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畋猎第三十八 |
释义 | 畋猎第三十八秘书监虞世南以太宗颇好畋猎,上疏谏曰:“臣闻秋狝冬狩①,盖惟恒典;射隼从禽②,备乎前诰③。伏惟陛下因听览④之余辰⑤,顺天道以杀伐,将欲摧班碎掌⑥,亲御皮轩⑦,穷猛兽之窟穴,尽逸材⑧于林薮。夷凶剪暴,以卫黎元⑨,收革擢羽⑩,用充军器,举旗效获⑪,式⑫遵前古。然黄屋⑬之尊,金舆⑭之贵,八方之所仰德,万国之所系心,清道而行,犹戒衔橛⑮,斯盖重慎防微,为社稷也。是以马卿直谏⑯于前,张昭变色⑰于后,臣诚细微,敢忘斯义?且天弧星罼⑱,所殪⑲已多,颁禽赐获,皇恩亦溥⑳。伏愿时息猎车,且韬㉑长戟,不拒刍荛㉒之请,降纳涓浍㉓之流,袒裼徒搏㉔,任之群下,则贻范百王,永光万代。”太宗深嘉其言。 谷那律㉕为谏议大夫,尝从太宗出猎,在途遇雨,太宗问曰:“油衣㉖若为得不漏?”对曰:“能以瓦为之,必不漏矣㉗!”意欲太宗弗数游猎,大被嘉纳。赐帛五十段,加以金带。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侍臣曰:“朕昨往怀州㉘,有上封事者云:‘何为恒差山东众丁于苑内营造?即日徭役,似不下隋时。怀、洛以东,残人不堪其命,而田猎犹数,骄逸之主也。今者复来怀州田猎,忠谏不复至洛阳矣。’四时搜田㉙,既是帝王常礼;今日怀州,秋毫不干于百姓。凡上书谏正,自有常准,臣贵有词,主贵能改。如斯诋毁,有似咒诅。”侍中魏徵奏称:“国家开直言之路,所以上封事者尤多。陛下亲自披阅,或冀㉚臣言可取,所以侥幸之士得肆其丑㉛。臣谏其君,甚须折衷,从容讽谏。汉元帝尝以酎㉜祭宗庙,出便门,御楼船,御史大夫薛广德㉝当㉞乘舆免冠曰:‘宜从桥,陛下不听臣言,臣自刎,以颈血污车轮,陛下不入庙矣。’元帝不悦。光禄卿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广德言可听。’元帝曰:‘晓人㉟不当如是耶?’乃从桥。以此而言,张猛可谓直臣谏君也。”太宗大悦。 贞观十四年,太宗幸同州㊱沙苑㊲,亲格猛兽,复晨出夜还。特进魏徵奏言:“臣闻《书》美文王不敢盘于游田㊳,《传》述《虞箴》称夷、羿以为戒㊴。昔汉文临峻坂㊵欲驰下,袁盎㊶揽辔曰:‘圣主不乘危,不侥幸,今陛下骋六飞㊷,驰不测之山,如有马惊车败,陛下纵欲自轻,奈高庙何?’孝武好格猛兽,相如进谏:‘力称乌获㊸,捷言庆忌㊹,人诚有之,兽亦宜然。猝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虽乌获、逄蒙㊺之伎不得用,而枯木朽株尽为难矣。虽万全而无患,然而本非天子所宜。’孝元帝郊泰畤㊻,因留射猎,薛广德称:‘窃见关东困极,百姓离灾,今日撞亡秦之钟,歌郑、卫之乐,士卒暴露,从官劳倦,欲安宗庙社稷,何凭河暴虎㊼,未之戒也?’臣窃思此数帝,心岂木石,独不好驰骋之乐?而割情屈己,从臣下之言者,志存为国,不为身也。臣伏闻车驾近出,亲格猛兽,晨往夜还。以万乘之尊,暗行荒野,践深林,涉丰草,甚非万全之计。愿陛下割私情之娱,罢格兽之乐,上为宗庙社稷,下慰群寮兆庶㊽。”太宗曰:“昨日之事偶属尘昏㊾,非故然也,自今深用为诫。” 贞观十四年,冬十月,太宗将幸栎阳㊿游畋,县丞刘仁轨〔51〕以收获未毕,非人君顺动〔52〕之时,诣行所,上表切谏。太宗遂罢猎,擢拜仁轨新安〔53〕令。 【鉴赏】 本篇内容主要为贞观众臣对唐太宗畋猎活动的劝谏。 《行幸》篇里提及,皇帝外出巡游和打猎的活动,常招致臣民反对。但唐太宗对打猎的态度与巡游是有区别的。唐太宗对巡游的危害有较清醒的认识,在尽量减少巡游活动上与众臣的主张基本一致,然而让他完全放弃打猎则显得颇为困难。概括起来,如此态度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唐太宗的武将出身与战争经历,使他对弓马有着深厚的感情。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弓箭和良马是他的两件重要法宝,善于骑射助其立下赫赫战功。唐太宗自称“以弧矢定四方”(《政体》),房玄龄曾赞他:“箭穿七札,弓贯六钧。”(《旧唐书·房玄龄传》)房玄龄有点夸大,但足见其善射之功的强劲。武德九年(626年),他自告奋勇,在宫中担任了警卫将卒的“习射”教练。对于马,唐太宗亦是酷爱之极。武德四年(622年),他从敌方得到一匹良马,取名黄骢骠。这匹马后死于远征途中,唐太宗“颇哀惜之,命乐工制《黄骢叠曲》”(《新唐书·礼乐志》)。《纳谏》篇中记载了一件事,宫中马苑饲养的良马“无病而暴死”,生气的唐太宗差点要杀掉养马的宫人。在他死后下葬的昭陵,雕刻着其晚年非常珍爱的六匹骏马,号称“昭陵六骏”,这是他死前授意的。种种迹象表明,唐太宗爱马成癖。一个酷爱弓马的皇帝,在平定天下后却不能驰骋疆场、射杀敌人。于是退而求其次,外出打猎成为他难以割舍的一大喜好。 其二,爱好打猎还与“武备不可忘”的观念有关。贞观十一年(637年),面对众多劝其减少打猎的谏疏,唐太宗对侍臣说:“上封事者皆言朕游猎太频。今天下无事,武备不可忘,朕时与左右猎于后苑,无一事烦民,夫亦何伤!”(《资治通鉴》卷一九五)打猎不忘武备,显示出唐太宗的战略眼光。贞观四年(630年)初平突厥,贞观五年(631年)正月,“上大猎于昆明池,四夷君长咸从”(《资治通鉴》卷一九三)。此次“大猎”,具有威慑四夷之意。不忘武备,使唐太宗的畋猎爱好多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对唐太宗的喜好畋猎,群臣多数持反对态度,众臣劝谏的事由有两个。 一是为唐太宗的安全考虑。贞观元年(627年),孙伏伽进谏说,骑射“乃少年为诸王时所为,非今日天子事业也”,既不能“安养圣躬”,又不能“仪刑后世”(《资治通鉴》卷一九二)。虞世南的谏疏中说,天子是“黄屋之尊,金舆之贵”,其行动为臣民所牵挂。为宗庙社稷考虑,天子应处处爱惜自己,脱衣露体、徒手搏击野兽这类危险的事,还是交给臣下去做吧。贞观十四年(640年),唐太宗又在同州沙苑亲自格杀猛兽,夜深才归。魏徵上奏,举了前朝几位帝王的例子来规劝。其中提到,汉文帝想驱车驰下陡坡,被中郎将袁盎劝阻,“陛下纵欲自轻,奈高庙何?”天子的性命,不是天子一人之事,若心存侥幸去冒险,是对祖先、对天下百姓的不负责任。汉武帝也喜欢打猎,司马相如规劝说,人类中有杰出如乌获、庆忌者,野兽中也有异常凶猛的。若打猎中遇上凶猛的野兽,必将陷于危险境地。即使“万全而无患”,也“本非天子所宜”。 二是认为打猎有扰民之弊。在虞世南的谏言中,提到恳请陛下“顺天道以杀伐”,“顺天道”即顺应“秋狝冬狩”、在秋冬肃杀时令进行打猎活动的规律,以不扰农事。贞观十四年十月,唐太宗将要到栎阳游猎,县丞刘仁轨上表谏阻。理由是:“今秋大稔,民收获者才一二,使之供承猎事,治道葺桥,动费一二万功,实妨农事。”农村收获没有完毕,此时又要为皇帝出游打猎修桥筑路,那是皇帝以一己之私娱扰民了。唐太宗接受了刘仁轨的意见,但并没有取消而是推迟了一个月出猎。对于避免扰民这一点,唐太宗还是比较注意的。从史料记载来看,其外出畋猎的时间,绝大多数安排在10至12月的冬闲时节。 对于大臣的进谏,唐太宗多数能够在当下表示接受。但也有一次,即贞观十一年,有人说他屡屡打猎是个“骄逸之主”,唐太宗感到不满和委屈。他认为“四时搜田”本是“帝王常礼”,何况他的出行已经避开农时,甚至“秋毫不干于百姓”,如此责难实在没有道理。综观唐太宗在位期间,一直畋猎不止。到贞观十八年(644年),唐太宗东征高丽,后又身染疾病,才逐渐减少并最终终止了这一外出的游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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