹿步司图、莫德里司图、白云山图、县署图、番禺子宫图、禺山书院图等十幅;三,舆地略:详记疆域政区、星纪轨度、都堡山川、气候物产;四,职官表:以表列述明清两代历任知县、县丞、主簿、典史的姓名、职限,知县一项记述详尽,其他三项空缺颇多;五、选举表:记西汉武帝至清同治历代的进士、举人、贡生、荐辟、封荫各等仕人;六、建置略,记城池、厩署、学校、坛庙、坊表等市政建设以及津渡、桥梁、陂塘、墟市各方面情况;七、经政略:记明清两代的户口、田赋、杂税、积储、盐法、兵防、卫屯等情况,缺项既多,载述且略;八、前事略:记自秦至清各代的主要历史事件梗概;九、古迹略:简记文物、古迹,如冢庐、署宅、城池等;十、艺文略:分经、史、子、集四部详尽记述自秦至清该县学人主要著述,相当于一部文献目录;十一、金石略:记自周秦至明代金石铭文碑传文字;十二,列传:记自秦至清与该县有关的人物五百四十多人以及该县耆寿、列女数百人,总计人物具名者几近千人;十三、杂记:记自秦至清该县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野史杂闻、民间传说等不见正史的故事。 该志编纂者多方搜集资料文献,每处记述均附文献出处,用力颇勤。从总体上看,它的记述是较详尽的,正如该志主修、广东巡抚李福泰所言:“时事风俗一展卷而毕观;人物山川不出户而周览。”此外,该志还记载了有关中国近代史开端鸦片战争的史事及虎门销烟和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等重要历史事件。但是,该志记述详略失当,反映经济状况的经政略止记一卷,而列传几占全书篇幅五分之二,金石略占全书篇幅八分之一强。同时,编纂者站在清朝统治者立场上 ,对明末清初的抗清斗争多所贬抑,骂农民义军为“贼”等。 《番禺县志》只有同治十年(1871年)刻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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